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政

荒政

古代在遇到荒年時所採取的救濟措施。《周禮·地官·大司徒》:“以荒政十有二聚萬民(防止百姓離散):一曰散利(發放救濟物資),二曰薄征,三曰緩刑,四曰弛力(放寬力役),五曰舍禁(取消山澤的禁令),六曰去幾(停收關市之稅),七曰眚禮(省去吉禮的禮數),八曰殺哀(省去凶禮的禮數),九曰蕃樂(收藏樂器,停止演奏),十曰多婚,十有一曰索鬼神(向鬼神祈禱),十有二曰除盜賊。”南宋董煟,總結歷代荒政,著《救荒活民書》。

基本信息

簡介

荒政是中國古代政府因應災荒而採取的救災政策。

中國很早就有所謂的災難,例如地震、旱災、水災、蝗災、瘟疫等,在荒年容易造成社會動盪。因此執政者很早就發展出荒政,《禮記·月令》載:“季春之月,天子布德行惠,命有司發倉廩,賜貧窮,賑乏絕。”。西周時期荒政已初具雛形。《周禮·地官·大司徒》:“以荒政十有二聚萬民。”,“荒政十二”包括“散利”、“薄征”、“緩刑”、“馳力”、“舍禁”(取消山澤禁令,準許百姓狩獵)、“去幾”(免除關市徵稅)、“眚禮”、“殺哀”、“蕃樂”(不準歌舞作樂)、“多昏”、“索鬼神”(祈禱降福)、“除盜賊”。

圖

先秦時代已出現“勸分”,屬於一種社會救助現象,所謂“救荒之政,莫急於勸分。”。黃震說“勸分者,勸富室以惠小民也。損有餘而補不足,天道也,國法也。富者種徳,貧者感恩,鄉井盛事也。”為了激勵地主賑災,北宋天禧元年二十五日,“詔諸州官吏,如能勸誘蓄積之民,以廩粟賑恤飢乏,許書歷為課。”

南宋董煟編著《救荒活民書》是第一本救荒專書。俞森編纂《荒政叢書》,“輯古人救荒之法,於宋取董煟,於明以來取林希元、屠隆、周孔教、鍾化民、劉世教、魏禧,凡七家之言”,總結清朝以前的救災措施。《古今圖書集成》收集有大量災荒資料,見諸於食貨典、乾象典、職方典。乾隆十年(1745年)共免“額徵正賦二千八百萬兩有奇”。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