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酸戊酯

硝酸戊酯,是一種具有芳香氣味的清亮無色至微黃色液體,主要用於能源製造業如提高柴油十六烷值,高級溶劑、燃料等。

第一部分:化學品名稱

化學品中文名稱: 硝酸戊酯
化學品英文名稱: amyl nitrate
中文名稱2:
英文名稱2:
技術說明書編碼: 381
CAS No.: 1002-16-0
分子式: C5H11NO3
分子量: 133.15

第二部分:成分/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CAS No.
硝酸戊酯1002-16-0
第三部分:危險性概述
危險性類別:
侵入途徑:
健康危害: 有報導人在接觸本品後,僅見噁心和嘔吐。未見本品引起職業中毒的報導。中毒死亡動物可見、腎、腦的瀰漫性病變,肺充血和水腫。
環境危害:
燃爆危險: 本品易燃。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膚接觸: 脫去污染的衣著,用肥皂水和清水徹底沖洗皮膚。
眼睛接觸: 提起眼瞼,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就醫。
吸入: 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食入: 飲足量溫水,催吐。就醫。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險特性: 易燃,遇明火、高熱或與氧化劑接觸,有引起燃燒爆炸的危險。受熱分解放出有毒的氧化氮煙氣。
有害燃燒產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
滅火方法: 噴水冷卻容器,可能的話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滅火劑:泡沫、乾粉、二氧化碳、砂土。
第六部分:泄漏應急處理
應急處理: 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人員至安全區,並進行隔離,嚴格限制出入。切斷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防靜電工作服。儘可能切斷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溝等限制性空間。小量泄漏:用砂土、蛭石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大量泄漏:構築圍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蓋,降低蒸氣災害。噴霧狀水或泡沫冷卻和稀釋蒸汽、保護現場人員。用防爆泵轉移至槽車或專用收集器內,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第七部分:操作處置與儲存
操作注意事項: 密閉操作,全面通風。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建議操作人員佩戴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穿防靜電工作服,戴橡膠耐油手套。遠離火種、熱源,工作場所嚴禁吸菸。使用防爆型的通風系統和設備。防止蒸氣泄漏到工作場所空氣中。避免與氧化劑、還原劑接觸。搬運時要輕裝輕卸,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倒空的容器可能殘留有害物。
儲存注意事項: 儲存於陰涼、通風的庫房。遠離火種、熱源。庫溫不宜超過30℃。保持容器密封。應與氧化劑、還原劑分開存放,切忌混儲。採用防爆型照明、通風設施。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儲區應備有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和合適的收容材料。
第八部分:接觸控制/個體防護
職業接觸限值
中國MAC(mg/m3): 未制定標準
前蘇聯MAC(mg/m3): 未制定標準
TLVTN: 未制定標準
TLVWN: 未制定標準
監測方法:
工程控制: 生產過程密閉,全面通風。
呼吸系統防護: 空氣中濃度較高時,應該佩戴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眼睛防護: 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
身體防護: 穿防靜電工作服。
手防護: 戴橡膠耐油手套。
其他防護: 工作現場嚴禁吸菸。注意個人清潔衛生。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主要成分: 純品
外觀與性狀: 清亮無色至微黃色液體, 具有芳香氣味。
pH:
熔點(℃): 無資料
沸點(℃): 150~155
相對密度(水=1): 0.99(20℃)
相對蒸氣密度(空氣=1): 無資料
飽和蒸氣壓(kPa): 無資料
燃燒熱(kJ/mol): 無資料
臨界溫度(℃): 無資料
臨界壓力(MPa): 無資料
辛醇/水分配係數的對數值: 無資料
閃點(℃): 51.7
引燃溫度(℃): 無資料
爆炸上限%(V/V): 無資料
爆炸下限%(V/V): 無資料
溶解性: 不溶於水。
主要用途: 用作柴油燃料的改進劑、溶劑,也用於有機合成。
其它理化性質:
第十部分:穩定性和反應活性
穩定性:
禁配物: 還原劑、氧化劑。
避免接觸的條件: 受熱。
聚合危害:
分解產物:
第十一部分:毒理學資料
急性毒性: LD50:無資料
LC50:無資料
亞急性和慢性毒性:
刺激性:
致敏性:
致突變性:
致畸性:
致癌性:
第十二部分:生態學資料
生態毒理毒性:
生物降解性:
非生物降解性:
生物富集或生物積累性:
其它有害作用: 無資料。
第十三部分:廢棄處置
廢棄物性質:
廢棄處置方法: 處置前應參閱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建議用焚燒法處置。焚燒爐排出的氮氧化物通過洗滌器除去。
廢棄注意事項:
第十四部分:運輸信息
危險貨物編號: 33606
UN編號: 1112
包裝標誌:
包裝類別: O53
包裝方法: 安瓿瓶外普通木箱;螺紋口玻璃瓶、鐵蓋壓口玻璃瓶、塑膠瓶或金屬桶(罐)外普通木箱;螺紋口玻璃瓶、塑膠瓶或鍍錫薄鋼板桶(罐)外滿底板花格箱、纖維板箱或膠合板箱。
運輸注意事項: 運輸時運輸車輛應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夏季最好早晚運輸。運輸時所用的槽(罐)車應有接地鏈,槽內可設孔隔板以減少震蕩產生靜電。嚴禁與氧化劑、還原劑等混裝混運。運輸途中應防曝曬、雨淋,防高溫。中途停留時應遠離火種、熱源、高溫區。裝運該物品的車輛排氣管必須配備阻火裝置,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裝卸。公路運輸時要按規定路線行駛,勿在居民區和人口稠密區停留。鐵路運輸時要禁止溜放。嚴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裝運輸。
第十五部分:法規信息法規信息 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布),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化勞發【1992】 677號),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 (【1996】勞部發423號)等法規,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生產、儲存、運輸、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定;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誌 (GB 13690-92)將該物質劃為第3.3 類高閃點易燃液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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