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酸化菸鹼

硫酸化菸鹼屬高毒化學物質。對眼睛、皮膚和黏膜有刺激作用。進入體內,可引起紫紺。接觸後可致頭痛、噁心、嘔吐、腹瀉、眩暈、驚厥等。對環境也有危害,對水體可造成污染。

第一部分:化學品名稱

化學品中文名稱: 硫酸化菸鹼
化學品英文名稱: nicotine sulfate
中文名稱2:
英文名稱2: 1,1-methyl-2(3-pyridyl)pyrrolidine sulfate
技術說明書編碼: 2530
CAS No.: 65-30-5
分子式: C20H28N4·H2SO4
分子量: 422.56

第二部分:成分/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含量 CAS No.
硫酸化菸鹼65-30-5
第三部分:危險性概述
危險性類別:
侵入途徑:
健康危害: 本品屬高毒。對眼睛、皮膚和黏膜有刺激作用。進入體內,可引起紫紺。接觸後可致頭痛、噁心、嘔吐、腹瀉、眩暈、驚厥等。
環境危害: 對環境有危害,對水體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險: 本品不燃,高毒,具刺激性。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膚接觸: 脫去污染的衣著,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
眼睛接觸: 提起眼瞼,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就醫。
吸入: 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食入: 飲足量溫水,催吐。就醫。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險特性: 本身不能燃燒。遇高熱分解釋出高毒煙氣。
有害燃燒產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氧化硫。
滅火方法: 消防人員必須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風向滅火。滅火時儘可能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然後根據著火原因選擇適當滅火劑滅火。
第六部分:泄漏應急處理
應急處理: 隔離泄漏污染區,限制出入。切斷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防塵口罩,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小量泄漏:小心掃起,收集於密閉容器中。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第七部分:操作處置與儲存
操作注意事項: 密閉操作,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風。防止粉塵釋放到車間空氣中。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建議操作人員佩戴防塵面具(全面罩),穿膠布防毒衣,戴橡膠手套。避免產生粉塵。避免與氧化劑、鹼類接觸。配備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倒空的容器可能殘留有害物。
儲存注意事項: 儲存於陰涼、通風的庫房。遠離火種、熱源。防止陽光直射。包裝密封。應與氧化劑、鹼類、食用化學品分開存放,切忌混儲。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儲區應備有合適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第八部分:接觸控制/個體防護
職業接觸限值
中國MAC(mg/m3): 未制定標準
前蘇聯MAC(mg/m3): 未制定標準
TLVTN: 未制定標準
TLVWN: 未制定標準
監測方法:
工程控制: 嚴加密閉,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風。
呼吸系統防護: 可能接觸其粉塵時,必須佩戴防塵面具(全面罩)。緊急事態搶救或撤離時,應該佩戴空氣呼吸器。
眼睛防護: 呼吸系統防護中已作防護。
身體防護: 穿膠布防毒衣。
手防護: 戴橡膠手套。
其他防護: 工作現場禁止吸菸、進食和飲水。工作完畢,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主要成分:
外觀與性狀: 結晶。
pH:
熔點(℃): 無資料
沸點(℃): 無資料
相對密度(水=1): 1.15(20℃)
相對蒸氣密度(空氣=1): 無資料
飽和蒸氣壓(kPa): 無資料
燃燒熱(kJ/mol): 無意義
臨界溫度(℃): 無資料
臨界壓力(MPa): 無資料
辛醇/水分配係數的對數值: 無資料
閃點(℃): 無意義
引燃溫度(℃): 無意義
爆炸上限%(V/V): 無意義
爆炸下限%(V/V): 無意義
溶解性: 溶於水、乙醇。
主要用途: 用於醫藥工業。
其它理化性質:
第十部分:穩定性和反應活性
穩定性:
禁配物: 強氧化劑、強鹼。
避免接觸的條件:
聚合危害:
分解產物:
第十一部分:毒理學資料
急性毒性: LD50:50 mg/kg(大鼠經口);50 mg/kg(兔經皮)
LC50:無資料
亞急性和慢性毒性:
刺激性:
致敏性:
致突變性:
致畸性:
致癌性:
第十二部分:生態學資料
生態毒理毒性:
生物降解性:
非生物降解性:
生物富集或生物積累性:
其它有害作用: 該物質對環境有危害,應特別注意對水體的污染。
第十三部分:廢棄處置
廢棄物性質:
廢棄處置方法: 建議用控制焚燒法或安全掩埋法處置。若可能,重複使用容器或在規定場所掩埋。
廢棄注意事項:
第十四部分:運輸信息
危險貨物編號: 61868
UN編號: 1658
包裝標誌:
包裝類別:
包裝方法: 螺紋口玻璃瓶、鐵蓋壓口玻璃瓶、塑膠瓶或金屬桶(罐)外普通木箱;螺紋口玻璃瓶、塑膠瓶或鍍錫薄鋼板桶(罐)外滿底板花格箱、纖維板箱或膠合板箱。
運輸注意事項: 鐵路運輸時,按鐵路《危規》第22條辦理。運輸前應先檢查包裝容器是否完整、密封,運輸過程中要確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墜落、不損壞。嚴禁與酸類、氧化劑、食品及食品添加劑混運。運輸時運輸車輛應配備泄漏應急處理設備。運輸途中應防曝曬、雨淋,防高溫。公路運輸時要按規定路線行駛,勿在居民區和人口稠密區停留。
第十五部分:法規信息
法規信息 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布),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化勞發【1992】 677號),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 (【1996】勞部發423號)等法規,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生產、儲存、運輸、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定;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誌 (GB 13690-92)將該物質劃為第6.1 類毒害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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