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安縣民政局

組織協調救災工作,及時掌握、統計和上報災情;下撥救災款物,接收、分配救災捐贈,監督救災款物使用;指導生產自救,管理使用救災扶貧周轉金;協調社會各界參與救災工作;主管農村五保戶供養和城鄉社會困難戶定期定量救濟、臨時救濟及特殊救濟;協助農村貧困戶的扶持工作。

主要職能

1、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訂全縣民政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擬訂地方性民政工作管 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

3、主管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負責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受理城市下崗職工等低保對象的申請、並負責審批、複查、登記工作;分配上級下撥的保障金,組織檢查、監督保障金的落實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實施。

4、主管城市社區服務工作,負責社區工作及社區服務方針政策和規章的貫徹實施;指導和推動全縣社區服務社會化體系的建立和發展。

5、主管擁軍優屬、優待撫恤和烈士褒揚工作,對優撫對象實施優待撫恤;承辦革命烈士報批。

6、負責退伍軍人和軍隊離退休幹部的接收安置和管理工作。

7、指導社會福利事業單位和社區服務工作,建立發展社會化服務體系,扶持社會福利生產;組織社會福利有獎募捐工作,向社會籌集福利資金。

8、指導城鄉基層政權和民眾自治組織建設,推動村民自治活動。

9、負責村以上行政建制的設立、撤銷、更名和界定的審核報批工作,承辦村級以上邊界爭議調處;負責地名管理工作和村以上行政區劃及地名命名、更名的報批。

10、負責社會團體登記和監督管理工作,承辦縣內社團的成立、變更和註銷登記工作;負責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工作。

11、負責全縣婚姻登記管理和兒童收養工作,指導婚姻習俗改革和婚姻系列化服務。

12、推行殯葬改革,管理殯葬事業單位,主管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工作。

13、管理和指導縣老齡工作辦公室的工作;指導鄉鎮民政工作;負責管理所屬單位及民政系統的財務、國有資產和統計工作,指導監督民政事業經費的使用管理。

直屬單位

民政局內設機關股室9個,二級單位8個,總人數221人。

工作成績

連續三次榮獲“全國雙擁模範縣”, 連續四次榮獲“全省雙擁模範縣”;

縣福利院先後被評為全國、全省先進單位;

縣軍休所被評為省一級軍休所;

縣低保中心被評為省AA級先進單位。

工作目標

一、依法行政,為民服務。堅持依法辦事;身體力行“上為中央分憂,下為百姓解愁”,切實把困難民眾的實際問題解決好,切實維護困難民眾、弱勢群體的基本生活權益盡職盡責。

二、堅持開展“關注民生、服務發展”民眾最滿意單位評議活動,實施“一條龍服務、一個視窗服務、24小時服務”,進一步簡化辦事程式,急事急辦,特事特辦,提高工作效率。

三、城鄉低保要做到應保盡保,低保資金要按時發放。

四、保證在有效材料齊備的情況下,3日內辦結社團和民辦非企業登記手續。加強對社會組織收取、使用費用的管理,嚴禁搭車收費,擅自擴大收費範圍。保證登記合格率達100%,及時查處社會組織的違法違規行為。

五、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做到安置政策、安置計畫、安置程式、安置結果“四公開”。

六、堅持依法辦理收養手續。

七、堅持依法辦理婚姻登記,嚴禁亂收費,做到熱情接待,周到服務。

八、殯葬收費堅決執行物價部門規定,杜絕各種不合理收費。

九、認真執行《自然災害救助應急保障預案》,保證救災款物下撥及時,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十、全面把握優撫政策,切實解決好優撫對象“三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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