蒼梧縣國家稅務局

2006年12月31日,蒼梧縣國家稅務局全年組織稅收收入10660萬,同比增收1957萬元,22.49增長%。 (3)收入核算股 (5)徵收管理股

機構概況

蒼梧縣國家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位於蒼梧縣龍圩鎮政賢路151號。蒼梧縣是嶺南最古老的縣份之一,位於廣西東部,與廣東省封開縣、鬱南縣相比鄰,潯、桂兩江匯合地區,207、321國道、南梧二級公路、蒼鬱、蒼岑、桂梧高速公路和冷(冷水灘)梧(梧州)鐵路、南廣高速鐵路過境設站,緊靠桂東中心城市梧州市,“遙連五嶺,總納三江”,素有“廣西水上門戶”及“兩廣咽喉要塞”之稱。全縣轄12個鎮,行政區域面積3506平方公里,人口57.81萬。主要風土人情有前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李濟深故居所、粵東會館、大爽河渡假村等。
目前,蒼梧縣國稅局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科學、合理設定稅務機構,內設8個股室、1箇中心、1個稽查局,下設龍圩、石橋、嶺腳三個稅務分局。現有幹部職工104人,其中幹部103人,工人1人。退休老幹部50人。在職黨員78人,占總人數75%;大專以上學歷103人,占總人數99%。重點稅源主要有鈦白粉、電力、松香、有色金屬礦產品、其他製造和商業。

稅收狀況

2006年12月31日,蒼梧縣國家稅務局全年組織稅收收入10660萬,同比增收1957萬元,22.49增長%。稅收收入首次超億元大關。2007年組織稅收收入1.265萬元,同比增長18.71%,增收1994萬元;2008年組織稅收收入1.415億元,同比增長11.84%,增收11498萬元。2009年1-11月份,組織稅收收入13597萬元,同比增長0.85%,增收115萬元。從2000年到2009年11月,全縣國稅系統共組織稅收入庫8.8億元。

機構榮譽

2004年4月縣局機關大院被自治區黨委宣傳部、自治區文明委辦公室評為自治區第三批“文明庭院”;2004年12月,縣局被自治區文明委評為第十批“文明單位”; 2003、 2004年連續2年在縣委、縣政府組織的執法機關作風評議活動中,以民眾滿意率最高的好成績居七個被評單位之首;2005年10月,辦稅服務廳榮獲自治區最佳辦稅服務廳稱號;2006年5月,被區國稅局授予創建自治區文明行業優秀單位;2006年10月,被蒼梧縣委、縣政府評為“星級單位”和“整頓機關作風、提高行政效能”先進單位;2007年5月,被梧州市市紀委定為廉政文化進機關建設試點;2007年9月,呂忠民同志當選為十大感動人物之一; 2007年12月24日,辦稅服務廳被梧州市文明辦命名為“文明示範視窗”;2008年3月,辦稅服務廳獲“巾幗文明崗”稱號;2008年5月,榮獲“廉政文化‘進機關’示範單位”稱號;2008年12月,被自治區文明委員會辦公室、自治區愛國衛生辦公室命名為自治區“文明衛生庭院”;2009年3月,辦稅服務廳榮獲自治區“巾幗文明崗”稱號;2009年4月,榮獲了梧州市“文明行業” 稱號。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制定局機關和本系統的年度工作計畫、有關工作制度;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和報告;負責督查督辦工作;負責綜合性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檔案、機要、文印、信訪、保密、密碼、調研、政務信息、承擔面向社會稅收宣傳及機關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管理機關和本系統財務、基本建設、資產管理、安全保衛、接待等後勤保障及機關行政事務工作;負責實施政府採購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
(2)政策法規股
負責增值稅、消費稅、所得稅等稅種的稅政業務;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防偽稅控管理;負責進出口稅收政策及管理辦法的貫徹落實、日常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對出口企業退免稅的審核和確認;組織實施稅收協定、協定(安排)的執行;組織實施特別納稅調整工作;組織落實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征管制度、情報交換、國際稅務管理合作等;負責涉稅法律事務;組織實施稅收執法檢查,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工作;組織實施綜合性稅收政策調研;組織落實稅收執法檢查結論和各類審計結論;承辦重大稅收案件的審理及規範稅務行政審批和行政處罰、聽證工作;負責稅務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等事項。
(3)收入核算股
負責編制和分配稅收計畫、協調和指導組織收入工作,分析檢查稅收計畫執行情況;負責稅款徵收信息的集中處理,監督檢查稅款徵收、解庫、提退情況;組織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負責重點稅源監控和企業稅收資料調查作;承擔稅收會計、稅收統計核算工作,負責稅收票證管理;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對外發布稅收收入數據。
(4)納稅服務股(辦稅服務廳)
組織協調落實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組織實施稅收信用體系建設;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組織實施面向納稅人的稅法宣傳。
負責辦理納稅人的各類涉稅事項,包括辦理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稅務登記事項;辦理髮票發售、代開、審驗、收繳等發票管理事項;辦理納稅申報、認證、稅款徵收、申報資料接收等涉稅事項;實施稅務違法的簡易處罰(發票違章);受理納稅人投訴;實施面向納稅人的稅法宣傳;受理納稅人涉稅審批申請;開展納稅諮詢、提供辦稅輔導;辦理其他相關事項。
(5)徵收管理股
負責組織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處理執行稅收征管法規、條例中的有關事項;負責欠繳稅款管理;組織實施綜合性納稅評估工作;負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稅款徵收、稅收資料、稅控器具推廣套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牽頭組織對征管質量的綜合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負責金稅工程的管理及推廣套用工作。
(6)人事教育股
研究和執行人事管理制度;負責機構、編制、任免、考核、調配、交流、辭職辭退、工資福利、專業技術職務等人事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及提前離崗人員的管理和服務;負責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承擔系統普法工作。
(7)監察室
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及稅收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和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負責受理信訪舉報、查處違法違紀案件工作。
(8)機關黨辦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組織實施本系統黨建工作;承擔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和機關人員思想政治工作;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承擔機關統戰工作;指導協調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工作

直屬機構

蒼梧縣國家稅務局稽查局
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本系統的稅收檢查工作;負責對年度檢查計畫確定的重點稅源企業和稅務違法案件的稽查、審理、執行工作;貫徹執行稅務稽查規章制度,擬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稅收舉報案件的受理、轉辦或初查、檢查;對下級稅收檢查情況進行複查複審;負責與公安、檢查、審判機關協調稅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負責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負責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作;負責對全市的檢查計畫、大要案件稽查、稅收專項檢查進行統籌管理。

派出機構

龍圩稅務分局、石橋稅務分局、嶺腳稅務分局
負責對所轄稅源的監控管理工作,對轄區內納稅人實行分類管理和有效服務。負責所轄納稅人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源預測和分析、重點稅源管理跟蹤監控、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管理、減免退稅審核調查、日常檢查、戶籍管理、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納稅輔導等;組織實施各稅種納稅評估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

事業單位

蒼梧縣國家稅務局信息中心
組織本系統信息化建設的規劃及實施;組織本系統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管理與運維;負責本系統套用軟體開發工作;負責本系統信息安全管理及實施;負責本系統數據集中處理及分析套用工作;負責制定和落實信息化建設管理制度;負責本系統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項目立項、技術標準、資金安排等工作;承擔金稅工程及相關信息系統推廣套用的技術工作;承擔本系統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承擔本系統信息化技術服務、技術支持、技術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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