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檢

語出:《後漢書·祭祀志上》:“ 建武 三十二年正月……議封禪所施用。有司奏當用方石再累置壇中,皆方五尺,厚一尺,用玉牒書藏方石。牒厚五寸,長尺三寸,廣五寸,有玉檢。又用石檢十枚,列於石傍,東西各三,南北各二,皆長三尺,廣一尺,厚七寸。檢中刻三處,深四寸,方五寸,有蓋。檢用金縷五周,以水銀和金以為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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