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公路運輸管理處

蚌埠市公路運輸管理處

蚌埠市公路運輸管理處成立於1992年,隸屬蚌埠市交通局。

蚌埠市公路運輸管理處(簡稱“蚌埠市運管處”)成立於1992年,隸屬蚌埠市交通運輸局,為具有行政執法權的副縣級事業單位。全處現有幹部職工116人,內設辦公室、監察室、計畫財務科、政策法規科、投訴舉報諮詢中心、行政審批科、客貨運輸管理科、安全監督科(應急辦公室)、機動車維修管理科、教育培訓管理科等十個副科級部門和工會、交通稽查大隊、出租汽車管理所、城市公交客運管理所等四個正科級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安徽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以及《安徽省城市公共客運交通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承擔全市道路客貨運輸、城市公交客運、出租汽車客運、機動車維修與檢測、機動車駕駛員培訓、道路客貨運輸站場管理、道路運輸安全以及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等工作。主要職責有: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道路運輸行業的發展戰略和方針政策,根據我市經濟和社會發展需求,擬定全市道路運輸行業發展戰略和有關規定、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根據國家、省和我市道路運輸經濟發展的總體布局,擬定全市道路運輸行業發展規劃、中長期計畫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道路運輸行業信息統計、發布和引導。

(三)負責全市道路運輸行業的巨觀管理;培育和管理道路運輸市場,維護道路運輸行業的平等競爭秩序,打擊道路運輸市場各類非法經營行為;引導道路運輸行業結構最佳化、協調發展。

(四)負責對申請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單位或個人進行資質審核和行政許可。辦理經營業戶的開業、變更和歇業以及經營資格年度審驗工作。依法保護道路運輸經營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四)負責對申請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單位或個人進行資質審核和行政許可。辦理經營業戶的開業、變更和歇業以及經營資格年度審驗工作。依法保護道路運輸經營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五)負責全市道路運輸客運、貨運、城市公交客運、計程車客運、人力客運以及非機動車經營性運輸行為的管理;負責機動車維修市場、機動車駕駛培訓機構和經營性客貨運輸站(場)經營行為的監督管理;負責機動車技術管理及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行業的監督管理。

(六)負責全市道路運輸基礎設施的建設、維護、管理,監督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的使用。負責社會投資建設的道路運輸站(場)的規劃、立項的預審報批及建設和經營使用過程中的監督管理。

(七)負責全市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監督工作,確保行業安全生產和運輸。

(八)組織實施道路運輸行業技術政策、技術標準;組織本市道路運輸行業重大項目的科研開發以及新工藝、新技術、新產品的套用和推廣,推動行業技術進步。

(九)指導全市道路運輸行業體制改革和行業從業人員隊伍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

(十)負責全市道路運輸環境保護;在遇到防洪抗旱、搶險救災、軍事行動等緊急和其它特殊運輸任務時,協助做好相關應急救援工作;按上級部署負責對關係國計民生的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物資運輸進行調控。

(十一)負責全處的黨建、精神文明創建、人事、勞動工資和綜合治理等工作。

(十二)承辦上級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辦公室工作職責

1、負責全處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2、負責組織、人事和行政工作;

3、負責組織重要會議及會議報告和綜合性文稿的起草;

4、負責文秘、政務信息、調研、督查、督辦、檔案、宣傳、信訪接待、機要保密等工作;

5、負責組織全處職工的學習培訓、職稱評定、人員調配、幹部考核和勞動工資。

監察室工作職責

一、負責監督檢查處屬各部門和人員遵守和執行國家和上級紀檢監察機關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情況。

二、負責擬定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方案,監督、檢查、考核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貫徹執行情況。

三、負責黨風黨紀教育、廉政警示教育和廉政文化創建工作。

四、負責對上級紀檢監察部門轉辦違法違紀案件的核查;負責處黨委、紀委批示違法違紀案件的核實;負責受理本單位職工對黨紀、政紀處分決定不服的申訴。

五、負責運管政行風建設和糾風工作,鞏固轄區公路基本無“三亂”治理成果。

六、負責指導機關效能建設工作,監督檢查職工失職行為。

七、承辦上級紀委監察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八、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計畫財務科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部門關於財務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2、擬定財務收支計畫、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以及增收節支建議;

3、組織會計核算,對本單位資產管理和財務收支情況綜合分析工作;

4、負責全處各項收入的收繳工作及各項費用支出的審核、報銷工作和票證管理工作;

5、負責會計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工作。

政策法規科工作職責

1、指導監督貫徹執行國家和省交通法規、規章及行業經濟政策;

2、負責交通行政執法、行政處罰、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

3、負責監督各執法部門及執法人員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和適當性;

4、負責行政執法證件年審、政執法文書的發放、回收註銷和立卷、歸檔和處罰決定的備案審查;

5、負責交通法規的宣傳、執法人員法規培訓。

客貨運輸管理科工作職責

1、負責全市客貨運市場管理、經營資質審查和客運線路審批;

2、負責辦理客運和貨運經營業戶的開業、質量信譽考核、變更和歇業;

3、負責規劃客貨站場網點布局;加強汽車客運站的監督和檢查;

4、組織協調重點物資運輸、春節運輸及防汛、抗旱、搶險救災等緊急運輸任務的完成;

5、指導客貨運輸行業經濟體制改革、結構調整工作。

安全監督科(應急辦公室)工作職責

1、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和上級有關部門制定的道路運輸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指導督促道路運輸也落實“三關一監督”工作職責。

2、負責轄區內道路運輸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檢查。

3、負責轄區內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的考核評比和責任追究。

4、負責轄區內道路運輸安全事故的統計上報,並參與道路運輸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5、負責編制轄區內道路運輸應急處置預案,做好道路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調度轄區內道路運輸參與防汛、抗旱、救災等應急搶險工作。

投訴舉報諮詢中心工作職責

1、負責受理全市道路運輸舉報、投訴、失物協查、情況反映以及經營業戶和社會公眾的各類業務諮詢;

2、負責將受理後的轉交至稽查部門或有關科室,並進行催辦、督辦和反饋工作。

行政審批科工作職責

1、負責《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道路運輸證》、《營業性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和出租汽車駕駛員《服務資格證》等有關證照的核發、換髮、變更和管理工作;

2、受理經營業戶提交的各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負責道路運輸經營者經營資格的年度審驗;

3、負責營業性道路運輸的單位和個人以及車輛的檔案建立和管理工作;

4、負責道路運輸信息系統的開發、維護和管理。

非機動車運輸管理所工作職責

1、負責全市非機動營運車證照的換髮和審驗工作;

2、負責全市非機動車營運管理和經營活動的監督檢查工作;

3、負責維護經營業戶合法權益,打擊非機動車市場非法經營行為,對全市的非機動車運輸市場進行巨觀調控和監管等工作。

教育培訓管理科工作職責

1、負責全市道路運輸行業從業人員的從業資格認證、考試和資格鑑定;

2、負責機動車駕駛培訓人員的技術等級評定和鑑定;

3、負責對全市機動車駕駛培訓機構和駕駛員培訓工作進行行業上的監督指導和巨觀管理;

4、負責辦理全市機動車駕培經營業戶的開業、變更和歇業以及經營資格年度審驗工作。

機動車維修管理科工作職責

1、負責制定全市機動車維修行業發展規劃;

2、負責全市機動車維修市場和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站的管理;

3、負責辦理機動車修理和檢測業戶的開業、變更、歇業以及經營資格年度質量信譽考核、資質審核工作;

4、負責車輛技術管理和車輛技術等級評定工作;

5、負責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站的立項、建站、運行以及經營行為的指導、監督檢查;

6、負責組織機動車維修人員崗位培訓。負責機動車維修行業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新標準的宣傳推廣套用。

出租汽車管理所工作職責

1、負責全市出租汽車客運市場發展規劃和管理;

2、負責出租汽車經營服務企業和計程車經營者年度經營資格審驗工作;

3、負責辦理出租汽車經營服務企業和個體計程車經營者的開業、變更和歇業相關業務;

4、負責計程車經營權證的管理;

5、負責出租汽車經營服務企業和車輛駕駛員的檔案及台帳管理;

6、負責出租汽車營運管理,規範“七統一”,嚴厲查處非法經營行為;

7、負責收集發布出租汽車市場運行信息。

城市公交客運管理所工作職責

1、結合本市實際情況,擬定公交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2、負責全市公共客運交通市場管理、服務質量考核、經營資質年度審驗工作;

3、負責辦理公共客運交通經營開業、變更、歇業以及營運車輛新增、變更和營運車輛審核工作;

4、會同相關部門確定市區公共客運交通線路和站點設定,配合做好公共客運交通場站規劃和宣傳相關工作;

5、負責行業信息數據的調查、收集和上報及行業投訴和處理工作。

機構簡介

內設辦公室、計畫財務科、法制科、投訴舉報諮詢中心、運政綜合服務科、客貨運輸管理科、機動車維修管理科、教育培訓管理科、非機動車運輸管理所等九個副科級部門和交通稽查大隊、計程車管理所、城市公交客運管理所三個正科級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安徽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以及《安徽省城市公共客運交通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承擔全市道路客運、道路貨運、城市公交客運、出租汽車客運、機動車維修與檢測、機動車駕駛員培訓、道路客貨運輸站場市場管理、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等工作。

主要職責

蚌埠市公路運輸管理處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道路運輸行業的發展戰略和方針政策,根據國家、省和我市道路運輸經濟發展的總體布局,擬定全市道路運輸行業發展戰略和規劃,制定中長期發展計畫、年度計畫和全市道路運輸有關規定、辦法等,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市道路運輸行業的巨觀管理;負責全市道路運輸行業信息統計、發布和市場引導;培育和管理道路運輸市場,維護道路運輸行業的平等競爭秩序,打擊道路運輸市場各類非法經營行為;推動道路運輸行業結構最佳化、協調發展。

(三)負責對申請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單位或個人進行資質審核和行政許可。辦理經營業戶的開業、變更和歇業以及經營資格年度審驗工作。依法保護道路運輸經營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四)負責全市道路客運、道路貨運、城市公交客運、出租汽車客運、人力客運、非機動車貨運市場經營行為的監督管理;負責機動車維修、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和道路運輸站(場)市場及經營行為的監督管理;負責機動車技術管理及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行業的監督管理。

(五)負責全市道路運輸規費稽徵及管理;負責全市道路運輸基礎設施的規劃、立項預審、報批及建設和經營使用過程中的監督管理,監督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的使用。

(六)負責全市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監督工作,確保行業安全生產和運輸。

(七)組織實施道路運輸行業技術政策、技術標準;組織本市道路運輸行業重大項目的科研開發以及新工藝、新技術、新產品的套用和推廣,推動行業技術進步。

(八)負責全市道路運輸行業從業人員培訓教育的管理、行業從業人員隊伍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

(九)負責在遇到防洪抗旱、搶險救災、軍事行動等緊急和其它特殊運輸任務時,協助做好相關應急救援工作;按上級部署負責對關係國計民生的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物資運輸進行調控。

(十)負責全處的黨建、精神文明創建、人事、勞動工資和綜合治理、計畫生育等工作。

內設部門

蚌埠市公路運輸管理處內設辦公室、計畫財務科、法制科、投訴舉報諮詢中心、運政綜合服務科、客貨運輸管理科、機動車維修管理科、教育培訓管理科、非機動車運輸管理所、交通稽查大隊、計程車管理所、城市公交客運管理所、工會、團總支。

1、辦公室工作職責。(負責人:陳國棟 )

(1)負責全處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2)負責組織、人事和行政管理和後勤保障工作;

(3)組織重要會議及會議報告和綜合性文稿的起草;

(4)負責文秘、政務信息、調研、督查、督辦、檔案、信訪接待、機要保密等工作;

(5)負責組織全處職工的學習培訓、職稱評定、人員調配、幹部考核和勞動工資;

(6)負責綜合治理和計畫生育工作。

2、計畫財務科工作職責。(負責人:楊家珍)

(1)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部門關於財務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2)擬定財務收支計畫、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以及增收節支建議;

(3)組織會計核算,對本單位資產管理和財務收支情況綜合分析工作;

(4)負責全處各項收入的收繳工作及各項費用支出的審核、報銷工作和票證管理工作;

(5)負責會計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工作;

3、法制科工作職責。(負責人:王維周)

(1)指導監督貫徹執行國家和省交通法規、規章及行業經濟政策;

(2)負責交通行政執法、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

(3)負責監督各執法部門及執法人員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和適當性;

(4)負責行政執法證件年審、行政執法文書的發放、回收註銷和立卷、歸檔和處罰決定的備案審查;

(5)負責交通法規的宣傳、行政執法人員法制教育培訓工作。

4、客貨運輸管理科工作職責。(負責人:宋愛斌)

(1)負責全市道路客貨運輸和客貨運輸站(場)市場管理、經營資質審查、年度審驗以及經營業戶的開業、變更和歇業;

(2)負責道路客運班線發展規劃、服務質量招投標工作;

(3)負責規劃道路客貨運輸站場網點布局;

(4)負責道路客運車輛類型劃分及客貨運輸車輛等級評定;

(5)組織協調重點物資運輸、春節和黃金周運輸及防汛、抗旱、搶險救災等緊急運輸任務的完成;

(6)指導客貨運輸行業經濟體制改革、結構調整工作。

5、投訴舉報諮詢中心工作職責。(負責人:汪萍)

(1)負責受理全市道路運輸行業舉報、投訴、失物協查、情況反映以及經營業戶和社會公眾的相關各類業務諮詢;

(2)負責將受理後的轉交至稽查部門或有關科室,並進行催辦、督辦和反饋工作。

6、運政綜合服務科工作職責。(負責人:孫靜)

(1)負責《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道路運輸證》、《營業性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和出租汽車駕駛員《服務資格證》等有關證照的核發、換髮、變更和管理工作;

(2)負責受理經營業戶提交的各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負責道路運輸經營者經營資格的年度審驗;

(3)負責營業性道路運輸的單位和個人以及車輛的檔案建立和管理工作;

(4)負責道路運輸信息系統的開發、維護和管理;

7、非機動車運輸管理所工作職責。(負責人:安永林)

(1)負責全市非機動車證照的換髮和審驗工作;

(2)負責全市非機動車營運管理和經營活動的監督檢查工作;

(3)負責維護經營業戶合法權益,打擊非機動車市場非法經營行為,對全市的非機動車客貨運輸市場進行巨觀調控。

8、教育培訓管理科工作職責。(負責人:田嵐嵐)

(1)負責全市道路運輸行業從業人員培訓教育管理、從業資格考試、認證和資格鑑定;負責機動車駕駛培訓人員的技術等級評定和鑑定;

(2)負責對全市機動車駕駛培訓機構和駕駛員培訓工作進行行業上的監督指導和巨觀管理;

(3)負責辦理全市機動車駕培經營業戶的開業、變更和歇業以及經營資格年度審驗工作。

9、機動車維修管理科工作職責。(負責人:劉雙)

(1)負責制定全市機動車維修行業發展規劃;

(2)負責全市機動車維修市場和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站的管理;

(3)負責辦理機動車維修和檢測業戶的開業、變更和歇業以及經營資格年度審驗和資質審核工作;

(4)負責機動車輛技術管理工作和技術等級評定;

(5)負責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站的立項、建站和運行以及經營行為的指導、監督檢查;

(6)負責組織機動車維修人員崗位培訓、技術等級和職業技能鑑定、機動車維修行業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新標準的宣傳推廣套用。

10、交通稽查大隊工作職責。(負責人:范得)

(1)負責道路運輸市場的管理和監督檢查,打擊非法經營,保護合法經營,維護道路運輸市場秩序;

(2)加強交通稽查隊伍建設和規範化管理,強化稽核人員職業道德和業務素質,抓好精神文明建設,努力創建文明交管站。

11、出租汽車管理所工作職責。(負責人:袁勇)

(1)負責全市出租汽車客運市場發展規劃和管理;

(2)負責出租汽車經營服務企業和計程車經營者年度經營資格審驗工作;

(3)負責辦理出租汽車經營服務企業和個體計程車經營者的開業、變更和歇業相關業務;

(4)負責計程車經營權證的管理;

(5)負責出租汽車經營服務企業和車輛駕駛員的檔案及台帳管理;

(6)負責出租汽車營運管理,規範“七統一”,嚴厲查處非法經營行為;

(7)負責收集發布出租汽車市場運行信息。

12、城市公交客運管理所工作職責。(負責人:陳廣智)

(1)結合本市實際情況,擬定公交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2)負責全市公共客運汽車市場的管理、經營資質審查和年度審驗工作;

(3)營運線路的客流量調查、營運調度、社會效益考核、服務質量及辦理公共汽車經營業戶的開業、變更和歇業工作;

(4)組織從業人員培訓,學習和教育,提高職業道德觀念和服務意識,規範服務行為,提高服務質量。

13、工會工作職責。(負責人:林鴻生)

(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會工作,認真履行工會建設和教育,參與和維護“四項社會職能”,努力完成上級工會和處黨總支布置的各項工作任務。

(2)依照法律規定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組織職工參與本單位的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

(3)通過平等協商和集體契約制度,協調勞動關係,維護企業職工勞動權益。密切聯繫職工,聽取和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關心職工的生活,幫助職工解決困難,全心全意為職工服務。

(4)緊緊圍繞處經濟建設的中心工作,充分調動職工民眾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大力開展社會主義勞動競賽,努力開展徵求合理化建議、技術比武、崗位練兵和班組建設等活動,促進和保證處各項任務的完成。

(5)協助做好職工集體福利事業,做好工資、勞動安全衛生和社會保險工作。

(6)堅持工會組織的自身建設,貫徹民主集中制,保證工會各項決議的貫徹落實,不斷提高工會幹部的素質,廉潔高效地為廣大會員民眾服務,並自覺地接收批評和監督。

14、團委工作職責。(負責人:宋蕾蕾)

(1)在處黨委和上級團委的領導下,按照共青團工作計畫,圍繞處黨政工作要點開展各項工作。

(2)規劃、組織團工作,制定工作計畫,召開團總支委員會議,傳達上級指示,研究重大問題,討論布置工作任務,總結交流工作情況。

(3)結合青年的特點,組織團員青年以學習為中心,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和執行上級黨團組織的指示和決定,充分發揮團組織的突擊隊作用和團員的模範帶頭作用。

(4)加強團的思想建設和組織建設,健全團內“三會二制一課”(團小組會、團支委會、團員大會;團員證制度、向黨組織推薦優秀團員制度;團課)制度,完善以崗位職責為內容的團的工作制度。

(5)加強團組織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團員證的管理、發展新團員、團費的收繳、違紀團員的教育、處理和團工作情況統計等工作事項,做好團總支活動經費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6)關心團員青年的思想、學習和生活,代表青年利益,調查研究青年工作中的實際問題,及時向上級反映青年的意見,並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

(7)組織開展特色活動和社會實踐等業餘活動,豐富和活躍團員青年業餘生活,促進健康、文明的行風的形成。

(8)指導和幫助各團支部依照各自職責,積極主動地開展工作。

(9)完成處黨委和上級團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領導分工

黨委書記 祝永輝:主持全處黨的建設工作,分管精神文明建設、行業創建、行業黨建、黨風廉政建設、效能建設、宣傳、組織人事、勞資、檔案、雙擁、退休人員管理、綜合治理、工會、共青團、計畫生育、道路運輸行業協會建設等工作。分管城市公交客運、客運出租和汽車租賃市場管理等工作。分管出租汽車管理所、城市公交管理所、辦公室(黨的建設部分)、工會、團委。

黨委副書記、處長 王殿利:主持全處行政工作,分管道路運輸行業發展規劃、計畫、政策研究、財務、法制、政務信息、招商引資、後勤等工作。分管辦公室(行政後勤部分)、計畫財務科、法制科。

黨委委員、副處長 解松濤:分管道路客運貨運市場管理、汽車出入境運輸、安全生產、源頭治超、行政審批、道路運輸行業統計和信息、道路運政科技開發及運用、道路運輸基礎設施建設、交通戰備等工作。協助處長分管招商引資工作。分管客貨運輸管理科、行政審批科。

黨委委員、副處長 朱滿林:分管汽車綜合性能檢測、機動車維修和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市場管理、節能減排等工作。分管機動車維修管理科、教育培訓管理科。

黨委委員、副處長袁勇:分管運政稽查、行政處罰、非機動車管理、投訴舉報諮詢等工作,協助黨委書記分管雙擁工作。分管交通稽查大隊、投訴舉報諮詢中心。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宋愛斌:分管紀檢、監察、公路“三亂”治理、行政執法監督、督查、督辦、政行風評議、信訪、機要保密等工作,協助黨委書記分管黨風廉政建設、效能建設、黨(政、事)務公開和政行風評議等工作。

根據黨委成員工作分工和工作需要,各分管領導實行“一崗雙責”制,除抓好業務工作以外,還負責分管行業的信訪穩定和安全生產工作。

行業概況

近年來,全市道路運輸行業在市委、市政府、市交通運輸局的正確領導下,在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綠色發展、快速發展,道路運輸經濟總量不斷增大,社會經濟發展貢獻率逐年提高,截止2011年年底,全市擁有客運企業9家,貨運企業175家,危險品運輸企業24家,維修企業190家,機動車駕駛員培訓企業13家,計程車公司7家。客運車輛1359輛,中高級客車比例達到90%以上,開行省際客運線路94條,市際線路103條,區內線路62條。貨運車輛30446輛,危險品運輸車輛768輛,公車942輛(含城鄉間公車),開行公交線路46條(含城鄉間公交線路)。出租汽車2491輛。全市道路運輸從業人員近17萬人。2011年,全市完成旅客運輸量1.3億人次,旅客周轉量53.6億人公里,貨物運輸量1.4億噸,貨物周轉量457.25億噸公里,同比增長10.87%、13.8%、27.14%和28.75%。道路運輸業在全市三產中所占比例為11.91%,占全市GDP的3.83%。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強有力運輸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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