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山縣教育局

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教育發展的戰略方針和政策法規,認真執行省、市、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地方性教育政策和發展規劃,努力實現教育目標,落實教育方針政策。

基本信息

主要職責

1、2、研究制訂全縣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3、綜合管理全縣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學前教育、掃盲成人教育。指導協調各部門的有關教育工作,並負責組織督導評估。4、負責領導和指導推進全縣教育體制、辦學體制、管理體制、投入體制等方面的改革,理順教育內部和外部的關係。5、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等規範性檔案收費標準,並加強教育經費收管、監督、審計工作,鼓勵、支持和規範社會力量辦學,依法監督教育經費投入政策的執行情況,努力改善各級各類學校的辦學條件,最佳化教育環境。6、主管全縣教師工作。負責認定和申報認定教師資格。負責教培養培訓、招聘錄用、專業技術職務的考核評審報批工作,新教師的培訓和轉正定級工作;配合組織、人事、編制部門做好本級和所屬單位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和程式,考核、呈報、任免局機關內設機構和所屬單位的領導幹部;指導教育系統相關學會、基金會、關工委、退(離)教協、團隊工委等社團組織的工作。7、依法保護師生的合法權益,做好來信來訪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查處違法違紀案件,維護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8、負責指導、推動九年義務教育的實施和教育結構調整以及教學改革、學校布局調整,規範中國小用書;負責擬定職業技術教育的發展規劃,推動職業技術教育的綜合改革;負責擬定成人教育規劃,指導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9、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美育工作及國防教育、人防教育、消防教育、安全教育、普法教育等工作。10、根據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意見,制定全縣職業學校和中國小校的入學招生計畫,組織招生考試和錄取工作;歸口管理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負責大中專畢業生的就業指導、服務和管理工作,不斷拓寬畢業生就業渠道,創新畢業生就業體制。11、按照國家教育方針、政策、法規,制定本縣教育督導評估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對有關部門、鄉鎮政府的教育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評估和指導。12、對政府有關部門和鄉鎮教育經費預算、決算執行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對校辦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進行審核、監督;對全縣教育建設項目預算、決算執行情況進行審計、監督;負責教育系統幹部經濟責任審計。13、負責組織全縣普通高等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考試和高教自考工作。14、負責指導全縣教學研究、現代教育技術、電化教育、實驗教學和教學設施設備配置與管理及勤工儉學工作。15、規劃並管理全縣教育情報、統計資料及信息系統的開發和建設工作。16、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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