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容
職能治療師是指擁有有職能治療專業技術,並領有職能治療師證照者。職能治療師借著使用「有目的性的活動」來治療或協助生理、心理、發展障礙或社會功能上有障礙及需要的人,使他們能獲得最大的生活獨立性。
業務
粗分三大類,生理障礙職能治療,小兒職能治療,心理障礙職能治療,但近年來各種複合形式及次分類亦越來越多。
工作方式,除了直接服務之外,亦有採取諮詢方式的間接服務,或是輔具製作,環境設計(包括無障礙環境)等。
工作環境:
職能治療師主要提供服務的機構有:
醫療院所:醫院、療養院的急、慢性病房、日間病房、燒燙傷中心,直接進行服務。
學校:特教學校,在學校的從業人員有時會被稱作學校系統職能治療師。
機構:社區復健中心、庇護性工作場所、職業訓練中心、老人或安養機構、居家服務、護理之家、早期療育、兒童發展中心、勒戒機構等,目前專業仍未普及,以及機構難以負擔職能治療師的人力成本,仍在修法努力中。
治療所:即職能治療所,乃開業治療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