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字碑

虎字碑

虎字碑 虎字碑位於台北縣貢寮鄉草嶺古道內,約在雄鎮蠻煙碑上方徒步1.2km處,距埡口最高點約130m。為台灣鎮總兵劉明燈於1867年(清同治6年)冬季所書。碑高126厘米,寬75厘米,“虎”字高100厘米,寬40厘米,字作草體。並於1985年8月19日公告為國家三級古蹟。

傳說

虎字碑虎字碑

相傳劉明燈過草嶺時,突遇暴風雨,便書此一筆虎字加以鎮壓,取《易經》“風從虎、雲從龍、聖人作而萬物睹”之意。以“虎嘯而谷風至”,“風至而霧散”的道理。就地揮毫此“虎”字,命屬下勒刻於巨石上,以鎮風魔。

劉明燈據聞酷愛“虎”字,且有公母之別。虎字碑之字為母虎。

破壞

虎字碑左側有甲骨文字樣,原有民間說法認為系當時所刻之符咒,但清代刻碑時並未發現甲骨文,故不正確。後經過破譯,內文為“登此嵯峨,西望我鄉。哀哉我鄉,赤炎(焰)為禍”,其中有若干字是刻劃者根據現代字形拼湊甲骨字形而成。據文意推測,應為隨國民政府自大陸撤退至台灣的流亡學生,且具有中文相關科系背景。

虎字碑右側也有一個意義不明的圖形,應該也是近人所為。

其他虎字碑

虎字碑有複製品置於大里遊客服務中心,等比例複製供拓碑使用。

大里遊客服務中心另有較小型虎字碑亦供拓碑用。

另有虎字碑現存於台北市博愛特區之"前警備總部"(今國防部)內,為公虎字。

清末宋慶虎字碑現存於山東省蓬萊市蓬萊閣後天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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