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加詞

種加詞(英文:specific name、specific epithet),指雙名法中物種名的第二部分,其中第一部分為屬名。

種加詞(英文:specificname、specificepithet)指雙名法中物種名的第二部分,其中第一部分為屬名。
植物學名命名法中,“種名”指的是物種的完整學名,而在動物學名命名法中,“種名”既可以指種加詞,也可以指屬名。
例:智人的學名為Homosapiens,此為種名,由兩部分組成:Homo是屬名,sapiens是種加詞(種小名)。
在語法上,雙名法學名(三名法學名也是如此)必須被視作拉丁語詞組,所以種名常被稱作“拉丁名”,不過更準確的說法是“學名”。在拉丁語法中,種加詞可以是:
1 屬名的同位名詞:Pantheraleo。兩部分的詞性不必一致,通常是俗名或者是相似生物體的屬名或種加詞。
2 所有格。
(1)這種命名在寄生蟲中很常見:Xenosvesparum(“胡蜂”的Xenos)
(2)人名和地名也在所有格中使用:Latimeriachalumnae(“Chalumna”的矛尾魚)。
3 形容詞,需與屬的詞性一致:Felissilvestris(“森林”的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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