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族而居

簡介

〖名稱〗聚族而居
〖拼音〗jù zú ér jū
〖解釋〗聚:聚集;族:家族。同族人聚集一起居住。
〖出處〗魯迅故鄉》:“我們多年聚族而居的老屋,已經公同賣給別姓了。”

風俗的形成

什麼是家族?古人曾解釋說,族是湊、聚的意思,同姓子孫,生相親愛,死相哀痛,時常聚會,所以叫族。這種解釋兜了一個並無實際意義的大圈子。其實,從字面上講,族是一個假借字,原指盛箭矢的袋子,把許多支矢裝在一起叫族(後來寫作“簇”),也叫束。用它來命名家族的族,就是許多家庭聚集在一起的意思。所以,家族是以家庭為基礎的,是指同一個男性祖先的子孫,雖然已經分居、異財、各爨,成了許多個體家庭,但是還世代相聚在一起(比如共住一個村落之中),按照一定的規範,以血緣關係為紐帶結合成為一種特殊的社會組織形式。要構成家族,第一必須是一個男性祖先的子孫,從男系計算的血緣關係消楚;第二必須有一定的規範、辦法,作為處理族眾之間的關係的準則;第三必須有一定的組織系統,如族長之類,領導族眾進行家族活動,管理族中的公共事務。不論哪個歷史階段、哪種具體形態的家族組織,這三個基本特點都是缺一不可的。
家族又稱宗族、戶族、房頭,古書中又常常直接稱為族、宗,稱家族成員為族人、宗人。這些名詞在當時包含的範圍不很一致,也不很確定。有的學者企圖將家族和宗族這兩個名詞加以區別,提出五服之內為宗族,出了五服叫家族,這樣區分實在沒有必要,也不可能區分得了。
古代有所謂“三族”、“九族”的說法。按照漢朝人的解釋,以父族、母族、妻族為三族,或以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為九族,又或以上自高祖、下至玄孫的九代為九族。古代所謂“族誅”、“誅九族”,實是株連到同一高祖以下九代的所有族人,株連母族、妻族,則是法外用刑了。家族就是以血緣關係最親近的九族為核心的。至於母族、妻族,用於異姓。
原始社會的氏族,包括份系氏族和父親氏族,在某種意義上說,也是一種以血絛關係為紐帶結合而成的家族。不過氏族同我們所講的家族制度,有著原則的區別。氏族並不是以個體家庭為基礎結合起來的,並不都是一個男性祖先的子孫,並不具備後來在幾千年中存在和發展的那種家族制度的基本特點,並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家族最近看報紙,得知香港不少中國小的外籍老師,過不慣thevir鄄tualsegregation的生活,紛紛求去。隨後看電視新聞,一位來自馬來西亞的女老師回答記者,說不願續約的原因跟金錢無關。事實是在香港生活和工作,太孤獨了,日常接觸的人物,講的都是廣東話。
Segregation是隔離,早年在美國一聽到這個字,就自動想到種族隔離。來自馬來西亞那位老師,在香港不會受到“有形”的隔離待遇的,但因為不懂中文、不會說廣東話,走到摩肩接踵的旺角街頭,也一樣會覺得像被世人遺棄似的。Virtualsegregation正是這個意思,看來不是隔離,但實際上是隔離。
怎么辦呢?要老師像菲傭一樣的去學廣東話?像修中文的博士生那樣拚命去苦“啃”中文?道理是說得通的,但他們會覺得,有此必要么?菲傭、泰傭自己知道,“唔識聽唔識講就硑工做”,學語言才會如此投入。但教英文的老師,帶著一技走江湖,被環境迫著去苦學一種自己也不一定喜愛的語言,會覺得自貶身價。
從外地受聘來港的專門人才是expat(riate)。在香港的高等學府中,expat為數可不少。人數一多,就可以“聚族而居”,pokergame,wineparty,或偶然tête-à-tête互吐苦水。互相按摩一下靈魂,於身心有益。在遙遠而陌生的“東方之珠”大家萍水相逢,知己說不上,但遇到急事,晚上一通電話,對方必會細心聆聽,大家同舟共濟嘛。
這裡說“聚族而居”,族不一定指種族,居不必一定要同居。族在這裡指一個小社群,因共同語言和利益而聲息相通。分成個體,這些人的國籍是小聯合國。宗教不同、膚色不同、文化背景不同。能夠把這些“游離分子”牽引起來組成expat“共同體”的“催化劑”,一是linguafranca英語,二是忍受virtualsegregation的經驗。上述那位馬來西亞老師,如果在學校只有她一個人是expat,真的是伶仃孤苦啊,我們也幫不了忙。想到她的境況,我了解到早年的美國“豬仔移民”為什麼苦苦依戀著唐人街不捨。端的是:“華埠想南徐,僑寓百年猶晉郡;牌樓當雁塔,乘槎萬里見唐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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