級聯樣式表

級聯樣式表

級聯樣式表(Cascading Style Sheet)簡稱“CSS”,通常又稱為“風格樣式表(Style Sheet)”,它是用來進行網頁風格設計的。比如,如果想讓連結字未點擊時是藍色的,當滑鼠移上去後字變成紅色的且有下劃線,這就是一種風格。通過設立樣式表,可以統一地控制HMTL中各標誌的顯示屬性。級聯樣式表可以使人更能有效地控制網頁外觀。使用級聯樣式表,可以擴充精確指定網頁元素位置,外觀以及創建特殊效果的能力。

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CSS
CSS目前最新版本為CSS3,是能夠真正做到網頁表現與內容 分離的一種樣式設計語言。相對於傳統HTML的
級聯樣式表級聯樣式表
表現而言,CSS能夠對網頁中的對象的位置排版進行像素級的精確控制,支持幾乎所有的字型字號樣式,擁有對網頁對象和模型樣式編輯的能力,並能夠進行初步互動設計,是目前基於文本展示最優秀的表現設計語言。CSS能夠根據不同使用者的理解能力,簡化或者最佳化寫法,針對各類人群,有較強的易讀性。

CSSid和class選擇器

如果你要在HTML元素中設定CSS樣式,你需要在元素中設定"id"和"class"選擇器。
id選擇器
id選擇器可以為標有特定id的HTML元素指定特定的樣式。
HTML元素以id屬性來設定id選擇器,CSS中id選擇器以"#"來定義。
以下的樣式規則套用於元素屬性id="para1":
實例
1
2
3
4
5
#para1
{
text-align:center;
color:red;
}
ID屬性不要以數字開頭,數字開頭的ID在Mozilla/Firefox瀏覽器中不起作用。
class選擇器
class選擇器用於描述一組元素的樣式,class選擇器有別於id選擇器,class可以在多個元素中使用 。
class選擇器在HTML中以class屬性表示,在CSS中,類選擇器以一個點"."號顯示:
在以下的例子中,所有擁有center類的HTML元素均為居中。
實例
1
.center{text-align:center;}
你也可以指定特定的HTML元素使用class。
在以下實例中,所有的p元素使用class="center"讓該元素的文本居中:
實例
1
p.center{text-align:center;}
類名的第一個字元不能使用數字!它無法在Mozilla或Firefox中起作用。

創建編輯

創建和編輯css更加常用的是AdobeDreamweaver系列軟體,可視化編輯更利於web工程師快速的創建和編輯css,新版本CS5.0、CS5.5、CS6.0、CC,包含AdobeBrowserLab,用於針對多種瀏覽器測試css的兼容性。AdobeDreamweaver是一個css創建和編輯必不可少的利器!
FrontPage2000包含有能用來為站點創建外部樣式表的模板。可以用空白模板或已包含樣式的模板來創建(例如Arcs)。當保存樣式表時,FrontPage會以.css作為檔案擴展名。要編輯樣式表,請雙擊資料夾列表中的樣式表。
當創建或修改網頁樣式時,可使用位於“格式”選單的“樣式”命令,FrontPage會自動創建嵌入的樣式表(如果原先不存在),並在嵌入的樣式表內將此樣式保存為類選擇器。
可以使用“樣式”對話框來創建新類選擇器,修改或刪除現有類選擇器,或將CSS格式設定屬性套用到標準HTML標記符上例如<H1>。當單擊“確定”關閉對話框時,FrontPage會將格式設定特徵寫回到使用正確語法的外部或嵌入的樣式表中。或者,可以用正確CSS語法鍵入樣式信息。要鍵入嵌入的樣式表的樣式信息,請單擊網頁視圖模式下的“HTML”選項卡。
如果對套用到站點的主題選擇 “套用CSS”複選框,FrontPage將在站點的根目錄下創建名為Theme1.css的檔案,其中Theme是主題的名稱。如果修改主題,FrontPage自動將更改寫回主題CSS里。也可以通過直接編輯主題CSS來修改主題。

高級語法

選擇器的分組
你可以對選擇器進行分組,這樣,被分組的選擇器就可以分享相同的聲明。用逗號將需要分組的選擇器分開。在下面的例子中,我們對所有的標題元素進行了分組。所有的標題元素都是綠色的。
1
h1,h2,h3,h4,h5,h6{color:green;}
繼承及其問題
根據CSS,子元素從父元素繼承屬性。但是它並不總是按此方式工作。看看下面這條規則:
1
body{font-family:Verdana,sans-serif;}
根據上面這條規則,站點的body元素將使用Verdana字型(假如訪問者的系統中存在該字型的話)。
通過CSS繼承,子元素將繼承最高級元素(在本例中是body)所擁有的屬性(這些子元素諸如p,td,ul,ol,ul,li,dl,dt,和dd)。不需要另外的規則,所有body的子元素都應該顯示Verdana字型,子元素的子元素也一樣。並且在大部分的現代瀏覽器中,也確實是這樣的。
但是在那個瀏覽器大戰的血腥年代裡,這種情況就未必會發生,那時候對標準的支持並不是企業的優先選擇。比方說,Netscape4就不支持繼承,它不僅忽略繼承,而且也忽略套用於body元素的規則。IE/Windows直到IE6還存在相關的問題,在表格內的字型樣式會被忽略。我們又該如何是好呢?
關於繼承,還有一個特別的地方,如果<html>上沒有設定background相關屬性,而<body>上有設定,則<body>會向上傳播到<html>上;
並不是所有屬性都能繼承,比如CSS盒子模型相關屬性就是不能繼承的。
繼承是一個詛咒嗎?
如果你不希望"Verdana,sans-serif"字型被所有的子元素繼承,又該怎么做呢?比方說,你希望段落的字型是Times。沒問題。創建一個針對p的特殊規則,這樣它就會擺脫父元素的規則:
1
2
3
body{font-family:Verdana,sans-serif;}
td,ul,ol,ul,li,dl,dt,dd{font-family:Verdana,sans-serif;}
p{font-family:Times,"TimesNewRoman",serif;}
關於繼承其實是一個很好、很強大的功能,因為有繼承,我們可以少寫很多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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