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勇輝

胡勇輝,1961年2月生,江西進賢人。畢業於江西財經大學。他本人獲全國、省、國稅系統先進工作者和全省稅收、財務、物價大檢查先進個人及"'96江西十大傑出青年"稱號。

基本信息

簡介

曾任南昌市稅務局業務主辦、稅政一處副處長、征管處副處長、辦公室副主任、南昌市國稅局辦公室副主任。

經歷

是江西省經濟學會理事,江西省稅務學會理事,江西省青年聯合會委員,南昌市青年聯合會常委,南昌市政協委員。1995年初胡勇輝任南昌市國家稅務局稽查分局局長以來,勇於開拓,務實創新,積極進取,帶領全分局的幹部職工,從抓好稅務稽查的制度化、規範化入手,規範稽查行為、加大執法力度,強化稽查手段,出色地完成了上級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1995年分局查補稅款及罰款1151.3萬元,創歷史最高記錄。1996年查補稅款1836萬元。為了搞好稽查工作,他首先從抓制度入手,提出和完善了一系列有關稽查工作的規章制度和法律文書,規範了稽查行為,使國稅稽查工作有章可循,受到全省同行的好評。他身先士卒,吃苦耐勞,經常加班加點,特別是一些重大案件,他都親自帶隊,親自辦案。他堅持原則,秉公執法。主動向納稅人宣講稅收政策,主動加強與檢察部門的配合,充分發揮了稅務檢察室的職能和作用,開闢了稅檢聯合辦案的新路子,並以此推動稽查工作。他還狠抓廉政建設,親自起草制訂了稽查人員"六不準"和"四堅持",並帶頭執行。在他的帶領下,該局取得了可喜成果,各新聞單位均給予了報導,並在全省首次國稅稽查工作會議上介紹了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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