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蒲隆地行動

蒲隆地行動,是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在確定蒲隆地局勢繼續對該區域國際和平與安全構成威脅後,依照《聯合國憲章》第七章,根據其2004年5月21日第1545號決議,決定建立一次行動,叫做聯合國蒲隆地行動(簡稱聯布行動)。

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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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布行動)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在確定蒲隆地局勢繼續對該區域國際和平與安全構成威脅後,依照《聯合國憲章》第七章,根據其2004年5月21日第1545號決議,決定建立聯合國蒲隆地行動(聯布行動),以便支持和幫助實施布隆迪人民為恢復如《阿魯沙協定》所規定的持久和平和實現民族和解所作的努力。
【聯布行動的背景情況】
2004年5月21日安全理事會依照 《聯合國憲章》 第七章決定授權部署聯合國蒲隆地行動,首次期限6個月。
根據決議,2004年6月1日開始部署聯布行動,以便支持和幫助實施蒲隆地人民為恢復如2000年8月28日在阿魯沙簽署的 《阿魯沙蒲隆地和平與和解協定》 所規定的持久和平和實現民族和解所作的努力。
根據其一致通過的第1545(2004)號決議,安理會還決定聯布行動由負責《阿魯沙協定》執行監測委員會的秘書長特別代表領導,並且起初由現存非洲駐蒲隆地特派團部隊組成。它請秘書長與非洲聯盟協作,確保將對非洲駐蒲隆地特派團的權力移交給他的特別代表。
安理會進一步決定,聯布行動最高編制為包括200名觀察員和125名參謀人員在內的5650名軍事人員、120名人員和適當數量的文職人員。它授權聯布行動使用一切必要手段,確保通過監督和調查違反情況遵守停火協定;執行國家戰鬥人員解除武裝、復員和重返社會方案中的解除武裝和復員部分;以及監測跨越國界非法武器流動。
聯布行動的任務還包括協助為提供人道主義援助建立必要安全條件和促進難民及境內流離失所人員自願返回,以及通過保證自由、透明和和平選舉的安全環境協助成功完成《阿魯沙協定》中規定的選舉進程。
安理會對於武器非法流入武裝團伙和運動,特別是流入那些不是和平進程一方的人手中深表關切,籲請各國在無損於蒲隆地國民軍和正在開展整合的警察力量的前提下制止此類流入。安理會還請秘書長與蒲隆地鄰國締結協定,使聯布行動部隊能夠在執行任務可能需要時為追擊武裝戰鬥人員跨越它們的國界。
此外,安理會要求秘書長保證,他的蒲隆地和剛果民主共和國特別代表協調各自特派團的活動,分享各自所有軍事情報,特別是有關武裝分子跨界行動和販運軍火的情報,以及聯合他們的後勤和行政資源,最大限度地提高效率和成本效益。
安理會強調必須充分和無條件地執行《阿魯沙協定》,並要求各方履行該協定義務,使選舉進程,特別是立法選舉在2004年10月31日前舉行。
安理會還重申需要促進和平和民族和解,並推動問責制和尊重人權,以及敦促政府、專門機構、其它多邊組織、民間社會和各會員國按照《阿魯沙協定》加緊努力,成立事實與和解委員會。
聯合國秘書長在由其發言人發表的一份聲明中歡迎安理會有關建立聯布行動的決定,並說這一決定為蒲隆地和平進程翻開了新的一章。秘書長讚揚蒲隆地人民為推動阿魯沙和平進程所做的決定性努力,並籲請他們及其領導人抓住這一獨特機會,進一步尋求民族和解和促進籌備全國選舉。
欲了解聯布行動建立前蒲隆地事態更多背景情況和聯合國在和平進程中的作用,請參閱2004年3月16日秘書長給安全理事會的報告(S/2004/210)。
欲了解最新聯布行動的情況,請參閱2005年5月19日秘書長的報告(S/2005/328)。
【聯布行動的任務規定】
安全理事會在確定蒲隆地局勢繼續對該區域國際和平與安全構成威脅後,依照《聯合國憲章》第七章,根據其2004年5月21日第1545號決議,決定建立聯合國蒲隆地行動(聯布行動),以便支持和幫助實施蒲隆地人民為恢復如阿魯沙協定所規定的持久和平和實現民族和解所作的努力。
聯布行動在其能力範圍內和在其武裝單位部署區,並在同人道主義和發展界協調下,使用一切必要手段執行下列任務:
通過監測停火協定的執行情況並調查違反協定事件,確保停火協定得到遵守,
促進當前蒲隆地各派部隊之間重新建立信任,在其解除武裝前集結點進行監測和確保全全,收繳和保管武器和軍事物資以便適當處置,並協助根據停火協定的要求解散民兵
進行戰鬥員解除武裝、復員和重返社會國家方案的解除武裝和復員部分,
監測蒲隆地武裝部隊及其重武器進駐營地的情況,並監測須解除武裝和復員的人員解除武裝和復員的情況,
同聯合國組織剛果民主共和國特派團(聯剛特派團)合作,並酌情同第1533(2004)號決議第10段所述專家組合作,儘可能監測跨國界、包括跨越坦噶尼喀湖的非法武器流動,
協助創造提供人道主義援助的必要安全條件,便利難民和國內流離失所者自願回返,
協助順利完成《阿魯沙協定》規定的選舉進程,辦法是確保為舉行自由、透明及和平的選舉創造安全的環境,
在不妨礙蒲隆地過渡政府的責任的前提下,保護面臨緊迫的人身暴力威脅的平民,
確保聯合國人員、設施、裝置和設備受到保護,以及確保ONUB人員的安全和行動自由,並酌情協調和進行排雷活動以支持它執行任務規定;
決定ONUB應在其能力範圍內,並在不妨礙其執行上文第5段所規定的任務的前提下,向過渡政府和當局提供諮詢和協助,以協助它們努力:
監測蒲隆地的邊界,特別注意難民的情況和戰鬥員的動向,尤其是在錫比托克省的動向,
進行體制改革以及組建統一的國防部隊和國內治安部隊,尤其是對警察進行訓練和監測,同時確保它們是民主的、充分尊重人權和基本自由的部隊,
進行選舉活動,
根據《阿魯沙協定》完成司法和懲罰教養系統的改革,
同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密切聯繫,確保促進和保護人權,尤其關注婦女、兒童和弱勢人員,並調查侵犯人權行為以杜絕有罪不罰的現象;
還決定ONUB應同蒲隆地政府和當局及其國際夥伴合作,確保它們的工作協調一致,以期協助蒲隆地政府和當局:
在該囯全境恢復國家權力和公用事業,包括和司法機構,
同剛果民主共和國政府和聯剛特派團聯繫,執行戰鬥員及其家屬、包括來自剛果民主共和國的戰鬥員及其家屬解除武裝、復員和重返社會國家方案,尤其注意婦女和兒童的特殊需要;
【聯布行動的事實和數字】
地點:蒲隆地
總部:蒲隆地布瓊布拉
持續時間:2004年6月至2006年12月31日
目前授權期限:2006年12月31日(見第1692號決議)
代理秘書長特別代表:
紐雷丁·沙蒂(蘇丹)
秘書長副特別代表, 聯合國駐地和人道主義協調員, 聯合國開發署駐地代表:
優素福·馬哈穆德 (突尼西亞)
部隊指揮:
德里克·穆布依塞洛·穆戈維比少將(南非)
警察專員: Ibrahima Dialo(馬里)
編制:
受權總編制:5650名軍事人員,包括200名軍事觀察員;120名聯合國警察,434名國際文職人員,170名聯合國志願人員和446名當地文職人員。(S/2004/210/Add.1)
目前編制(2006年11月30日):共1745名制服人員,包括1656軍人,75名軍事觀察員和14名聯合國警察,外加256名國際文職人員,339名當地文職人員和98名聯合國志願人員。
軍事人員提供國:阿爾及利亞、比利時、貝寧、波札那、荷蘭、布吉納法索、查德、中國、埃及、衣索比亞、甘比亞、加納、瓜地馬拉、印度、約旦、肯亞、馬拉威、馬來西亞、馬里、莫三比克、納米比亞、尼泊爾、尼日、奈及利亞、巴基斯坦、巴拉圭、菲律賓、葡萄牙、大韓民國、羅馬尼亞、俄羅斯、塞內加爾、塞爾維亞、南非、泰國、多哥、突尼西亞、烏拉圭、葉門和尚比亞。
人員提供國:貝寧、布吉納法索、喀麥隆、馬達加斯加、馬里、尼日、澳大利亞、甘比亞、馬來西亞、烏拉圭。

死亡人數

21名軍事人員
1名聯合國警察
1名國際文職人員
1名當地文職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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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24人
籌資辦法
財政方面:特別賬戶分攤
擬議臨時預算: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8239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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