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灰穩定土

石灰穩定土

石灰穩定土將消石灰粉或生石灰粉摻入各種粉碎或原來鬆散的土中,經拌合、壓實及養護後得到的混合料,稱為石灰穩定土。

基本信息

分類

它包括石灰土、石灰穩定砂礫土、石灰碎石土等。石灰穩定土具有一定的強度和耐水性。廣泛用作建築物的基礎、地面的墊層及道路的路面基層。石灰穩定類材料適用於各級公路的底基層,也可用作二級和二級以下公路的基層,但石灰土不得用作二級的基層和二級以上公路高級路面的基層。

原理

石灰穩定土中的火山灰反應是土中活性矽鋁物質與石灰提供的游離鈣之間的化學反應。石灰與土的離子交換作用、絮凝團聚作用,加上石灰本身的剝離、結晶碳化作用,使穩定土在結構上發生了明顯的變化,土顆粒“叢生”在一起,成為顆粒較大的“聚集體”穩定土的密度也隨之發生了變化。
石灰(岩)土是熱帶亞熱帶地區在碳酸岩類風化物上發育的土壤。多為粘質,土壤交換量和鹽基飽和度均高,土體與基岩面過渡清晰。石灰(岩)土土類劃分4個亞類,本區均有分布。紅色石灰土亞類多發育於厚層石灰岩古老風化殼,是風化淋溶最強、脫鈣作用最深的石灰(岩)土,土體無石灰反應,酸鹼度中性;黑色石灰土亞類是零星分布於岩溶區的岩隙與峰叢間的A-R型土壤,黑色腐殖質層厚20-40cm,有機質含量5-7%,脫鈣程度低,土體有石灰反應,微鹼性;棕色石灰土亞類性狀介於前二者之間,無或弱石灰反應;黃色石灰土亞類分布於海拔800m以上山區,常與黃棕壤或黃壤交錯分布,土體有黃化特徵,中性反應。
特性編輯
石灰土又稱石灰穩定土,即在土中摻入一定量的石灰(一般為土質量的3%~5.5%)和水均勻攪拌而成,該穩定土有良好的板體性,但其水穩性、抗凍性及早期強度較其他無機結合料低。石灰土還有個最明顯的劣勢:即乾縮及溫縮特性十分明顯,容易導致道路基層開裂。故現階段,石灰土已嚴禁用於高等級道路基層,如高速公路、一級公路、二級公路及城市快速路、主幹路。但可以用於各級道路的底基層。其適用性不如水泥穩定土。

注意事項

石灰穩定土石灰穩定土
石灰穩定土類材料宜在冬期開始前30-45天完成施工。石灰土成型後常見病害與防治石灰土碾壓成型時常會出現局部彈簧、鬆散並有大面積起皮及擁包現象。為防止上述這些病害出現,在施工過程中應注意以下幾點:
(1)土塊要充分粉碎,其最大粒徑不應超過15mm。
(2)控制好原材料(土、石灰)及混合料含水量,拌和好的混合料含水量應控制在最佳含水量的±1%範圍之內,且要拌和均勻。
(3)碾壓過程中,石灰土表面應始終保持濕潤狀態,但不得粘輪。
(4)嚴禁薄層貼補,特別是50mm以下的灰土貼補不牢。這種薄層貼補現象在灰土驗收時比較多見,主要是施工單位對標高控制不嚴所致。為此要做到攤鋪時“寧高勿低,寧刨勿補”,平地機最後整平時“下刀不宜過深”,測量人員始終跟蹤監控。
(5)碾壓時,壓路機手應遵循“先輕後重”,“先邊後中”,“先慢後快”。
一般規定:1.灰土墊層應採用熟化石灰與黏土或粉質黏土、粉土的拌和料鋪設其厚度不應小於100mm。2.熟化石灰可採用磨細生石灰亦可用粉煤灰或電石渣代替。3.灰土墊層應鋪設在不受地下水浸泡的基土上施工後應有防止水浸泡的措施。4.灰土墊層應分層夯實,經濕潤養護、晾乾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5.有運輸車輛和機械設備的車間地面灰土墊層工程應符合本規程地基基礎施工工藝規程地基處理灰土墊層工程。6.石灰穩定土用做高速公路和一級公路和底基層時,顆粒的最大粒徑不應超過37.5mm,用做其他等級公路的底基層時,顆粒的最大粒徑不應超過53mm。級配碎石、未篩分碎石砂礫碎石土、砂礫土、煤矸石和各種粒狀礦渣等均適宜用做石灰穩定土的材料。石灰穩定土中碎石、砂礫或其他粒狀材料的含量應在80%以上,並應具有良好的級配。7.硫酸鹽含量超過0.8%的土和有機質含量超過10%的土,不宜用石灰穩定。
另外石灰穩定土對原材料的要求也要符合相關規定:
(1)土應採用塑性指數10-15的粉質黏土、黏土;
(2)使用舊路的級配碎石或雜填土的最大粒徑不宜超過分層厚度的60%,且不應大於10cm;
(3)石灰可採用磨細的生石灰,不經消解直接使用;也可以使用塊灰,在使用前2-3天完成消解;
(4)實際採用的石灰劑量應比實驗室確定的劑量增加0.5%-1.0%,採用集中廠拌時可增加0.5%。

製備方法

1、石灰:石灰土選用Ⅲ級以上的鈣質生石灰,其有效鈣加氧化鎂含量不得低於70%,在用於工程施工之前7天,充分進行消解,未消殘渣含量5mm圓孔篩的篩餘量不大於17%,穩定土選用塑性指數為10~15的黏性土,土粒的最大粒徑不小於10mm,硫酸鹽含量小於0.8%,有機質含量小於10%。水選用純淨的飲用水。石灰土混合料壓實後7天浸水無側限抗壓強度應不小於設計值,壓實度大於設計值。通過試驗選取最適宜的穩定土,確定必須的石灰劑量混合料的最佳含水量。
2、穩定土:採用固定取土場土質,用作高速公路和一級公路的底基層時,顆粒最大粒徑不超過37.5mm。土以塑性指數10~20的黏性土為宜;用石灰穩定無塑性指數的級配砂礫、級配碎石、未篩分碎石時,應添加15%左右的黏性土;試驗塑性指數偏大的黏性土時,應進行粉碎,粉碎后土塊的最大尺寸不應大於15mm。土的有機質含量不超過10%,硫酸鹽含量超過0.8%時不宜用石灰穩定。使用特殊類型的土壤如級配礫石、砂石、雜填土等應經試驗決定。碎石或礫石的壓碎值應符合以下要求:用於高速公路和一級公路底基層應不大於35%,用於二級和二級以下公路底基層應不大於40%;用於二級公路基層應不大於30%,用於二級以下公路基層應不大於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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