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淄商會

臨淄商會是以維護商界的利益,向政府陳述商界的要求,調解商戶之間的糾紛,統管集市貿易,組織縣境內的山會為宗旨和任務的一種組織。

基本信息

簡介

臨淄齊國故都,早在春秋戰國時期就很繁榮。據《戰國策·齊策》載:“臨淄之途,車轂擊,人肩摩,連衽成惟,舉袂成幕,揮汗成雨,家殷而富,志高而揚。”

記載

清末民初,臨淄商業物資靠水運,即由小清河運至廣饒石村,再陸運到臨淄西關,西關成為商業經濟繁榮之地。
1904年,膠濟鐵路建成通車後,辛店交通方便,商人云集,尤其是收煙季節,中外煙商紛紛來辛店設點收煙,市面更加繁榮,僅菸葉一項交易額就達300多萬元。為了統管臨淄商業,1915年臨淄縣成立商會,會址設在西關三元閣。
商會設會長、副會長和執監委員若干人,會長從執監委員中產生。商會還建有商團,商團有團丁20餘人,商團長由縣長指派。辛店鎮商團在1935年至1938年期間由陳瑞符任團長,之後,王振岳接任團長至1945年。
統治階級為了維護自己的地位,把商會作為控制商界的工具,在選舉商會會長時,必須由為其服務的商界頭面人物作為候選人,選舉只是一種形式。
商會的宗旨和任務是維護商界的利益,向政府陳述商界的要求,調解商戶之間的糾紛,統管集市貿易,組織縣境內的山會。廟會,督促商界執行政府法令,收捐、派夫役等。
商號入商會要交納會捐(即會費)。交會捐的標準,起初按商號經營額的多少而定(對外來行商則按量收捐)。後來,煙商買賣興隆,商會費便由煙商全部交納。收交辦法是煙商每收一噸菸葉或每裝一個車皮須交會費一元。1935年,辛店商會成立後,煙商畢延標承包辛店商會費,爾後,畢抬高收費標準遭到商界反對,公推“裕興東”店卞譚大財代表商界與畢延祿打官司。商界勝訴後,重新修定了會費收支標準,並立石碑把商戶繳納會費的標準刻於石碑之上,保護了商界的利益。
1930年,辛店商民為解決用水困難,因打井與土地產主發生爭執,商會出面與土地戶主對簿公堂,後經縣長舒孝先裁決:商戶集資三千元,買下地基打井,並在井旁立一石碑,碑正面書“澤流八縣”四個大字。背面鐫刻集資人的姓名。石碑座落在原火車站廣場附近。
隨著形勢的發展,商會多次變化。1936年,山東省政府頒布《商會法》後,臨淄縣長馮謙光諭:“查本縣以前商會多不合法,關於商業之興景諸多困難,有組織正式商會之必要。”1937年3月,重新成立縣商會。
1938年,日軍侵占臨淄後,偽政權重建商會,利用商會對商戶嚴加控制。商戶送貨須先由商會出具證明,然後經日本警備隊蓋章。所進商品的品種和數量均不得超過規定的範圍和標準,違者即遭審訊。

臨淄解放後,舊商會結束。

附 表:
一、臨淄縣歷屆商會會長任職時間表
姓名 職務任職時間
閆秀森 會長1924-1927
胡淑俊 會長1928-1934
宋明皋 會長1934-1938
王子傑 會長1938-1945
崔來傑 會長1945-
崔雲亭 會長1945-1948
二、辛店鎮歷屆商會會長任職時間表
姓 名職務任職時間
趙文學會長1926-1927
王奎元會長1928-1933
王大法會長1933-1935
汲殿榮會長1935-1937
任吉甫會長1937-1940
楊子賓副會長 1937-1945
張鳳武會長1940-1945
劉吉堂會長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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