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營連鎖店

直營連鎖店,總公司直接經營的商店。

直營連鎖,指總公司直接經營的連鎖店,即由公司總部直接經營、投資、管理各個零售點的經營形態。總部採取縱深似的管理方式,直接下令掌管所有的零售點,零售點也必須完全接受總部指揮。直接連鎖的主要任務在“渠道經營”,意思指透過經營渠道的拓展從消費者手中獲取利潤。因此直營連鎖實際上是一種“管理產業”。
這是大型壟斷商業資本通過吞併、兼併或獨資、控股等途徑,發展壯大自身實力和規模的一種形式。
直營連鎖店的定義:本質上是處於同一流通階段,經營同類商品和提供相同服務,並在同一經營資本及同一總部集權性管理機構統一領導下進行共同經營活動。
直營連鎖主要特點:所有權和經營權集中統一於總部。其所有權和經營權的集中統一表現在:所有成員企業必須是單一所有者,歸一個公司,一個聯合組織或單一個人所有;由總部集中領導、統一管理,如人事、採購、計畫、廣告、會計和經營方針都集中統一;實行統一核算制度;各直營連鎖店經理是雇員而不是所有者;各直營連鎖店實行標準化經營管理。
直營連鎖的人員組織形式是由總公司直接管理.直營連鎖的組織體系,一般分為3個層次:上層是公司總部負責整體事業的組織系統;中層是負責若干個分店的區域性管理組織和負責專項業務,下層是分店或成員店。
這樣的組織形式具有統一資本、集中管理、分散銷售的特點,同時給直營連鎖店的發展帶來了兩個方面的影響。
直營連鎖積極影響表現在:
1.可以統一調動資金,統一經營戰略,統一開發和運用整體性事業;
2.作為同一大型商業資本所有者擁有雄厚的實力,有利於同金融界、生產廠商打交道;
3.在人才培養使用、新技術產品開發推廣、信息和管理現代化方面,易於發揮整體優勢;
4.眾多的成員店可深入消費腹地擴大銷售。
直營連鎖不利影響表現在:
1.成員店自主權小,積極性、創作性和主動性受到限制;
2.需要擁有一定規模的自有資本,發展速度受到限制;
3.大規模的直營連鎖店管理系統龐雜,容易產生官僚化經營,使企業的交易成本大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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