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縣教育局

(四)加強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巨觀管理,完善民辦教育巨觀管理的方案和措施,規範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的健康發展。 (九)負責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巨觀管理,完善民辦教育巨觀管理的方案和措施,規範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的健康發展。 (十)負責全縣教育系統的財務監督、紀檢監察工作以及各類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工作。

簡介

根據《中共銅仁地委辦公室銅仁地區行署辦公室關於印發<石阡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銅黨辦發〔2010〕89號)和《中共石阡縣委石阡縣人民政府關於石阡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石黨發〔2010〕22號)精神,設立石阡縣教育局,為石阡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由省人民政府、地區行政公署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基礎教育工作,以農村教育為重點,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公共資源進一步向農村傾斜,促進教育公平。深入推進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加強中國小德育,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三)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堅持以就業為導向,深化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努力提高職業學校的辦學水平和質量,積極推進體制機制創新,進一步增強職業教育發展活力。
(四)加強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巨觀管理,完善民辦教育巨觀管理的方案和措施,規範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的健康發展。

主要職責

石阡縣教育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並指導、協調和監督實施。
(二)統籌管理本部門的教育經費,擬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計畫、方案;監測全縣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管理國內外對我縣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
(三)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義務教育的指導與協調,組織實施“兩基”鞏固提高工作。指導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監督落實基礎教育教學的基本要求,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四)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統籌管理成人教育、民族教育以及教育教學改革。
(五)規劃並指導全縣中國小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選拔聘任全縣中國小校長,加強學校領導班子建設。
(六)規劃並指導全縣學校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國防教育、法制教育、禁毒教育。
(七)主管全縣教職工工作。配合相關部門組織實施中國小校編制標準;統籌規劃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隊伍建設工作;
(八)歸口管理全縣學歷教育、社會力量辦學的招生考試工作;負責全縣中國小學籍、高中會考、學歷管理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
(九)負責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巨觀管理,完善民辦教育巨觀管理的方案和措施,規範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的健康發展。
(十)負責全縣教育系統的財務監督、紀檢監察工作以及各類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工作。
(十一)負責調查處理或協同調查處理教育系統紀檢監察案件。
(十二)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以及上級教育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石阡縣教育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重要政務黨務,負責文秘、會務、督辦、機要、接待、文書檔案、保密、信息、信訪、宣傳、計畫生育、目標管理、整髒治亂、機關後勤、車輛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二)人事股
主管教職工工作,配合相關部門組織實施中國小校編制標準,統籌規劃和管理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隊伍建設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勞動工資、社會保障、職稱評聘、考核和獎勵等工作;負責教師選聘、教師資格認定,本縣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離校前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負責教職工離、退休管理;負責指導督促學校開展教職工績效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
(三)計畫財務股
會同有關部門、股室編制全縣教育事業的預、決算;指導學校財務管理,監督檢查教育經費執行情況;監督和管理各類教育經費;負責機關財務,做好全縣中國小教育事業費的預、決算編制工作;監督管理教育專項經費、贈援款和貸款;負責全縣教育事業經費的統計工作;管理局機關和中國小校國有固定資產;負責教育系統財務制度建設和財會人員隊伍建設。
(四)教育股
指導、管理全縣基礎教育工作,制定教育發展目標及規劃,組織實施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教育教學質量全面提升,推進中國小素質教育,組織實施教育教學改革;管理中國小教材用書及學具;指導校外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工作,制定普通中國小校布局調整規劃方案,檢查實施中國小課程設定及課時安排情況,組織高中會考、課程改革工作;負責指導全縣學校開展學生體育衛生、德育工作、藝術教育、國防教育、禁毒教育、法制教育工作;負責中國小學籍管理和指導普通中國小招生錄取及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擬定成人教育、職業教育發展規劃;指導職業學校教育教學改革、專業建設、教材建設和實訓基地建設;負責管理並加強班主任隊伍建設;負責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工作;負責規範教育收費。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縣紀委縣監察局派駐石阡縣教育局紀檢組、監察室,設紀檢組長1名,監察室主任1名(正股級)。所需行政編制從石阡縣教育局總行政編制中調劑解決。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石阡縣教育局機關行政編制1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股級職數4名。機關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3名。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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