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蔭國

羅蔭國

羅蔭國,1954年4月生,1972年7月參加工作,1974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畢業於廣東省委黨校經濟學專業,在職研究生學歷,經濟師。曾任中共茂名市委書記、茂名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黨組書記。 2013年7月23日,羅蔭國依法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財產。 2016年7月22日14時,因罹患胃癌,在陽江市人民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羅蔭國 羅蔭國

1972.07-1975.07,高州縣頓梭公社車埠國小教師、荷塘大隊大隊長、黨支部書記;

1975.07-1979.01,高州縣頓梭公社辦公室資料員,公社黨委副書記、革委會副主任;

1979.01-1980.06, 高州縣根子公社黨委常委、團委書記;

1980.06-1982.09, 高州縣環城公社黨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

1984.07-1987.03, 高州縣對外經濟工作委員會副主任、主任;

1987.03-1990.04, 高州縣副縣長、高州縣委副書記;

1990.04-1993.08, 高州縣委副書記、縣長;

羅蔭國 羅蔭國

1993.08-1994.04, 高州市委書記、市長;

1994.04-1998.06, 高州市委書記;

1998.06-1998.10,茂名市委常委、市委秘書長,高州市委書記;

1998.10-2001.09,茂名市委常委、市委秘書長;

2001.09-2002.01,茂名市委副書記、市委秘書長;

羅蔭國 羅蔭國

2002.01-2002.05,茂名市委副書記;

2002.05-2003.04,茂名市委副書記,市委黨校校長;

2003.04-2003.05,茂名市委副書記,市長、黨組書記,市委黨校校長;

2003.05-2007.04,茂名市委副書記、市長、黨組書記;

2007.04-2007.11,茂名市委書記、茂名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

2007.11-2011.02,茂名市委書記、茂名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黨組書記。

中共十五大、十七大代表,廣東省第八、九、十次黨代會代表,廣東省第八、十、十一屆人大代表。

人物特徵

“雙面”官員

羅蔭國在2008年的時候,曾經到全國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介紹反腐倡廉的“茂名經驗”,他自己也身兼著茂名市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組長職務。按照茂名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的設定,“一把手”不僅是廉政的領導者,也是反腐的監督者。根據當時的《茂名日報》等媒體報導,狠抓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的羅蔭國還堅持做到“四親自”:親自部署重要工作,親自過問重大問題,親自協調重點環節,親自督辦重要案件。

然而,羅蔭國終究辜負了自己的口號,在涉嫌巨貪之後,亦成為“裸官”,其子女分別加入了澳大利亞等國籍,並在境外置業。

人物事件

刑拘

2011年2月11日, 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反貪局有關負責人證實,廣東茂名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羅蔭國因涉嫌職務犯罪,已被該局立案偵查並刑事拘留。

調查

羅蔭國 羅蔭國

經過最高檢察院的批准,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反貪局以涉嫌職務犯罪對羅蔭國採取強制措施,2011年2月11日,羅蔭國被該局立案偵查並刑事拘留。同時,被要求配合調查的還有羅蔭國秘書及羅蔭國的妻子。

知情人士透露,羅蔭國的被抓頗具戲劇性:羅蔭國於2月10日被通知去廣州開會,討論紫金礦業潰壩案的處理問題,車子進入廣東省委大院,有人上前叫:“羅書記請你下來一下。”羅下車後隨即被扣下並直接押上囚車,隨行的其他茂名官員隨即返回。羅蔭國的妻子則是在家中被帶走調查的。

據了解,羅蔭國涉嫌職務犯罪是指受賄罪。羅蔭國妻子也是以涉嫌受賄罪名義被拘留。據悉羅蔭國被關在廣州,其妻子被關在陽江。2011年2月10日,茂名市檢察院配合了此次行動,對羅蔭國的辦公室和家進行了長時間查抄。

有訊息稱,有關方面初步掌握的羅蔭國犯罪證據頗為驚人,在羅蔭國的辦公室和家中僅僅現金就被搜出近1000萬元,其中辦公室所存放的現金約6萬元,這些現金被初步認定為羅蔭國在春節前後所收受,尚未來得及轉移處理。

除大量現金以外,在羅蔭國的辦公室和家中還搜出近百幅名貴字畫,十多塊勞力士手錶,以及羅蔭國和其他女人的大量出國合影照,其中包括若干女公務員。

進展

2011年2月10日羅蔭國被廣東省檢察機關以“涉嫌職務犯罪”刑拘之後,茂名市及市屬區縣陸續有涉案官員和企業老闆被特偵組帶走。

羅蔭國 羅蔭國

2012年4月13日,廣東省紀委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了近2年查處的一批違紀違法典型案件。其中,茂名市原市委書記羅蔭國系列腐敗案共涉及省管幹部24人、縣處級幹部218人。

羅蔭國 羅蔭國

在茂名市原市委書記羅蔭國系列腐敗案中,羅蔭國及原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楊光亮,原市委常委、市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長倪俊雄,原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朱育英,原副市長陳亞春,電白縣原縣委書記李日添等均涉嫌受賄,全案共涉及省管幹部24人、縣處級幹部218人(其中立案查處61人),屬省管幹部19人、縣處級以下幹部42人(其中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20人),一共303名,為國家挽回直接經濟損失3.2億元。羅蔭國從1998年至2011年在擔任茂名市委秘書長、市委副書記、市長、市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幹部提拔、工程建設、資金和土地使用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額賄賂,違反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規定收受禮金等。

經審查,1993年至2011年,被告人羅蔭國單獨或夥同其妻子鄒繼芳收受64名黨政領導幹部、企業商人賄送財物。另有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的全部犯罪金額合計過億。 

宣判

2013年7月初,廣東省中山市中級法院一審判決:羅蔭國價值5000餘萬元人民幣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應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受賄2000餘萬元人民幣,應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和受賄罪,兩罪並罰,應被判處死緩。因其不抗訴,目前該判決已生效。 羅蔭國的妻子鄒繼芳也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

牢獄生活

監獄生活:每天加工4000燈泡

2014年9月20日晚,媒體曝光廣東茂

羅蔭國服刑照片 羅蔭國服刑照片

名原書記羅蔭國的監獄生活。羅蔭國每周六天在監獄的彩燈生產車間工作,剛進去的時候大概一天做一千多(個),一千多後來到兩千多三千,後來到四千。

據管教幹警介紹,羅蔭國入獄後非常喜歡讀書讀報,書籍以文學、歷史、養生保健類為主。賬戶里的零花錢,他經常用來買書。按照他所處的考察級別,每月的零花錢不超過500元。他還喜歡買煙,每天約抽七八根,而在入獄前他一天要抽上一盒半。

“以前看書的時間比現在少。”羅蔭國說,現在每天利用午休、睡前的時間看書。因為酷愛詩詞,入獄僅半年,他就抄寫了滿滿一本的詩詞集。

病亡

2016年7月22日14時,因罹患胃癌,在陽江市人民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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