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對權
絕對權又稱對世權,是指其效力及於一切人,即義務人為不特定的任何人的權利。它的義務人是不特定的任何人,即任何人均負有不妨害權利人實現其權利的義務。絕對權的主要特點在於,權利人可向任何人主張權利,權利人不須藉助義務人的行為就可實現其權利。絕對權的主體一般不必通過義務人的作為就可實現自己的權利。各種人格權、智慧財產權、繼承權、所有權和其他物權等都屬於絕對權。
相對權
相對權也叫對人權。和對世權相反。權利主體和義務主體都是特定的。相對權對第三人無約束力。
債權是最典型的對人權。債務契約只對債權人和債務人有約束力,對於第三人沒有約束力。
身份權
人格權是絕對權,但是身份權一定是絕對權嗎?比如甲和乙結婚,甲具有對乙的配偶權,權利主體是甲,義務主體是乙,此時應該是相對權吧?
第一,目前來說配偶權在我國沒有立法,最相近的也就是通姦的侵權賠償制度,但和歐美的配偶權說法有很大差距。
第二,配偶權是基於契約行為(婚姻)而產生的雙方相對應的權利義務,對方的配偶權是由己方的配偶權交換而來,你可以拿買賣契約和所有權轉移為參照來理解之,絕對權在特定情況下具有相對性。
第三,身份權是絕對權,也就是對世權,夫妻雙方在對夫妻關係意外的人時,仍然是不可撼動的絕對權,你可以用對立統一的觀點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