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營連鎖

直營連鎖指總公司直接經營的連鎖店,即由公司總部直接經營、投資、管理各個零售點的經營形態。總部採取縱深式的管理方式,直接下令掌管所有的零售點,零售點也必須完全接受總部指揮。直接連鎖的主要任務在“渠道經營”,意思指透過經營渠道的拓展從消費者手中獲取利潤。因此直營連鎖實際上是一種“管理產業”。 這是大型壟斷商業資本通過吞併、兼併或獨資、控股等途徑,發展壯大自身實力和規模的一種形式。

定義

直營連鎖又叫正規連鎖,連鎖企業總部通過獨資、控股或兼併等途徑開設門店,所有門店在總部的統一領導下經營,總部對各門店實施人、財、物及商流、物流、信息流等方面的統一管理。

一些實力雄厚的大品牌往往喜歡採用用直營的方式,直接投資在大商場經營專櫃或黃金地段開設專賣店進行零售。一些國際頂級品牌如阿瑪尼、傑尼亞等出於品牌維護的需要,一般都採取直營方式。

另外,很多廠家會出於形象推廣考慮,在一些重要市場區域開設自營旗艦店,以樹立品牌形象規範,給經銷商提供可參考的樣板店。比如雅戈爾在全國市場的自營旗艦店已經達到兩百餘家,班尼路旗下的幾大品牌都在廣州北京路開有大型旗艦店。旗艦店一般裝修氣派,貨品齊全,服務規範,比較能體現公司的實力和整體形象,其產生的廣告效應甚至要高出經濟效應。

在管理上,廠商一般會採用分公司、辦事處模式操作,直接對直營店面進行管理,而且為保證物流配送的順暢,通常都會在各分公司、辦事處設立倉庫,直接供應貨源。採用這種方式投入的人力、物力、財力均比較大,所以通常只有實力型企業才敢於這樣操作。

基本內容

指總公司直接經營的連鎖店,即由公司總部直接經營、投資、管理各個零售點的經營形態。總部採取縱深似的管理方式,直接下令掌管所有的零售點,零售點也必須完全接受總部指揮。直接連鎖的主要任務在“渠道經營”,意思指透過經營渠道的拓展從消費者手中獲取利潤。因此直營連鎖實際上是一種“管理產業”。

這是大型壟斷商業資本通過吞併、兼併或獨資、控股等途徑,發展壯大自身實力和規模的一種形式。

直營連鎖店的定義:本質上是處於同一流通階段,經營同類商品和提供相同服務,並在同一經營資本及同一總部集權性管理機構統一領導下進行共同經營活動。

直營連鎖主要特點:所有權和經營權集中統一於總部。其所有權和經營權的集中統一表現在:所有成員企業必須是單一所有者,歸一個公司,一個聯合組織或單一個人所有;由總部集中領導、統一管理,如人事、採購、計畫、廣告、會計和經營方針都集中統一;實行統一核算制度;各直營連鎖店經理是雇員而不是所有者;各直營連鎖店實行標準化經營管理。

直營連鎖的人員組織形式是由總公司直接管理.直營連鎖的組織體系,一般分為3個層次:上層是公司總部負責整體事業的組織系統;中層是負責若干個分店的區域性管理組織和負責專項業務,下層是分店或成員店。

這樣的組織形式具有統一資本、集中管理、分散銷售的特點,同時給直營連鎖店的發展帶來了兩個方面的影響。

其積極影響表現在:

1.可以統一調動資金,統一經營戰略,統一開發和運用整體性事業;

2.作為同一大型商業資本所有者擁有雄厚的實力,有利於同金融界、生產廠商打交道;

3.在人才培養使用、新技術產品開發推廣、信息和管理現代化方面,易於發揮整體優勢;

4.眾多的成員店可深入消費腹地擴大銷售。

其不利影響表現在:

1.成員店自主權小,積極性、創作性和主動性受到限制;

2.需要擁有一定規模的自有資本,發展速度受到限制;

3.大規模的直營連鎖店管理系統龐雜,容易產生官僚化經營,使企業的交易成本大大提高。

2

連鎖經營是指經營同類商品或服務的若干店鋪,以一定的形式組合成一個聯合體,在整體規劃下進行專業分工,並在分工的基礎上實施集中化管理,使複雜的商業活動簡單化,以獲取規模效益。旅行社業的連鎖經營則是旅行社憑藉自己的優勢,以自由連鎖、特許經營和直營連鎖等方式組合成一個聯合體,在旅行社總部的規劃下各店鋪相互合作、相互支持,使資源達到最優配置,獲取規模效益。旅行社總部對各店鋪擁有財產所有權和經營決策權,各店鋪對總部負責,受總部指揮和監督,並且在整個連鎖體系中實現經營理念的統一、企業識別的統一和經營管理的統一,實現這三方面的連鎖化和高度的對外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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