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化學

3.科學的管理和嚴格的規章制度是質控方案得以實施的保證。 5.有分析前和分析後的質量控制程式。 9.選擇合適的室內質量控制方法,常規開展室內質控,對失控結果及時採取相應的處理措施。

“臨床化學”一詞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本世紀50年代開始較廣泛地使用的。19世紀以前只是有一些化學家、生理學家和臨床醫生研究人體在健康與疾病時的化學組分的變化,包括血液及尿中蛋白質、糖及無機物等物質。1918年,Lichtwitz首先採用“臨床化學”作為教科書名公開出版。1931年,Peter及VanSlyke又出版了兩卷以《臨床化學》為名的專著,第一次概括了這一領域的主要內容,它標誌著這一學科的初步形成。
一項檢驗從醫生提出申請到檢驗報告單發出,有分析前、分析中和分析後三個階段的一系列程式,而且受到很多因素的影響。要得到良好的檢驗結果,應實行全面的質量控制程式,即全過程質量控制,包括影響分析結果可靠性的各方面因素或各個環節,以及檢驗的全過程。
主要步驟
完成上述全過程的監測和控制,至少有10個基本步驟。
1.有專人負責全面質控工作。
2.對工作人員進行醫德醫風教育和業務培訓,普及質控知識。
3.科學的管理和嚴格的規章制度是質控方案得以實施的保證。
4.有標準化的操作規程。
5.有分析前和分析後的質量控制程式。
6.儀器量器的定期鑑定、校正和正確使用。
7.實驗用水、試劑、質控品及校準品的質量符合要求。
8.所採用的各種測定方法的準確度、精密度等技術性能良好。
9.選擇合適的室內質量控制方法,常規開展室內質控,對失控結果及時採取相應的處理措施。
10.參加實驗室間的質量評價活動或能力比對檢驗,認真分析回報結果,對失控的項目要及時檢查原因,並採取相應的改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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