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船燈

舞船燈

福建客家船燈又稱舞船燈是一種傳統民俗舞蹈,屬於客家民間創作的傳統文藝節目。雖然戲名帶著船字,但並不在水裡表演,而是在陸地上,所以又叫旱地船燈舞船燈所用之船,一般用竹、木製作,燈架長7尺左右,高約5尺,外面用色紙、花布,紮成花鳥蟲魚等裝飾。

定義

客家船燈 (舞船燈)是特別在閩西山區武平、長汀、上杭、永定、連城等客家聚集的地方活躍不衰。

舞船燈是一種民間創作的傳統文藝節目。雖然戲名帶著“船”字,但並不在水裡表演,而是在陸地上,所以又叫“旱地船燈”。客家人舞船燈是為表達“接豐收、慶太平、度佳節”之喜慶之情。

燈的歷史起源無從考證,但憑口傳,有幾百年歷史了。

傳說清朝乾隆皇帝有一回喬裝巡遊江南,來到福建沿海某地時,投宿於一漁船上,船夫和其孫女倆盛情接待。閒聊之中,乾隆皇帝獲悉漁家飽受漁霸欺凌,不得溫飽,動了惻隱之心,特贈夜明珠一顆,還親筆題贈“漁家樂”金匾和“聖旨”金牌各一懸掛於船頭,在金匾下兩旁各豎龍柱,以示威嚴,並把夜明珠掛上船尾。爾後,漁霸不敢再欺凌漁家,漁家因有夜明珠之光,不論風雨黑夜,均可出海捕魚。後人根據這一傳說,才創作出“船燈”。

據福建省志、縣誌記載:清代順治帝祭澄江畢,急回京都,忽然風浪大作,無法過江,漁翁勇擺渡送帝至對岸,帝回京後命樂府作《漁家樂》曲牌,並賜金匾“漁家樂”一塊和“夜明珠”一顆,為漁家造福。

性質

舞“船燈”所用之“船”,一般用竹、木製作,燈架長7尺左右,高約5尺,外面用色紙、花布,紮成花鳥蟲魚等裝飾。“船燈”舞主要反映客家青年男女的愛情故事,一般由三人表演,一人藏於船艙操縱船隻,另外船頭艄公,船尾船婆。一男一女在船頭船尾表演,通過三人高度默契的系列化動作,傳神地表現了“江上行船”的藝術效果。小船一路劃來,上灘、下灘、觸礁,拉船划槳,前後呼應,間雜插科打諢,常常令人忍俊不禁,給節日增添許多喜慶的氣氛。船燈的曲調十分通俗,常以《八板頭》起奏,《漁家樂》為主歌,穿插演奏《十二月古人》等幾十種小曲。吹拉起來順手,唱起來也流暢。

套用

解放初期,船燈曾參加福建省民間文藝會演。解放後幾十年來,各地政府利用這一民眾喜聞樂見的藝術形式,在活躍民眾文化生活的同時,也配合宣傳繳交愛國公糧、農村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計畫生育等黨的方針政策,一直流行不衰。

至今,舞船燈在閩西山區武平、長汀、上杭、永定、連城等客家聚集的地方活躍不衰。主要在春節、元宵,偶爾也有端午、中秋、重陽節表演。農民演員自編

自導自演,以船燈舞獨特的民俗文藝方式,表演農村民眾喜聞樂見的節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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