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店村

葉店村

葉店村位於金華市區西南,是婺城新城區及浙中重鎮白龍橋鎮政府所在地,屬文化、政治、經濟交流中心。村處“玉山拱南,金河橫北,東臨馬海(畈),西繞龍溪(白沙溪)”的衝擊平原,聚落呈塊狀分布,330國道與03省道繞村而過。村域面積2.7平方公里,全村635戶,總人口1668人,其中:55歲以上老人360人,未成年人209人,在外讀書(高中大學生)60人,務工人員502人,經商人員225人。

村情概況

葉店村綜合大樓 葉店村綜合大樓

葉店村位於浙江省金華市西,距金華市區中心10公里。據《葉氏宗譜》載:葉氏自縉雲縣遷於金華縣雅畈。明洪武五年(1372),肇基馬海前後陳村。清初改村名為葉店村。據《竹園王氏宗譜》載,明萬曆十二年(1584)曾建石橋,後圮,乃架木為橋。又《重建白龍橋記》載,清嘉慶五年(1800)山洪暴漲,橋被沖毀,十三年王凌九首捐六百五十金修橋,十六年修復。橋在白龍溪上,溪流蜿蜒曲折似龍游,細浪映日似龍鱗,故稱白龍溪,橋稱白龍橋。清代屬白沙鄉。民國初屬二橋鄉。1935年屬濱江鄉。1946年屬濱湖鄉。1949年5月屬東溪鄉。1958年屬臨江人民公社東溪管理區。1961年屬臨江區東溪人民公社。1983年屬東溪鄉。1986年11月屬白龍橋鎮。2012年統計全村635戶,總人口1672人,其中55歲以上老人428人。在村區內有水電部十二工程局、核工業部269大隊、縣焊接材料廠、印鐵制罐廠等近40家部省市縣級企業,還有為數不少來自北京、上海、江西等地的個體戶,在此經商開店。葉店村是浙江金華市婺城新城區及浙中重鎮白龍橋鎮政府所在地,屬文化、政治、經濟交流中心。

葉店葉氏續譜大典 葉店葉氏續譜大典
葉店村 葉店村
江南有座金華城,城裡有座白龍橋,橋下外婆在講故事,我在橋上,看到星星掉進了小河。”這是音樂人陳越為家鄉譜寫的一首特別好聽的歌,而 葉店村就是陳越的家鄉。“白龍橋就是葉店,葉店就是白龍橋。”這個說法源於葉店就是白龍橋鎮政府的所在地。隨著金華市區向外擴張, 葉店村的工業、商業和房地產業十分發達。建在該村土地上的企業就有上百家,商店鱗次櫛比,還形成了建材經營一條街。不僅如此, 葉店村的集市貿易也十分繁榮,該村每天都有集市,主要銷售水果、百貨、五金、建材、服裝、山貨、家具、蔬菜批發等,每天的流動人口達上萬人。婺城區委、區政府搬遷到白龍橋, 葉店村將是婺城新區的商業中心。
葉店葉氏源於雅畈葉氏:始遷祖葉宗韶,宋室南渡時自括蒼(松陽 今浙江麗水)遷金華雅畈。長子達先留居雅畈,次子正先析居莘溪。正先六世孫慶十六、慶十七,復分別遷馬海、天鍾湖。據《葉氏宗譜》載洪武五年(1372),葉氏64世孫慶十六公(諱有禮,字元標)從金華莘溪(今金東區孝順鎮域內)遷出,肇基馬海前後陳村。清初改村名為葉店村。明萬曆二十四年(1596),葉店葉氏首修《馬海葉氏譜》至公元2010年,歷時23代,638年歷史。民國二十五年(1936)十一月仲冬,九修《馬海葉氏譜》, 2010年葉店村葉氏年再續修宗譜...

葉店村地處金華、蘭溪、龍游三縣的交通咽喉。浙贛鐵路在村南通過,公路330國道穿村而過,交通十分方便。浙贛鐵路線上的電氣化複線車站白龍橋車站和古方車站分別在村東和村西2公里處。公路330國道線上的19班客車在村區停靠。

葉店村民居 葉店村民居

2012年村民人均純收入達到萬元,村集體擁有固定資產總值達到2個億,每年收益四五百萬元。改革開放前,葉店是個不知名的窮村落,改革開放以後,葉店的老一輩人敢為人先,想常人不敢想,做常人不敢做,他們把村裡的土地無償貢獻出來,用於辦學校、醫院和給政府機關提供辦公用地,此舉使葉店村的地位迅速突顯,葉店人又抓住區位和人流集聚優勢,大力興辦市場,發展物業經濟,搞活集體經濟,村民的生活條件也隨之發生了質的改變。

葉店村先後被評為全國人口和計畫生育基層民眾自治示範村居、全國計畫生育協會先進單位、全國婦聯基層組織建設示範村、浙江省文明村、浙江省綠化示範村、浙江省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示範村、浙江省民主法制村、浙江省“平安家庭”創建活動示範社區(村)等多項榮譽。

特色產業

葉店村 葉店村

村所有耕地都已被徵用,村民通過各類技術培訓,選擇不同的就業門路,從事第二 、三產業,人均年收入達萬元以上。2010年村集體固定資產5420萬元,固定收入90餘萬元。村集體擁有固定資產總值達到幾個億,每年收益四五百萬元。

自然資源

村所有耕地都已被徵用,村域面積146200平方米;

基礎設施

葉店村 葉店村

新農村建設後的葉店村“路平、水清、燈明、河暢、村美、景秀”,寬闊的水泥路四通 八達,漂亮的別墅鱗次櫛比;全村通自來水、電、路、數位電視、寬頻網路 電話,路燈;道路硬化、亮化、綠化、通電、排污、通水;村里配置了46個監控探頭,實時監控村里各主要路口的情況。還組建了護村隊,進行24小時全天候巡邏; 葉店村是婺城新區、白龍橋鎮政府所在地,是鎮文化、政治、經濟交流中心。葉店村在許多方面已走在新農村建設的前列..

人口衛生

村域面積2.7平方公里,全村635戶,總人口1668人,其中:55歲以上老人400多人,未成年人200多人,在外讀書(高中大學生)60人,務工人員502人,經商人員225人。

村民的醫療主要依靠村衛生所和鎮衛生院, 距離村委會衛生所0.5公里,距離鎮衛生院1公里。農村居民養老保險和農村居民醫療保險參保率100%。

農村經濟

金華市白龍橋鎮葉店村固定資產幾個億,每年收益四五百萬元。

文化教育

葉店葉氏宗祠 葉店葉氏宗祠

該村小學生就讀到白龍橋實驗國小,中學生就讀到金華婺城中學。該村距離國小校1公里,距離中學3公里。在外讀書(高中大學生)60人;

重續宗譜 接譜大典 重續宗譜 接譜大典

葉氏宗祠始建於天啟二年(1622)年,位於葉店村村中心位置,坐北向南,占地面積約1191平方米,為三進院落四合院式布局,木石結構、其梁架、木雕、石刻、彩畫都具有鮮明的明代建築特色,屬婺城區古建築文物,是目前省內少見的大型古建築文物之一。葉氏宗祠雖然已經歷經近400年的風雨,但是保存較為完整,具有鮮明的明代建築特色。

村務公開

為了加強村級財務管理,完善和規範村級財務管理制度,更好地管好、用好村級集體資金,特制定本制度:

一、村級財務管理紀律

1、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做到十不準:

(1)不準坐支現金  (2)不準挪用公款

(3)不準公款私存  (4)不準多頭存款

(5)不準白條子抵庫 (7)不準公款私借

(7)不準先報後批 (8)不準保留帳外公款

(9)不準替人擔保抵押 (10)不準挪用專項資金

2、對違反財經紀律者,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誡免、黨紀、政紀處分,情節嚴重的送交司法機關處理。

二、財務收支管理

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凡涉及村級集體的所有收入支出一律納入村級集體財務統一管理,嚴禁巧立名目,私設小金庫。

三、收款票據管理

1、村級集體所發生一切收入業務,都必須使用浙江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收款票據,堅決杜絕使用自製或市場上自購的收款收據。

2、收款票據統一由村會計到鎮農經管理站領取,交村出納使用。各村會計必須建立票據收發登記台帳。村出納與村會計在領結票據時,必須在台帳上籤名,以明確責任。

3、收款票據每次限領一本,必須連號使用。票據用完後,存根(連同作廢聯)交由村會計審驗,再由村會計到鎮農經管理站領取新票據。

四、財務支出和審批

1、村集體資金支出實行聯審,一支筆簽批。

2、因工作關係的招待用餐、出車費用各村要制定相關制度,從嚴從緊控制,此類開支超過500元的須經村兩委集體研究,村經濟合作社社長審批。

3、審批許可權:①凡支出在500元以內的由村經濟合作社社長審批;②500—1500元的由村經濟合作社社長、村主任共同審核,村主任簽署意見後,再由村經濟合作社社長簽批;③1500元以上的支出由村兩委集體審核,簽明“經集體研究同意”字樣,加蓋印章後,由村經濟合作社社長簽批。④5萬元以上的支出,須經村民代表會議表決通過,並附有書面決議,村經濟合作社負責人要在支出憑證上籤上“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字樣,再由村經濟合作社主任簽批。

4、凡1000元以上的支出必須附有明細支出清單。

5、每張支出發票必須具備支出用途、經手人、證明人、審批簽字人,否則出納員有權拒報。手續不全、未按要求把關的,由村出納員承擔責任,村級會計代理中心工作人員要嚴格把好審核關。

6、支出發票原則上要求使用財政部門統一的正式銷售發票,堅持就地購物、消費、就地開據支出發票的原則,嚴禁無據支出或白條代用。

五、財務審計

①凡年收入在10萬元或存款數額在30萬元以上,原則上每年審計一次;②年收入10萬以下或存款數額較少,原則上每兩年審計一次;③村主要領導離任或民眾意見較大的及時給予審計;④審計結果張榜公布。

六、村集體資金的管理

1、村經濟合作社的一切收款事項均由村出納員辦理,非出納員不得辦理。如遇特殊原因需非出納員代收的各種款項,應在收帳後兩天內向出納員結清。凡代收款超過一個月不結帳的視作挪用處理,超過六個月不結帳的以貪污論處。

2、備用金的領取: ①各村限額內的備用金領取在每次報帳後由村級會計代理中心撥足;②凡村集體創辦公益事業,超過備用金限額的,須填寫備用金外的撥款申請單,並附書面報告說明理由,送聯村幹部審核後由管理處總支書記簽字審批後方可領取。③本村的備用金額度為 元。

4、村經濟合作社出納員庫存現金不得超過1000元;超過部分存入當地信用服務站,否則後果自負,並以違反財務管理規定論處。

七、村級集體資產管理

1、村級集體資產必須明確專人管理。做到誰管理誰負責。

2、財產、物資每年清盤一次,並建立明細帳,做到帳物相符。

3、建立健全財產、物資入庫、保管、領用制度。

4、重大集體資產、出租、承包時必須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方可辦理,並及時公開。

5、凡價值在3000元以上的集體資產,其承包、出租等必須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公開招投標。

八、村務、財務公開

1、凡涉及到村集體資產發包、出租、工程建設項目、救災救濟款物發放等均應適時公開。

2、村財務收支業務量大的村(月支出在2000元以上)必須做到按月公開,公開時間為次月10日前。

3、村財務必須做到逐筆公開,涉及到村幹部誤工、債權債務或重大工程項目等支出必須明細公開。

4、村集體每月的收入支出情況、村集體資產、發包、出租、工程項目建設公開招投標情況及救災救濟款物發放等情況,要在村務、財務公開領導小組、監督小組審核的基礎上,每月在黨員活動會議上予以通報(或在村民代表會議上通報)。

5、村務、財務公開必須經村財務公開領導小組、監督小組審核,由監督領導小組簽署同意公開意見,註明日期,蓋上印章,公開與眾。

九、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施行。原村級財務管理制度的有關條款與本制度條款不相符的按本制度條款執行。

發展重點

葉店村民主決策內容和程式

一、民主決策內容:

下列重大事務,必須提交村民代表會議(村民會議),實行民主決策:

1、村經濟和社會發展三年創業承諾目標、年度辦實事計畫,城鄉一體化建設規劃。

2、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規民約的修訂。

3、村集體經濟項目的立項、承包原則和分配原則,集體經濟大額資金的使用,集體舉債,集體資產處置,以及集體企業的改制方案。

4、興修學校、道路、水利、電力、自來水等村公益事業的經費籌集方案,以及建設承包方案。

5、村集體土地、房屋等集體資產的承包和租賃,宅基地的安排和使用,徵用、徵收土地各項補償費的分配和使用,審議財務收支情況。

6、領取村幹部誤工報酬的人數及標準。

7、國家計畫生育政策的落實方案。

8、涉及村集體和村民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項。

二、民主決策程式:

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務,必須遵循以下決策程式:

1、村黨組織、村民委員會、村經濟合作社、1/10以上村民聯名或1/5以上村民代表聯名提出議案;

2、村黨組織統一受理議案,並召集召開村黨組織和村民委員會聯席會議,研究提出具體意見和建議;

3、提交村黨員大會討論,同時廣泛徵求村民的意見和建議;

4、在黨支部領導下,召集村民代表會議(村民會議)討論決定,並形成書面記錄;

5、村黨組織和村民委員會按照分工,組織實施。對重大事項的表決結果及實施情況,要及時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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