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志泉

1917年任法務部民事司司長。 1922年兼署次長,旋充北京法政大學教務長。 1932年任司法行政部常務次長。

(1887—?) 湖北孝昌人豐山鎮滑石村一帶人,字友儒。日本東京帝國大學法科畢業。曾加入同盟會。歸國後,歷任法務部編纂、奉天高等審判廳庭長、大理院推事、修訂法律館總纂和副總裁。1917年任法務部民事司司長。1922年兼署次長,旋充北京法政大學教務長。國民黨南京政府成立後被委為北平大學法學院院長、法律系主任兼教授。1932年任司法行政部常務次長。著有《民事訴訟務例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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