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城關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蘭州市城關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位於甘肅省蘭州市,負責城關區人口的計畫生育。

簡介

根據《中共蘭州市委辦公廳、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蘭州市城關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蘭辦發〔2010〕43號)和《中共蘭州市城關區委、蘭州市城關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蘭州市城關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城發〔2010〕26號)精神,設立蘭州市城關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國務院和省、市、區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的職責
1.增加擬定區級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費、避孕節育技術服務免費經費計畫,編報基本建設支出的預、決算,制定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的職責。
2.增加參與國家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的職責。
3.增加指導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社會團體工作的職責。
(三)加強的職責
1.加強全區人口發展狀況研究,綜合管理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2.加強全區人口和育齡婦女信息化管理和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計畫生育困難家庭救助和農村部分計畫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工作。
3.加強全區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和管理,穩定低生育水平。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提出適合我區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
(二)擬訂全區人口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全區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規劃並負責實施;對執行人口和計畫生育情況進行監督和評估,穩定低生育水平。
(三)檢測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促進人口和計畫生育信息化建設,參與國家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四)研究提出全區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議,擬定並組織實施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規劃,促進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公共服務均等化發展。
(五)擬訂計畫生育科學研究、技術服務的總體規劃並組織實施,依法指導和管理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制定優生優育、生殖保健服務和出生缺陷反映、避孕節育優質服務、婦女生殖道感染干預工程的規劃,並組織實施;實施計畫生育的生殖健康促進計畫,做好出生缺陷干預和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健全完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制度;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計畫生育藥具和性保健品市場監管工作。
(六)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
(七)綜合管理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推進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負責落實上級制定的計畫生育家庭的獎勵、特別扶助、救助措施。
(八)制定並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教育培訓規劃。
(九)擬定區級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費、避孕節育技術服務免費經費計畫,編報基本建設支出的預、決算,制定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
(十) 負責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社會團體工作,充分發揮非政府組織積極作用。
(十一)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人員編制
城關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機關行政編制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機關工勤人員編制1名。
四、事業單位
1.城關區計畫生育服務站,科級建制,事業性質,經費由區財政全額撥款。人員編制12名,其中領導職數2名,幹部10名。
2.城關區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辦公室,科級建制,事業性質,經費由區財政全額撥款。人員編制7名,其中領導職數2名,幹部5名。
五、其他事項
城關區計畫生育協會,科級建制,事業性質,經費由區財政全額撥款。人員編制5名,其中領導職數2名,幹部3名。
六、附則
本規定由蘭州市城關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蘭州市城關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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