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治芬

蘇治芬

台灣省雲林縣縣長。父親蘇東啟生前長期投身於黨外民主運動,母親蘇洪月嬌在雲林縣亦是政壇名人。

簡介

蘇治芬當年繼承父母親的政治路,在地方上漸打響知名度。她曾任雲林縣籍“立法委員”。由於準備競選雲林縣縣長,因此2004年“立委”選舉時,不登記代表民主進步黨參選“立法委員”。2005年,她成功突破國民黨藍綠對決的策略,成功選上縣長一職。蘇治芬乃該縣有民選制度以來,自治史上第一位女縣長。2008年11月4日,蘇治芬因涉及發包廢棄物案,被雲林地檢署拘提。2008年,蘇治芬獲民進黨2009年雲林縣長選舉提名。2008年11月14日,雲林地檢署偵結起訴蘇治芬,並具體求刑十五年、褫奪公權八年,追繳其不法所得二千一百萬元。當日晚間移審,經過法庭激烈的辯論攻防,迄當日深夜十二點,雲林地方法院裁定蘇治芬當庭無保釋放,但被限制出境也限制住居。

學歷:

台南女子技術學院財務金融學系肄業
台北市立商業職業學校畢業

經歷:

“國民大會”(第三屆)代表
“行政院”顧問
“立法院”(第五屆)“委員”(2002年-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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