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倉

移倉

移倉:以當前持倉契約的相同持倉方向和相同持倉量對所要移至的契約進行開倉,實現倉位的轉移。移倉(倒倉):交易所會員為了製造市場假象,或者為轉移盈利,把一個席位上的持倉轉移到另外一個席位上的行為。移倉內容包括客戶的持倉及相應的交易保證金。由以上的規則我們可以知道,股指期貨交易過程中客戶移倉是會員因故不能從事金融期貨經紀業務或發生合併、分立、破產時,由會員提出移倉申請並經交易所批准,或者中國證監會要求而移倉的。

簡介

移倉(倒倉):交易所會員為了製造市場假象,或者為轉移盈利,把一個席位上的持倉轉移到另外一個席位上的行為。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結算細則》中第六章詳細論及了客戶移倉。其中第六十二條規定,會員因故不能從事金融期貨經紀業務或發生合併、分立、破產時,由會員提出移倉申請並經交易所批准,或者中國證監會要求移倉的,交易所可對該會員進行客戶移倉。第六十三條規定,會員提交的移倉申請材料須包括移出會員及其客戶、移入會員同意移倉的聲明書及需要移轉的客戶持倉的詳細清單。移入會員或移出會員為交易會員的,還須提交其委託結算的結算會員同意移倉的聲明書。在隨後的幾條中規定,移倉申請批准後,交易所通知會員約定移倉日。交易所將在約定移倉日的當日結算完成後,為會員實施客戶移倉,並提供移轉的客戶持倉清單由移入會員、移出會員確認。移入會員或移出會員為交易會員的,還應當將移轉的客戶持倉清單提交給其委託結算的結算會員確認。移倉內容包括客戶的持倉及相應的交易保證金。會員應當核對移轉的客戶持倉清單,一經確認,不得更改。

移倉移倉

股指期貨

由以上的規則我們可以知道,股指期貨交易過程中客戶移倉是會員因故不能從事金融期貨經紀業務或發生合併、分立、破產時,由會員提出移倉申請並經交易所批准,或者中國證監會要求而移倉的。而在商品期貨投資中投資者為了保持自己手中的期貨契約一直是最活躍的契約,將近月的契約向稍遠的活躍的契約轉移的過程。比如說國外的只做多頭的指數基金,當這些指數基金買入商品期貨後,會一直持有這些頭寸,主要方式是不斷向遠期移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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