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售比

租售比

租售比,一般情況下指普通消費者都把它歸納為房屋租金與售價的比例,通常我們所說的租售比,是指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月租金與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房價之間的比值,也有一種說法認為是每個月的月租與房屋總價的比值。房屋租售比這個概念是國際上用來衡量某地區樓市運行是否良好的指標之一,國際標準通常為1:200到1:300。

基本信息

簡介

租售比租售比

租售比:是指每平方米使用面積的月租金與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房價之間的比值。國際上用來衡量一個區域房產運行狀況良好的租售比一般界定為1∶200~1∶300。如果租售比高於1∶300(即1:400,1:500,按照租售比為每個月的月租與房屋總價的比值理解,就是在1:500的情況下,需要500個月才能收回購房成本),這意味著房產投資價值相對變小,房產泡沫已經顯現;而如果低於1∶200(即1:100),表明這一區域房產投資潛力相對較大,租金回報率較高,後市看好。

租售比很好的解決了供求關係的干擾,成為判斷炒作程度的試金石,因為沒有任何開發商會去炒作租金水平的。

但是在實際套用中,要與經濟發展趨勢和通貨膨脹預期相結合,國際上通行的標準是在經濟發展緩慢穩定和貨幣穩定的情況下形成的,無論是在美國金融危機的情況下還是在中國高速發展的情況下,合理的租售比都有一定的漂移,但是作為相對指標衡量投資價值還是很好的,比如判斷某一個城市、區域甚至樓盤的投資價值相對於同類型的單位。也就是說,經濟發展速度相同的地區,無論城市大小,租售比應該接近,否則就有不合理性。

計算方法

即:租售比 = 每平方米使用面積的月租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房價= 月租金/房價

例如:50m2電梯小戶型帶家具,800元/月是基本價,2002年買的房子,當時賣價2550/m2,按此價格和租金水平計算,其租售比=800/(2550×50),按2002年的賣價約為1:160。

或者月租金/建築面積=800/50=16元/平方米.月。租售比=每平米月租金/每平米售價=16/2550≈1;160

舉例

租售比租售比

上海某小區一套90平方米的住房,目前售價18000元/平方米,月租2700元(無家具),合每平方米租金30元。租售比約1∶600,是1∶300的國際標準線的一半。意味著上海房產投資價值相對變小,房產泡沫已經顯現。

附:其實用租售比描述房價行情,並不如用售租比更為形象,即將數值反調。

所謂"租售比",是指每平方米使用面積的月租金與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房價之間的比值。國際通行標準認為,合理的房屋租售比在1:200到1:300之間。這個比值意味著如果把房子出租,200個至300個月(大致相當於16年至25年)內能收回房款,買房就是划算的。如果租售比高於1∶300,意味著房產投資價值相對變小,房產泡沫已經顯現。

市場影響

租售比租售比

根據市場經濟已開發國家或地區房地產市場的一般規律,正常的房地產市場中,售價與租金之間存在一個較為固定的比例關係,房屋"租售比"約為1∶100。這表明,房地產有投資價值,而一旦租售比達到1∶200時,表明投資買房存在風險。2006年中國大部分主要城市的二手房價格均出現了大幅上漲,而房屋租賃市場的價格卻相對平穩。根據我愛我家、鏈家地產等房產經紀公司的統計,北京、深圳、上海、杭州等城市中心城區的"租售比"已經高達1:270至1:400。由於租房體現的是一種真實的居住需求,因此當一個城市的房產價格迅速上升而房屋租賃市場的價格卻沒有隨之出現明顯增長時,就表明該地區的房產市場存在著價格虛高或投機行為。

在以北京、上海為代表的一線城市房價屢創新高的同時,反映真實居住需求的租金水平卻並未隨之升高。2010年北京地區的房屋租售比已經突破1:600,部分商品房的租售比甚至超過1:700,這意味著出租一套商品房至少要過50年才能收回成本,有的甚至需要60年。房屋租售比這個概念是國際上用來衡量某地區樓市運行是否良好的指標之一,國際標準通常為1:200到1:300。比值越高,說明房價中的投資需求越大。

有關數據顯示,北京地區房屋租售比自2004年以來就一直高於國際警戒線水平。2005年基本維持在1:335左右。2008年上半年,北京二手房租售比首次突破1:400,部分區域達到1:420,而2010年該指標已經接近1:600,部分地區已經達到1:700或更高。雖然不能單純拿租售比作為考量樓市的唯一標準,但是這一指標也從側面反映了樓市房價與租金背離的現狀。

我國重點城市租售比持續走低,2010年更是降至3.5%以下。中國土地勘測規劃院14日發布監測報告顯示,過去幾年中,北京、上海、深圳、天津、杭州、青島等6個城市住宅租售比大體呈持續下降趨勢。

其中,北京住宅租售比從2005年的6.42%下降到2010年的3 .44%,上海住宅租售比則由2005年的6.8%下降到2010年的3.3%。杭州2010年的住宅租售比達3.21%,為6城市中最低。

報告提醒,多數調查城市租售比連續5年呈下降態勢,反映出住宅市場投資投機氛圍加重,市場風險進一步加劇。為此,除控制房價外,還應加強房地產租賃市場的管理,從法律法規層面對房地產租賃市場秩序進行規範,打擊擾亂租賃市場合理髮展的個別行為。

對於我國住宅租售比持續走低的原因,報告認為,住房需求導致的房地產銷售市場價格過高是重要原因之一。我國近幾年房地產市場一直在快速上漲,居民持續投資、投機房地產,看重的恰恰是高增速帶來的收益,而非"以租養房"。

合理房價

租金:54.75元每平米每個月,54.75乘以200等於10950,54.75乘以300等於16425,所以北京的合理房價應該在10950元每平米到16425元每平米之間。

其他城市可以參考城市房產網的租金列表

轉租為售

租售比租售比

和國外在購房及租房方面的理念不同,買房在中國成為生活的必須,這也是造成中國房地產租售比遠高於國際標準的原因之一。但是從指標的變化趨勢可以看出,投資需求的大量入市使得房價上漲速度過快,已經和租金水平嚴重背離。目前中國一線城市的房價不斷走高,投資者已經逐步取代剛性需求者入市,在北京三季度購房人群中,購房人主要用來投資保值或自住兼投資的比例達到了65%。而在二季度這一比例僅為32%,上漲幅度達到一倍以上。市場已經表現為投資性需求占據主體。

某房地產中介機構人士透露,近期二手房市場上轉租為售的現象逐漸增多,部分業主看中了目前的市場契機開始積極入市,由於租金水平一直不高,只相當於抵消了貸款的部分,因此大部分賣房人還是看中了房價上漲所帶來的投資收益。該人士表示。房價快速增長所帶來的短期投資需求已經在市場上占據了很大比例,這給樓市後期走勢帶來較大不確定性。雖然傳統觀念上看有一套房子的確非常重要,但是在當前房價高企的情況下,選擇租賃住房也不失為理性之舉。

計算方法

即:租售比=月租金/房價
[舉例]
1. 例如大連某小區:81m2電梯戶型帶家具,1600元/月租金,賣價1萬每m2,按此價格和租金水平計算,其租售比=1600元/(1萬×81m2),租售比約為1:506。超過1:200一倍多,說明泡沫很大,不適合投資。
2.北環某小區一套120平方米的住房,目前售價3000元/平方米,月租600元(帶部分家具),合每平方米租金5元。租售比約1∶600,是1∶300的國際標準線的一倍(說明該房價泡沫嚴重)。
不考慮其他情況,在年息6%以上的情況下,只要房屋租售比超過1:200,那買房就是不划算的。你手頭有100萬,放在那裡光利息收入一年就有6萬元,而買房的話如果月租金不到5000塊自然不划算——目前北京一套售價100萬的房子,一般只能收到約2000元錢的月租。部分地區高達1:500
至1:700,說明泡沫嚴重。

影響租售比的七大因素

租售比作為房地產投資價值體系的體系指標,需要結合完全的指標體系進行演算,需對照所不同國家的各種情況進行合理調整。國家不同時期的房產政策的出台也會影響到租售比變化,從而直接影響著消費者購房投資。
目前影響租售比的因素主要有:

一、國家房地產等不動產稅率情況

不動產稅決定著有多少剩餘的投資進入房地產市場,決定著有多少空置住房的比例。假定某一城市有10萬套可以用來出租的住房,由於沒有不動產稅的擠壓,可能有5萬套就不進入租房市場,因此這時候的“租售比”的數據是不是完全的“租售比”值。如果不動產稅出台,另外的5萬套的空置房可能有90%以上進入租房市場,這樣必然會導致租金大幅度下降,這時候的“租售比”就會發生巨大的變化,在房價上升的勢態中,如果開徵不動產稅或我國所謂物業持有稅,將有可能大大削弱投資者的獲利希望,囤積空房不使用就會受到極大的制約。

二、關於房地產消費者的巨觀貸款政策。

例如我國出台的房貸新政中大幅下調了自住型住房的首付比例和還款利率,而對於非自住性住房和非首次購置的自住型住房的首付比例和還款利率都規定了嚴格的上限。二手房政策更是沒有任何鬆綁跡象。
這一政策的實施目的是保證投資者不能借用銀行的錢進行大量的投資或投機活動,防止他們把泡沫風險轉嫁給銀行。只有完全用自有資金才能炒作第3套甚至第4套房。這樣投資者的風險飆升,限制了投資人的投資需求。投資者就敢於將大量的投資房閒置在那裡並不出租,坐而等待房地產的增值,利率也是如此。顯[1]然,這個貸款政策也是直接制約“租售比”比值的重要條件。
三、政府對大部分人的自住房需求的扶持與優惠政策實施情況。
由於住房權利是公民的生存權利的一部分,也是社會穩定與和諧發展的重要基礎,所以政府要以儘可能低的價格滿足這一主體需求,減少相關稅賦,擴大貸款年限,實行優惠利率,甚至直接提供政府補貼,例如中央房貸新政提出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力度、減少個人購房契稅和首次購房利息等政策,都是主要針對中低收入階層解決自住房問題的措施,這一措施將大大減少租房者,租房者數量的減少直接導致“租售比”的變化。
四、房地產開發商建設房屋的銷售程式及法律規定。
我國的房地產預售制度是房地產開發初期的一種特殊的鼓勵政策,在市場已經高度發展後仍被沿用。加之價格在炒作中的飆升,開發商有大量的閒置房既不進入銷售市場,也不進入租房市場,等待暴漲後的增值,這和我國實行的預售制度有極大關係。在這樣的背景下的“租售比”數值會發生很大變化。我國出現的開發商主動地延緩銷售,建成了不開盤,甚至把大盤變成多個小盤開盤,實施變相囤積來推高房價,這是與我國實施的商品房預售制度有著重大關係的。一旦取消預售制度,房價將有大幅度下滑。惜售,不租,主動放緩建設與銷售步伐,只有在現行的預售制度下占有購房戶全部房款的條件下才能發生。
五、國家用於住房開發的土地供給情況。
如果政府對土地政府控制嚴緊,將導致住房需求加大,從而推動房價的上升;如果政府放大土地供應,或者對土地開發不制定開發時間表,不設定約束措施,這樣就會由於城市土地的資源有限與區位優勢,導致開發商囤地囤房,決定著何時向市場提供,影響房價變化,因此,土地供應情況將嚴重影響市場“租售比”。同時,土地價格的提升及其出讓操作過程是否透明、競爭與規範,也導致“租售比”中的租的比例放大或縮小,從而使“租售比”的數值發生變化。
六、住房市場的國內外開放條件限制。住房對外開放條件鬆緊也影響著房價的“租售比”。
住房對外開放條件鬆緊也影響著房價的“租售比”。城市政府的職責就是要率先保證本地人、本國人的住房需要,對外國人與外國資本購房或炒房應當嚴加限制。如果有相當多的人對住房政策有意見,那么政府就可能在選舉中失去選票。為了保證本地人的住房需求,許多國家都採取了不同措施對外國人購房加以管制,防止推動房價,擴大供需矛盾。我國處於市場經濟的初級階段,由於認識的不足與急於發展的動因,至今沒有制訂嚴格的房地產管制制度。為了GDP增長,一度完全放任外國人購房與投資房地產,甚至放縱外來資金炒房。此外,有大量的國外資金通過體制外的管道進入中國市場助推房價,包括大量以中國的中間機構出面操作,推高房價必然帶動“租售比”的相應變化。
七、住房市場的“租售比”統計學上範圍與取樣方式。
通常城市的租售比是有嚴格的地域範圍。我國目前實行的城市區域模式是“市管縣”模式,城市下轄大量的農業村鎮。把大量的農業村鎮的住房價格與在城市工作與生活的人群的住房價格混同起來是不真實的,也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房價。因此計算城市或區域的租售比應該參考權威機構的數據才更科學實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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