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法

社會法

社會法是旨在保障社會的特殊群體和弱勢群體的權益的法律,又稱為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它包括以下規範性法律檔案:《勞動法》、《未成年人權益保護法上婦女權益保障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歸僑僑眷權益保障法》等。

簡介

社會法,是中國近年來在完善市場經濟法律體系,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歷史大潮中應運而生的新興法律門類和法律學科。中國現行的社會法:《勞動法》、《勞動契約法》、《工會法》、《未成年人保護法》、《老年人權益保護法》、《婦女權益保障法》、《殘疾人保障法》、《礦山安全法》、《紅十字會法》、《公益事業捐贈法》、《職業病防治法》。

體系

社會法是我國近年來在完善市場經濟法律體系,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歷史大潮中應運而生的新興法律門類和法律學科。

社會法是與社會主義制度最為契合的法。社會法在緩和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方面能夠發揮積極作用,和諧社會的建立尤其離不開社會法的發展。隨著社會建設和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被擺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社會法的重要性日益凸顯。在傳統的法律部門中,民商法和經濟法主要調整一國的經濟生活,側重於保護公民的民事權利;憲法和行政法主要規範國家的政治生活,保護公民的政治權利。傳統的法律部門對社會生活和文化生活的關注是遠遠不夠的。作為與經濟相併列的社會領域的事務需要法律的調整和保護,公民政治權利和民事權利之外的權利(可以稱之為“社會權利”)的保障也需要新的法律部門加以保護,社會法面臨難得的發展機遇。

社會法的主旨在於保護公民的社會權利,尤其是保護弱勢群體的利益。在社會關係中,有天生的強勢群體和弱勢群體之分,而且市場經濟會自發的導致強者越強、弱者越弱。此時如果沒有公權力的介入來保護弱者的利益,將使社會關係的失衡狀態加劇並最終導致嚴重的社會問題。通過法治途徑即制定和完善社會法是改變這種失衡局面的必然選擇,尤其在當前我國深化改革而社會法理論與實踐又比較薄弱的環境下,完善社會法,保障公民的社會權,使人們實現真正的解放——社會解放,對構建和諧社會具有重大而深遠的理論和現實意義。

當然,社會法的概念、定位和體系、社會法不同內容之間的相關性、社會法的基本制度在短時間內,恐怕難以取得一致,社會法可謂任重而道遠。

現行法律

《勞動法》、《勞動契約法》、《工會法》、《未成年保護法》、《老年人權益保護法》、《婦女權益保障法》、《殘疾人保障法》、《礦山安全法》、《紅十字會法》、《公益事業捐贈法》

已經頒布

社會法(18件)

1.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決議(1978年)

附: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2.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的決議(1981年)

附: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

3.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1990年)

4.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1991年,2006年修訂)

5.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1992年,2001年修正)

6.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1992年,2005年修正)

7.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1992年)

8.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1993年)

9.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1994年)

10.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1996年)

11.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1999年)

1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1999年)

13.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2001年)

14.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14年)

15.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契約法(2007年)

16.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2007年)

17.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2007年)

18.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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