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寶馬碰瓷

周先生要求白色轎車到他的修理廠修復,但轎車上的人卻不同意,他們說必須趕回重慶主城。 這夥人,先在租車行租車,隨後找到小修理廠,將車輛的大燈、保險槓、翼子板等更換為仿品或者廢品。 據介紹,這些被告人的行為,不但觸犯了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還涉及到保險詐欺罪和敲詐勒索罪等。

碰瓷簡介

 碰瓷,是老百姓通俗的叫法,不僅昆明這么叫,全國各地都不會有歧義,就是專門騙錢的把戲。話說碰瓷那還是清末老北京的沒落八旗子弟的“發明”,他們沒事兒就手捧一件“名貴”瓷器(當然是贗品),在鬧市里溜達,看見大車就碰上去,嘩啦一地碎片,然後“義正詞嚴”地纏住車主要錢。

事件經過

去年7月22日下午2時50分左右,周先生駕駛一輛新越野車從萬州王牌路往主城區方向行駛,由於是新車還沒有上牌照。當車行駛至萬棉廠外濱江路橋上時,周先生靠中線慢速行駛,準備要變道,此時他從後視鏡中看到後面有一個葉子板壞了的白色轎車尾隨其後。 周先生觀察到後車離他還有一段距離,就準備變道,誰知剛一壓線,後面的白車就一腳油沖了上來,撞到了越野車的後保險槓上。白色轎車上下來三個人就質問周先生,非要其賠錢,雙方發生爭執。周先生不同意賠錢就打交警報警電話報了警,保險公司人員也前來查勘現場。
周先生猜測,這幾個人是在碰瓷。他想打110報警,但被妻子勸住了,“反正你保了險的。”加上當天天氣非常熱,周先生也不想糾纏,就認了全責。
周先生要求白色轎車到他的修理廠修復,但轎車上的人卻不同意,他們說必須趕回重慶主城。如果要維修,幾個人的食宿費等,就要周先生負擔。經過幾輪協商,周先生賠了1200元。

碰瓷花招大揭秘

碰瓷前先換舊保險槓

這個碰瓷團伙的成員,以我市江津區、璧山縣無業人員為主,主要侵害外地號牌的車輛。去年下半年,陸續接到事主報警的渝中區警方成立特偵組展開偵察,陸續將嫌疑人夏欽富、廖禹勝、代剛、楊代亮、熊永紅等32人捉獲歸案。
據查明,團伙中有一名成員,曾經發生過一起車禍,由於是對方的全責,他不但沒有損失還小賺了一筆錢。他由此獲得啟發,開始糾集同夥,乾起了碰瓷勾當。
這夥人,先在租車行租車,隨後找到小修理廠,將車輛的大燈、保險槓、翼子板等更換為仿品或者廢品。之後,他們單獨或者夥同幾人駕車出去,專門尋找違章調頭、逆行或變道的車輛,並故意用本車左前部碰撞前車的右後部,人為製造對方全責的交通事故。

竟租賓士寶馬去撞車

據查明,這夥人不但在本市的渝中、南岸、江北等區進行碰瓷,還在四川省、貴州省、陝西省等地的道路上碰瓷,騙取“維修費”。
這夥人的作案對象大多數選擇外地牌照車輛,因為這部分車輛的車主因為人生地不熟,事故發生後,大多願意選擇私了,不會過多糾纏。每次的詐欺金額在一千元至四五千元不等。
這夥人的胃口隨著作案的成功也越來越大,開始只租一些經濟型轎車作案,後來發展到租賓士、寶馬等高檔車去碰瓷。

碰瓷結果

此案在渝中區法院公開宣判。由於本案被告眾多,犯罪事實數量較大,法院的判快書用了多達219頁總計16萬餘字,詳細記錄了該團伙人員的犯罪事實和所領刑期。 昨日,法院最終宣判熊永紅等32人,因觸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至八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在聽到宣判結果後,旁聽席上多名被告人的親人,靠在椅子上哭泣起來。
據介紹,這些被告人的行為,不但觸犯了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還涉及到保險詐欺罪和敲詐勒索罪等。但是,按照法律規定的“擇一重罪處斷”原則,法院只按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來進行判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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