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殖民地

「自治殖民地」是獲得自治權但未取得獨立的殖民地,很多時候還可以由本地政黨組成責任政府。 不列顛是最早設定「自治殖民地」的國家,早在1662年它便給予其在北美洲之殖民地康乃狄克以內部自治權。 但不列顛最初的「自治殖民地」只限於由白人占居民大多數的殖民地,包括今美國東部、加拿大、澳大利亞、紐西蘭、南非的殖民地。

「自治殖民地」是獲得自治權但未取得獨立的殖民地,很多時候還可以由本地政黨組成責任政府。不列顛是最早設定「自治殖民地」的國家,早在1662年它便給予其在北美洲之殖民地康乃狄克以內部自治權。但不列顛最初的「自治殖民地」只限於由白人占居民大多數的殖民地,包括今美國東部、加拿大、澳大利亞、紐西蘭、南非的殖民地。後來這些殖民地成為最早獨立的不列顛殖民地。隨著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民族獨立運動風起雲湧,很多殖民宗主國為了挽留其殖民地,都會給予其殖民地以不同程度的自治權。有些國家更會停止使用「殖民地」的名稱,而代之以「海外省」、「海外領地」等名稱,以作為一種邁向「非殖民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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