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火點

著火點是可燃物在空氣或氧氣中燃燒時的最低溫度。

著火點之一

可燃物在空氣或氧氣中燃燒,必須要達到該物質著火燃燒所需要的最低 溫度,這個最低溫度叫做該 物質的著火點。不同的物質,著火點不同。

著火點之二

著火點又稱 燃點。指可燃性液體表面的 蒸氣和空氣的 混合物與火接觸而發生 火焰,且能維持繼續燃燒不少於5 s的溫度。它是可燃性液體性質的重要指標之一。
〔閃點〕是指可燃性液體表面蒸氣與空氣混合物初次發生閃藍色火光時的溫度。它比燃點低。例如 酒精的著火點是696 K(423 ℃)閃點是286 K(13 ℃)。閃點也是可燃性液體的重要 指標之一。 

著火點之三

著火點是使物質能夠持續燃燒的最低溫度。著火點不是固定不變的。對固體燃料來說,著火點的高低跟表面積的大小、組織的粗細、導熱係數的大小等都有關係。顆粒越細,表面積越大,著火點越低;導熱係數越小,著火點越低。對液體燃料和氣體燃料來說,火焰接觸它們的情況和外界壓強的大小也都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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