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族摔跤

蒙古族摔跤蒙古族民間傳統體育活動。流行於內蒙古各地區。早在13世紀時已盛行於北方草原。

牧民們在勞動之餘常常圍在一起進行摔跤比賽,甚至在天冷時以摔跤來暖身體。既是體育活動,也是一種娛樂活動。舊時與賽馬、射箭合稱男子三項競技。多於祭敖包和那達慕大會時進行。參加人數不限,但必須成偶數,少則2人或4人,多則1000餘人,亦不受地區、年齡、體重和時間限制,多以草坪和鬆軟空地作場地。觀眾席地圍坐或站立,摔跤手在中間進行比賽。正式比賽時,先由族中一德高望重的長者安排各對比賽對手,並負責裁判。每次上場的摔跤手一般均有“扎蘇爾”(指導),比賽前負責向觀眾介紹自己的選手,比賽中可進入場地作現場指導和鼓勵。參加比賽的摔跤手上身必著牛皮或帆布製成的緊身短袖背心,上面釘有數行扣子大小的銅釘或銀釘,後背中間多有圓形銀鏡或“吉祥”之類字樣,蒙古語稱“召格得”。下身則穿肥大摔跤褲,多為白色,外面再套一條繡有各種動物和花卉圖案的套褲。腳穿蒙古靴或馬靴。腰系紅、藍、黃三色綢子做的短裙,蒙古語稱“希力布格”。凡是穿著這種衣服上場的則被稱為“布和”(摔跤手)。兩個摔跤手出場前,雙方都有歌手高唱挑戰歌,三唱之後,摔跤手跳躍著鷹舞步或獅舞步出場。裁判員發令後,雙方握手致敬,然後擺出虎蹲姿勢,頃刻間相撲爭鬥,盤旋相持,腿膝互擊,各施展撲、拉、甩、絆等技巧以制勝。只要一方膝蓋以上任何部位著地即為失敗,一跤定勝負。一般採用單淘汰制,負者不得再上場。優勝者受獎,並被譽為“賽音布和”(英雄摔跤手)。如果在多次比賽中連續獲勝者,則在頸上佩戴系有5色布條的項圈,蒙古語稱“江戈”或“景嘎”。其布條越多則標誌以往獲勝的次數越多。這樣的摔跤手享有很高的榮譽,備受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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