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鱷魚約

與鱷魚約

鱷魚有知,其聽刺史言:潮之州,大海在其南,鯨、鵬之大>16

原文

鱷魚有知,其聽刺史言:潮之州,大海在其南,鯨、鵬之大<16>,蝦、蟹之細,無不歸容,以生以食,鱷魚朝發而夕至也。今與鱷魚約:盡三日,其率醜類南徙于海,以避天子之命吏;三日不能,至五日;五日不能,至七日;七日不能,是終不肯徙也。是不有刺史、聽從其言也;不然,則是鱷魚冥頑不靈<17>,刺史雖有言,不聞不知也。夫傲天子之命吏,不聽其言,不徙以避之,與冥頑不靈而為民物害者,皆可殺。刺史則選材技吏民,操強弓毒矢,以與鱷魚從事,必盡殺乃止。其無悔!

翻譯

鱷魚如果能夠知道,你就聽刺史我說:潮州這地方,大海在它的南面,大至鯨、鵬,小至蝦、蟹,沒有不在大海里歸宿藏身,生活取食的,鱷魚早上從潮州出發,晚上就能到達大海。現在,刺史與鱷魚約定:至多三天,務必率領那批醜類南遷到大海去,以躲避天子任命的地方官;三天辦不到,就放寬到五天;五天辦不到,就放寬到七天;七天還辦不到,這就表明最終不肯遷移了。這就是不把刺史放在眼裡,不肯聽他的話;不然的話,就是鱷魚愚蠢頑固,雖然刺史已經有言在先,但還是聽不進,不理解。凡對天子任命的官吏傲慢無禮,不聽他的話,不肯遷移躲避,以及愚蠢頑固而又殘害民眾的牲畜,都應該處死。刺史就要挑選有才幹有技能的官吏和民眾,操起強硬的弓弩,安上有毒的箭鏃,來同鱷魚作戰,一定要把鱷魚全部殺盡才肯罷手。你們可不要後悔啊!

注釋

刺史:州官,這裡是韓愈自稱
潮之州:潮州,之所在今廣東省潮安縣。之,語中助詞,無義。
容歸: 被容納而得到歸宿。
醜類:指大小鱷魚。
天子之命吏:皇帝任命的官吏,這裡是韓愈自稱。
冥頑不靈:愚鈍無知,不可教化。
傲:藐視,對抗。
才技:才幹和技藝。
從事:參加做某種事情,這裡指與鱷魚進行戰鬥。

作者簡介

韓愈韓愈
韓愈(768~824),字退之,漢族,唐河內河陽(今河南孟縣)人。自謂郡望昌黎,世稱韓昌黎。唐代古文運動的倡導者,宋代蘇軾稱他“文起八代之衰”,明人推他為唐宋八大家之首,與柳宗元並稱“韓柳”,有“文章巨公”和“百代文宗”之名,著有《韓昌黎集》四十卷,《外集》十卷,《師說》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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