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菸執法

禁菸執法就是控制吸菸的次數。2009年9月22日市人大舉行《上海市公共場所控制吸菸條例(草案)》立法聽證會。來自於市民、菸草、執法各方的20多位聽證人對控煙立法亮出自己的觀點,並形成了一定交鋒。

簡介

禁菸執法就是控制吸菸的次數。2009年9月22日市人大舉行《上海市公共場所控制吸菸條例(草案)》立法聽證會。來自於市民、菸草、執法各方的20多位聽證人對控煙立法亮出自己的觀點,並形成了一定交鋒。

執法是嚴是松成焦點

人民日報記者包蹇對控煙立法的執行效果表示憂慮。她說,上海在1994年就頒布實施了公共場所禁止吸菸規定,但執行效果並不理想,形同虛設。如果新的立法沒有很好執行,會不會像原來一樣,成為又一部觀賞性立法?
聽證會上,大家最大的擔憂是法律的可操作性。執法到底是松一些,還是嚴一些?這是本次聽證會爭議的焦點。
持“松”態度者主要考慮到現行執法的難度。上海臨科金屬製品有限公司職員王聰偉認為,中國菸民有3.5億人,“一刀切”禁菸在目前條件下不可能做到。來自市網際網路公共上網服務行業協會的方誌平質疑,人數有限的執法者,如何去管為數眾多的娛樂場所?
市文化市場執法總隊副總隊長藍一鳴傾向執法要“嚴”。他建議,本市娛樂場所除了設有允許吸菸的區域外,其他一律禁止吸菸。但他也坦言,對“棋牌室”的禁菸執法可能會有困難。

國家機關更應力行禁菸

條例草案將禁止吸菸的公共場所分為三類。不少聽證人要求在此基礎上,擴大禁菸場所。
不少聽證陳述人指出,“公務員應該帶頭執行禁菸,這樣更能起到表率的作用。”陳群提到,在一些街道辦事處等公共視窗,有時會見到公務員工作抽菸的現象,條例中提到的國家機關提供公共服務的辦事場所,比較籠統和狹窄,能否把這個引申到人民團體、民間組織和社區服務辦事場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湯奧博認為,草案第十條對國家機關的辦公場所已有所規定,但力度還不夠,他建議增加國家機關辦公場所為禁止吸菸的場所。
考慮到菸民的數量和實際執法狀況,國浩律師集團事務所律師李譽提出一個“折中劃分”的想法,他建議,在禁菸區中間添加一個單獨區域,即“延緩控制吸菸區域”,可將這部分場所的禁菸作一個延期,在一定年限內這些場所作為控煙場所,但過了限期,將被正式作為禁菸場所。

餐飲禁菸成氣候有阻力

餐飲場所全面控煙是否可行,成為聽證會上的另一大焦點。
多數陳述人贊成在餐飲場所設立吸菸區和非吸菸區。BDS控制吸菸工作室的包迪生認為,草案對餐飲場所的控煙要求很低,沒有懲罰性的規定。他建議,條例對餐飲業作進一步的要求,如規定200平方米營業面積以上的場所應當設立禁菸區,且不少於營業面積的50%。
有的陳述人建議餐館應實施全面控煙。“在餐飲業實施百分之百禁菸,既減少執法成本,也不會影響餐廳經營。”復旦大學公共衛生學院教授傅華認為,法律要行之有效就應該簡單明了。
“成氣候,有阻力。”來自上海餐飲行業協會的夏翔青用這六個字來概括目前的餐飲業控煙現狀。他說,隨著消費者控煙意識的逐步提高,目前已逐步形成了控煙大環境,但也有阻力,主要是經營者怕影響營業,80%都是中小企業,很多場地是不可分割的,另外市民的素質本身還有待提高。他認為,餐飲行業實施控煙,要從大型品牌企業和餐飲集聚中心逐步推進。而餐飲業會逐步創造條件,從提倡鼓勵向全面禁菸過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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