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老虎董事長鬍忠被害案

紙老虎董事長鬍忠被害案

2012年8月17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紙老虎董事長鬍忠被害案進行了一審公開宣判,3名被告劉建國、王雲龍、王世平因犯搶劫罪分別被判處死刑、死刑緩期2年執行和有期徒刑12年,幫助王世平逃跑的另一名被告秦傑因犯窩藏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法院同時判決劉建國、王雲龍、王世平3人共同連帶賠償胡忠家屬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總計人民幣104萬元。

案件背景

2009年4月間,王雲龍夥同唐亮(已自殺)預謀搶劫被害人、北京紙老虎文化集團董事長鬍忠(男,歿年40歲)。王雲龍陸續蒐集了胡忠的個人信息及出行規律等信息,提供給唐亮,還幫助唐亮尋找租住處、準備作案工具。唐亮又夥同劉建國、王世平具體策劃此事,並多次前往購物中心踩點,準備實施搶劫。

案發過程

2010年7月29日13時許,唐亮、劉建國、王世平在購物中心地下二層停車場,持刀、仿真槍和自製爆炸物對胡忠實施搶劫。胡忠因被銳器刺扎傷及雙肺致失血性休剋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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