蜘蛛賊

蜘蛛賊

蜘蛛賊是指廣東一個年僅10歲的少年曾某,小小年紀,在師傅的“培訓”下,練就了“蜘蛛俠”的功夫,爬樹、爬腳手架根本不在話下,6層樓的房子,僅憑落水管3分鐘就能爬上去。可惜的是,他這身“蜘蛛俠”的功夫沒用在好的方面,卻用在了入室盜竊上,3次作案,案值近10萬元。最近,曾某在常州犯案後被抓。

簡介

常州百丈派出所抓捕了廣州籍“師徒”盜賊組合,這個“師傅”竟然唆使一名10歲小孩跟他走上歧路,訓練其學習爬樹、爬腳手架,最終讓他爬上6層樓房高的落水管,進屋偷竊。短短一周時間,二人在常州作案三次,涉案近十萬元。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蜘蛛賊蜘蛛賊

案件

2010年12月1日晚,家住新北區某小區201室的趙女士回到家後,掏出鑰匙開門時,意外發現房門被反鎖打不開,而屋裡的燈全部打開著。趙女士立即通知了小區保全並報了警。等民警過來打開門後,發現屋內到處是腳印,但腳印比較小,不像是成年人。
趙女士慌忙之中,清算了失竊物品,發現總共被偷走了8條軟中華香菸、1200張老版的壹元紙幣、100張老版的貳元紙幣、10張老版的拾元紙幣、1張伍拾元的紅色紀念幣、20張一百元紙幣、一塊清代印有龍圖案的銀幣、十幾個古銅板,另外還有4塊玉、1個貓眼吊墜、金戒指等價值總計5萬多元。

小“蜘蛛賊”3分鐘攀上6樓小“蜘蛛賊”3分鐘攀上6樓

百丈派出所接報後,隨即成立了特偵組,根據線索對附近賓館、出租房進行了排查。12月5日晚,常州某賓館內,一名孩子掏出一沓老版的壹元紙幣買東西,“這些紙幣現在市面上都不怎么能見著了,一個小孩怎么會有這么多?”店主心存懷疑,隨即向警方提供線索。當晚,警方根據掌握的證據,將小曾(化名)和他的“師傅”范某抓獲。
“7層樓以下的落水管我都能爬!”在派出所里,小曾的一席話讓人大吃一驚。原來,小曾在廣州老家認識了范某,范某了解他身手比較靈活,便有意培養他爬樹、爬工地上的腳手架。范某發現小曾平時父母對其管教不嚴,便以帶他去外地發財為幌子,騙其拜師,伺機將其帶走。經過幾個月的“爬功”訓練,小曾並不知道能派上什麼用場。范某見小曾練到家了,便帶其來到常州。
11月28日下午,范某終於說出做什麼,就是偷。小曾此時已經沒有退路,也只能就範了。倆人乘公車來到勤業新村,當時因為有人來往沒敢下手。當天晚上又來到百草園,看見2樓沒裝防盜窗,小曾噌噌兩下就順著落水管爬上去,開了窗進去,帶了2部手機從正門出來。這一偷,年幼的小曾嘗到了甜頭,發覺來錢是這么的容易,便主動了起來。
11月30日,二人再次乘坐公車到太湖花園,發現一戶6樓的房子也沒裝防盜窗,又是順著落水管爬到了6樓,偷走了2台相機、2個金戒指、1條金項鍊等財物。據交代,小曾專門負責爬管子偷東西,范某則踩點。並規定兩個人都不使用手機,都是提前約好接頭點,小曾成功得手後用超市公用電話通知范某。在來常短短几天,兩人共竊得財物近十萬元。

問題

辦案民警坦言,別看曾某個頭小小,只有10歲,但說起話來,儼然一副“大哥”的派頭,3次偷到的贓物都是跟范某五五平分。
“我們也知道,這孩子放出去,難保他以後就不做壞事,但他不滿14周歲,公安機關不能按照刑法對他進行處理。”辦案民警說,“一個在社會上流浪的孩子,早年習慣了某種生活方式,到了成年後,他會按照這個方式繼續生活下去。”
在多起涉及未成年犯罪的案件中,有不少未成年人甚至有這樣的心態:趁我還不滿14周歲,公安關不了我,能偷就偷,能搶就搶,等我一滿14周歲,立刻“金盆洗手”。例如,2010年上半年,常州幾個小區幾十輛汽車的車內物品被盜,警方追查下來是兩個未成年孩子所為,民警抓了又放了。可沒隔一個月,這兩名孩子再次製造了系列盜竊案件。當時辦案民警氣憤不已,因為這兩個小孩每次被民警送回家後,過不了多久就又會離家出走,很快又出現在下一個犯罪現場。“未成年”在這樣的孩子看來,似乎成了“免責金牌”。
常州高楓律師事務所醜律師說,在以往我國有一種勞動教養,對未成年人實施犯罪行為不能追究刑事責任時就送去勞動教養,但這幾年國家不提倡這種勞動教養了,因此幾乎沒有其他的處罰方法,只好放任自流。這種尷尬應該引起社會的關注。

盤點古往今來知名大盜

張子強號稱“大富豪”,橫行於香港和內地,綁架搶劫,走私武器,運輸爆炸物,令香港一班豪極人物對其亦規避再三;時遷是《水滸傳》中的人物,他練就一身好功夫,能攀高走壁,盜墓做賊,江湖上人稱“鼓上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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