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國商鞅變法

商鞅變法是戰國時期各國改革中最徹底的改革。 變法背景 秦在春秋時期,社會經濟的發展落後於關東各大國。反映並加速井田制瓦解,土地私有制產生的賦稅改革,也遲於關東各國很多。

背景

戰國初期,秦國的經濟和文化都比較落後。公元前361年,秦孝公即位,他立志圖強,下令求賢衛國商鞅來到秦國,獻秦國強兵之策。於是,秦孝公任商鞅為左庶長,主持變法。

過程

為了取信於民,商鞅派人在國都鹹陽的南面豎起了一根長三丈的大木,同時向百姓宣布:誰能把這根大木扛到北門,賞給黃金。訊息傳開後,看熱鬧的人越來越多,大家都竊竊私議,不相信天下竟會有這樣的好事,沒人肯試。後來,商鞅把賞錢又提高了幾倍,終於有一個大漢把這根大木扛到了北門,果然得到了賞金。這事傳開後,大家都知道商鞅令出如山,說一不二,從而為變法令的推行打下了基礎。
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商鞅在公元前359年和公元前350年先後兩次頒布變法令,變法的主要內容:第一,廢井田,開阡陌,承認土地私有,準許土地自由買賣。第二,獎勵軍功,廢除貴族一出生就享有爵祿,長大就當官的特權,按軍功授爵,軍功越大,授給的爵位越高,賞給的田宅越多。貴族如果沒有軍功,就取消爵位。第三,建立縣制。將鄉、邑、城鎮並成大縣,由國君委派令、丞治理,全國共設定31個縣。第四,實行什伍連坐制。按戶籍每五家編成一“伍”,每十家編成一“什”,一家犯法,如不檢舉告發,“什”“伍”同罪。第五,獎勵生產。生產糧食、布帛多的人,可以免除徭役。第六,凡棄農經商或好吃懶做而全家窮困的人,全家罰做官奴。分大家為小家,規定有成年男子兩個以上的人家,如果不分立門戶,必須加倍交納租稅。第七,統一度量衡,頒布標準的度量衡器。
商鞅後來被秦國舊貴族殺害,但他的兩次變法沉重的打擊了舊貴族勢力,發展了封建勢力,增強了秦國的軍事力量,使秦國逐漸發展成七雄中最強盛的國家,為統一全國奠定了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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