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神執法

眼神執法

眼神執法,被認為是城管文明執法的一種形式。根據新聞報導,“武漢城管在勸說店主占道經營無效後,組織50名執法隊員圍站成一圈,雙手背在身後,沉默地注視著食客和坐在一旁的老闆。最終兩桌食客先“頂”不住結賬離去,老闆收拾起桌椅搬進了店內”。據悉,同樣的“沉默”戰術被武漢城管廣泛使用。

基本信息

由來

武漢城管的“眼神執法” 武漢城管的“眼神執法”

2011年6月16日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城管執法大隊對占道夜市排檔進行整治,他們使用了一種“眼神整治法”讓人們耳目一新:“要讓行政相對人的臉上不見血,身上不見傷,周圍不見人。”這是人們討論城管應該如何執法時,要求城管執法人員必須做到的事兒,人們太痛恨“棍棒執法”了。“老闆,你這樣出店占道經營違反了市容管理規定,請你配合一下,把桌子收到店裡去吧。”

“進去哪有生意做?”

勸說、宣傳無效。只見50名執法隊員圍站成一圈,雙手背在身後,沉默地注視著食客和坐在一旁的老闆。如此“對峙”了27分鐘後,兩桌食客吃得不是滋味,草草結賬離去,老闆與另兩桌食客又“堅持”了片刻,最終悻悻地收拾起桌椅搬進了店內。

據悉,同樣的“沉默”戰術被武漢城管廣泛使用。

“這種執法方式肯定比強制沒收攤販東西文明得多,也是城管被逼無奈的表現,但是利用行政指導、採取強制措施的方式也不能忽視,否則城管行政執法的尊嚴就會受到影響。”

城管執法曾一度陷入“迷霧區”,因老百姓痛恨城管“棍棒式”的執法方式,輿論對城管的譴責聲不絕於耳。國家行政學院應松年教授說,現在很多地方城市執法局的領導都在探索“柔性執法”,儘可能地把“執法”當成“服務”,武漢城管執法的這種方式也是一種探索。

城管執法還是應該以行政指導為主,在勸說不成的情況下,完全可以請求公安機關協助強制執行,其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姜明安說,武漢城管整治的是攤販占道,如果勸說教育不行,就應實施強制性的治安處罰,城管處罰的主要方式是警告和處以200元以下的罰款,既然國家賦予了城管執法的職能,城管也應有一點執法者的尊嚴。

城管執法是有法律授權的,行政處罰法第十六條規定,國務院或者經國務院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決定一個行政機關行使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權。至於屬於城管執法範圍的衛生執法、工商執法、環境執法等,其執法主體和法律依據都沒有改變,只不過通過城管執法局這樣的單位,將其相對集中起來進行執法而已,任何一種執法行為均可在相應的部門法律法規中找到依據。

“在改進城管執法模式的過程中,最怕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姜明安強調,城管不是“野孩子”,該用行政強制措施時,還是要用,這是法律賦予他們的權力。遇到“賴皮”攤販占道影響交通,在其不聽勸說的情況下,就應給予行政處罰,維護法律的尊嚴。

評論

城管“眼神執法”:不戰而屈人之兵的利器,城管學習美軍太荒唐。

也就在五月初,由全國政協常委、著名經濟學家厲以寧為組長的“新形勢下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專題調研組到廣東調研。厲以寧建議,小攤販也很需要就業,如果把他們管得太緊,矛盾會更尖銳,不利於穩定。其實,他們帶來的問題無非是兩個,一是他們擺攤的地方周圍環境很髒,二是擋了交通。多僱人打掃衛生和引導交通就行了。

其實,厲先生不止一次地表達了對城管放寬攤販管理的款款期待,此前,他就表示,“在當前情況下,就業問題這么重要,給小攤販留條路,不要讓這些小攤販整天躲來躲去的。”無論是“管得太緊,矛盾會更尖銳”還是“給小攤販留條路”,這些表達其實“卑之無甚高論”,換言之,這是一個普遍認同的常識。走的極端了,只能激化矛盾,有網友說,給攤販一條生路,也是給城管一條退路。否則便會兩敗俱傷,這方面的悲劇可謂多矣,最新的血的教學就是深圳城管接連被刺。

“腹飢不得食,膚寒不得衣,雖慈母不能保其子,君安能以有其民哉!”兩千多年前,就有賢者告誡主政者,要以民為本,善待那些汲汲奔波的養家餬口者。有不少論者認為,如果城管與攤販的“軍備競賽”繼續下去,城管繼續奉行高壓的管制思維,城管和攤販的矛盾便將不會調解,悲劇只會越來越多。斷言還沒等驗證,武漢城管似乎給了一個否定答案,不跟攤販過硬招了,臉一收,胸一晗,索性來個“恰似你的溫柔”。一時間讓攤販和公眾措手不及。

贊成者有之,反對者也不乏。贊成者認為不管如何,城管執法算是進步了,文明了,雖沒徹底改變,好歹也算是改良版了。有評論指出, 具體到武漢城管的“眼神執法”,其實質是城管在柔性手段失效後,企圖通過他們的自我克制,喚起違規經營者的良心發現,主動終止違規行為———如果這樣的執法都被斥為“冷暴力”,難道城管跪下來哀求飯店老闆不要占道經營才算“文明”?反對者認為這是惺惺作態,“眼神”背後是50名城管隊員的“冷暴力”。

其實,這些評論都是建立在以往城管諸多的負面新聞之上的。如果城管都能像厲以寧說的那樣,真正懷一顆溫柔憐憫之心執法,那么城管與攤販之間便不會有那么多故事可以發生,這也是一個高明的城市的執政者應該樹立的思維。

分析

心理學專家 許太科:這一塊吧我感覺從三個方面來講,第一從城管本身來講的話,從心理上來講,它其實是很無奈和自卑,實際上城管過去它是一種粗暴的執法方式,引起了社會普遍的一種反感,所以說對於城管形象這一塊是個損壞,(眼神執法)說明他們自己已經有這種感悟這種感覺了;第二點,從它本身使用的方法來講,最起碼它是一個改變,一個特別好的創新,這個最起碼給我們社會上的老百姓來講,對城管執法的方式帶來一種希望,我覺得在這方面可以延伸繼續探討。第三,就是從商販們本身這個角度來講的話,我感覺到從這方面來講過去你用野蠻執法這種方式引起了他一種對抗,引起了他一種逆反的心理,所以說出現了很多肢體上的衝突,採用這種方式商販最後還是收拾收拾就離開了,這個說明商販本身他是有自知的,他知道他這種做法本身是錯誤的,所以,我感覺這種方法嘗試的還是很有效果的,我感覺在這種方法的基礎上可以引起全國別的單位,別的城管的一種共同探討和學習,我相信將來一定會有更多的文明執法方式呈現到報紙等媒體上,我們希望能早點看到這一點。

改版

南京城管的“圍觀執法” 南京城管的“圍觀執法”

2012年1月29日,南京市玄武區鎖金村一處路口,10多位身著制服的城管隊員肅立 圍觀占道經營的魚攤,不一會,攤主便抵擋不住,匆忙撤攤。

1月30日“城管眼神執法驅趕小販”的照片在網上熱傳,清楚顯示一位大姐在農貿市場旁的路邊低頭彎腰清洗水產。大姐前方圍著多名身著城管或協管制服的執法人員,他們雙手都插在衣褲口袋裡,默默地盯著占道經營的大姐。同一天,南京玄武區城管大隊紅山中隊城管隊員趙陽在網上稱,這次並非是在用“圍觀”眼神逼退小販,不過是城管勸導、督促攤主收攤的正常執法,但城管姿態不雅,留下“ 圍觀”印象。他認為輿論對“圍觀執法”的肯定,反映的是公眾對文明執法的期待。公眾對城管的要求不高,“不打人”即獲讚許,城管人應當視為一種鞭策。

“眼神執法”換“圍觀執法”,難怪這則訊息出現在網路後,引起眾網友圍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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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19日上午9點,武昌糧道街城管中隊創造的“靜默佇列式”執法方式首次上路。城管採用圍而不語的方式來糾正商販的違法行為。

社會需要秩序,城市需要管理。城管暫時不能取消,必須出來“管城”;小販要生存,也不能龜縮在家中不出來。一個要擺,一個要管,“管販矛盾”無可避免,此等情形下,假如你是小販,你是希望城管隊伍一到就犁庭掃穴、風捲殘雲而去,還是向你“拋媚眼”,用更溫和、更人性來執法?

近年來,從“微笑執法”、“辯論執法”、“圍觀執法”、“眼神執法”、“靜默佇列式執法”到“鐵桶陣執法”、“舉牌賣萌執法”、“美女執法”,城管的執法手段不斷創新,可惜總遭訕笑、嘲諷。拋開成見,客觀評價,這不也是一種進步嗎?社會的進步需要更多正面鼓勵,而非冷嘲熱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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