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淘凶

網路淘凶

網路淘凶是指江蘇常州天寧警方嘗試“網路淘凶”,在警方部落格和微博里發布懸賞“通緝令”,凡是提供警方破案有效線索的,最高可獎勵1萬人民幣或Q幣。2010年11月26日,眼尖的網友瀏覽網頁時,竟發現一條不同尋常的網路懸賞布告:江蘇常州天寧警方開設“新浪淘凶”專欄,通過官方部落格和微博,向社會廣泛徵集破案線索。對於提供有用線索的網民,獎勵500-10000元人民幣或者Q幣,12月3日晚,嫌犯常學軍在網民的敦促下向天寧警方投案。常學軍現已被天寧警方刑事拘留。據了解,這是江蘇省公安機關通過微博“網路淘凶”成功的第一案。

嘗試

江蘇常州天寧警方在新浪網開設了名叫“天清地寧”的部落格和微博,11月26日,原本主要用於防範宣傳的微博網頁上,竟然連發“懸賞通緝”。
14:28 “有效‘報料’,警方懸賞500至1萬元RMB。2010年11月12日1時許,天寧區清涼新村106幢西側馬路上發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經警方縝密偵查,確定常學軍有重大作案嫌疑,現在逃。”
14:30 “常學軍,綽號‘常軍’,男,40歲,身高168cm左右,體態稍瘦,短髮,臉型偏長,逃跑時上身穿咖啡色短夾克衫。附:犯罪嫌疑人常學軍照片。”
14:32“報料方式:本微博;QQ1102129369;MSNtianningxingjing@
live.cn;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電話051988112430。”
19:37“根據廣大網友的建議,天寧分局現將獎勵方式改為500-10000元RMB或者500-10000Q幣。”

這一別出心裁的創意,讓廣大網友激動起來。網友“吳閒田”說:“好強大!天網恢恢,衙門捕快竟然把微博都用上了!”楚國大夫為警方出主意:“國內潛逃犯大多選擇在建築工地、個體小販一類的職業謀生,這些行業恰恰是政府對其掌握統計監控個人信息最薄弱的地方,使得他們得以潛伏或者化名潛伏。”更多的網友則是“幫著轉,期待更多人看到!”
“具體的案情警方目前不能公布,因為現在案件還在偵破過程中,案件定性也未最後確定,所以有關案情,目前能夠對外公布的,只有‘重大刑事案件’這點,詳細案情警方將會在常學軍落網後及時向社會公布。”記者從天寧警方了解到,如今警方已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是常學軍作案,而且據警方了解,常自己也知道警方正在緝拿他,在這樣的背景下,天寧公安分局想到了“網路淘凶”。
為什麼獎勵Q幣、為什麼用“淘凶”而不是“緝兇”?天寧警方表示,這是一種更溫情的方式,希望這件事在網友中顯得不那么死板,讓網友更易於接受。此外,從法律意義上來說,只要法院沒有對案件進行正式判決,涉案的人員都只是嫌疑人,要將這些人的信息放到網上追逃,就勢必面臨一個困局:執法部門在用不合法的手段偵破案件,而且這種不合法是極度公開的。“所以對象要選擇,首先得通過相關部門的內部審核,那些已經確定符合下發通緝令條件的犯罪嫌疑人,我們才會考慮使用這種方法。”
“警力有限,民力無窮”,天寧警方的網路淘凶,在網上網下形成一張“天網”,讓無數眼睛盯著嫌疑人,時刻準備揪出嫌疑人。

成果

在【天網1號】系列微博中,天寧警方陸續披露了犯罪嫌疑人常學軍的信息:綽號“常軍”,男,40歲,身高168cm左右,體態稍瘦,短髮,臉型偏長,逃跑時上身穿咖啡色短夾克衫。還附上了常學軍的照片。
接下來的日子裡,警方相繼發布10多條相關“淘凶”信息。
Q幣懸賞,向網民“求智”,常州天寧警方的“網路淘凶”在網上引起很大的反響。幾天來,不少網民紛紛向天寧警方提供破案線索。
12月3日上午,天寧公安局分局接到網民陳某電話。陳某告訴警方,他是常學軍的老鄉兼網友,他在媒體上看到“懸賞淘凶”的訊息後,已與常學軍取得了聯繫,並做了他的思想工作,常也願意向警方投案。
陳某說,12月2日,他在媒體上正好看到這條“淘凶”的訊息,就試著打了常學軍的電話與他聯繫,結果打通了。陳某對常學軍說了網上的信息:“現在網上到處都是你的通緝令,你還是向警方投案自首吧。”
但常學軍有點顧慮,經陳某反覆勸說,常學軍才考慮投案。為確保常學軍能兌現投案的承諾,陳某在電話中告訴他,自己開車過去接他,問他在哪裡。常學軍說他在南京。
陳某趕緊向天寧警方反映了這一情況,並馬上開車趕往南京。可到南京後,陳再聯繫時,常學軍卻又說不在南京,已經離開了。
無奈之下,陳某隻好再次做他的思想工作,跟他分析了主動投案與繼續逃匿的利弊。這次常學軍才終於下決心投案自首,並說出了他的真實藏身地,那是安徽蚌埠的一家小旅館裡。
被網友勸說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常學軍在指認現場被網友勸說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常學軍在指認現場

2010年12月3日下午,陳某驅車趕到蚌埠,找到了四處躲藏的常學軍,立即帶著他返回常州。當天晚上11點多,常學軍向天寧分局投案。至此天寧警方網路“淘凶”首戰告捷。據了解,這也是我省公安機關通過微博“網路淘凶”成功的第一案。

案情

經審查,常學軍初步交待了作案經過。11月12日凌晨,他因與老鄉孫某發生糾紛,用刀將孫某刺傷,導致孫某死亡。案發後,他隨即逃離現場。但是,常學軍因為心理壓力過大,還沒有完全交代更為詳盡的作案原因和過程。
在警方辦案人員陪同下,常學軍到清涼新村指認了犯罪現場,並向警方指明了他作案後丟棄兇器的地點,就在現場10餘米處的一個垃圾房後。在現場看到,因殺人而投案的常學軍在一眾民警和小區居民圍觀下,並沒有表現出慌張的神色,臉色非常平靜。
天寧警方對犯罪嫌疑人常學軍依法實施了刑事拘留措施。

兌現

很多人對帶犯罪嫌疑人常學軍投案的這名網友產生了興趣。天寧公安分局表示,因與這名網友之間有約定,不便透露這名網友的身份,只介紹說是姓陳。
天寧公安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隨著常學軍投案,對提供重要線索的這名網友陳某,天寧警方一定會兌現“網路淘凶”中的獎勵承諾,給予他1萬元的獎勵,至於是人民幣還是Q幣,由這名網友自行選擇。
至於兌現時間,這位負責人表示,這位網友現在有事在外地,等他返回常州,警方將直接兌現之前的承諾。
天寧公安分局負責人說,嫌犯常學軍這么快就歸案,與網路上形成的強大壓力有關:“這是我市警方首次試水網路‘淘凶’,揚子晚報等媒體及時跟進,這么快就讓嫌犯來投案,也在我們意料之中。”
在這位負責人看來,“網路淘凶”的好處顯而易見:一是網路客群面廣,目前全國網民6個億,僅常州網民就超過200萬,有這么多網民做警方“信息員”,嫌犯就插翅難飛,符合當前科技強警的趨勢;二是大大節約了破案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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