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夏縣農業局

(三)負責農業重大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和新技術推廣等項目的立項、上報和組織實施工作。 (四)負責全縣農業科技培訓、宣傳工作,組織協調農科研、科技成果推廣套用及學術交流。 (八)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水土保持、農村資源開發、農業綜合開發、扶貧救災等工作。

根據臨州機編(2007)43號《關於設定機構的通知》及臨縣機編委發[2008]04號檔案精神,縣農林局分設為縣農業局,縣林業局。縣農業局是主管全縣農業工作的政府組成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上的有關農業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二)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全縣農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最佳化資源配置、調整農業產業結構,協調搞好農產品供需的綜合平衡。
(三)負責農業重大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和新技術推廣等項目的立項、上報和組織實施工作。
(四)負責全縣農業科技培訓、宣傳工作,組織協調農科研、科技成果推廣套用及學術交流。
(五)負責全縣農業承包契約管理、農村集體經濟管理和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監督管理,維護集體和農民的合法權益;指導和協調農業服務體系建設。
(六)負責制定農業技術推廣規劃,搞好新品種、新技術的引進,良種繁育,加強種子管理,加強化肥、農藥、農膜等農用物資的綜合配套服務。
(七)負責選配、管理好下屬事業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八)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水土保持、農村資源開發、農業綜合開發、扶貧救災等工作。
(九)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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