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貨熔斷機制

當市場價格觸及6%,並持續5分鐘,熔斷機制啟動。 5分鐘後,熔斷機制終止,漲跌停板幅度生效,價格限制放大到10%。 收市前30分鐘內,不設熔斷機制。

股指期貨熔斷機制

熔斷機制是指對某一契約在達到漲跌停板之前,設定一個熔斷價格,使契約買賣報價在一段時間內只能在這一價格範圍內交易。滬深300指數期貨契約的熔斷價格為前一交易曰結算價的正負6%。當市場價格觸及6%,並持續5分鐘,熔斷機制啟動。在隨後的5分鐘內,賣買申報價格只能在6%之內,並繼續成交。超過6%的申報會被拒絕。5分鐘後,熔斷機制終止,漲跌停板幅度生效,價格限制放大到10%。熔斷機制啟動後不足5分鐘,淘金易第一節交易結束,熔斷機制終止,恢復交易後,漲跌停板幅度生效。收市前30分鐘內,不設熔斷機制。熔斷機制已經啟動的,終止執行。最後交易曰不設熔斷機制。
設定熔斷機制的目的是讓投資者在價格發生突然變化的時候有一個冷靜期,防止作出過度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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