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立清

盧立清

盧立清的老家在靈溪鎮附近的觀美鎮,他唯讀過兩年書,1987年,盧立清到靈溪開起了鐘錶修理店,不到兩年就以虧本草草收場。1997年5月,盧立清在靈溪開起了一家防盜門店,又是虧本。一年後,盧立清與朋友合夥開了一家服裝店,結果只開了半年就虧了6萬多元。 1999年春節過後,盧立清到河南焦作做生意,半年後,又以虧本收場。2000年3月,盧立清變賣了老家祖傳的房子,還了部分債務,剩下的錢當作資本到廣西南寧批發服裝到靈溪賣,幹了一年,同樣是虧本。 在這些個虧本的過程中,他的婚姻結束了,後來的女朋友也離他而去。“我那時候算明白了一件事,要想活得好,就要有錢,沒有錢一切都是空的。” 2002年6月,盧立清垂頭喪氣地回到靈溪,很快與人合夥開起了託運部。

基本信息

概述

盧立清,(2005年)現年42歲,觀美鎮人,文盲。2003年1月,他在縣城靈溪開起了一家託運部。由於託運行業競爭非常激烈,盧立清經常與其他託運部為搶奪生意而發生糾紛。由於不是靈溪本地人,盧立清在生意糾紛中很難占到便宜。這時,他想起了曾在他那裡打工的綽號叫“黑友”的張某。張某,馬站鎮人,母親早亡父親又拋棄他,從小就在社會上混。2003年雖然只有16歲,但由於他心狠手辣,所以被人封了一個綽號,叫“黑友”。自從在盧立清手下後,“黑友”整天和一幫小青年在“五街”一帶惹是生非,於是,“五街幫”也由此得名。

背景

在接受審訊時,盧立清說他之所以走上這條路是因為“經歷過滄桑”。具體來說,就是感情和生意上的雙重受挫、屢屢受挫,讓他邪念滋生。 盧立清的老家在靈溪鎮附近的觀美鎮,他唯讀過兩年書,1987年,盧立清到靈溪開起了鐘錶修理店,不到兩年就以虧本草草收場。1997年5月,盧立清在靈溪開起了一家防盜門店,又是虧本。一年後,盧立清與朋友合夥開了一家服裝店,結果只開了半年就虧了6萬多元。 1999年春節過後,盧立清到河南焦作做生意,半年後,又以虧本收場。2000年3月,盧立清變賣了老家祖傳的房子,還了部分債務,剩下的錢當作資本到廣西南寧批發服裝到靈溪賣,幹了一年,同樣是虧本。 在這些個虧本的過程中,他的婚姻結束了,後來的女朋友也離他而去。“我那時候算明白了一件事,要想活得好,就要有錢,沒有錢一切都是空的。” 2002年6月,盧立清垂頭喪氣地回到靈溪,很快與人合夥開起了託運部。“開託運部,其他託運部要經常和我搶奪生意,但人家是靈溪本地人,我一個外來的怎么搶得過別人?” 盧立清急需有人給他“撐腰”,幾個月後他看中了黑友,“別看黑友小,他有股子狠勁,能鎮得住人,又沒父母管。” 對15歲的黑友來說,盧立清猶如“教父”。“他經常跟我們說他在靈溪很有能耐,很有威望,人們都很怕他,我們都崇拜他。”而在生活上,黑友似乎覺得盧比只會打他的父親對他更好———“是他收留我到他的託運部工作,給我吃給我住,還給我買衣服穿。我打架受傷他給我看病。” 黑友即使被捕後仍然向警方這樣形容他遇到盧立清後的心情———“我覺得自己的膽子越來越大,再沒有什麼能讓我害怕了。”他說著說著竟然咧著嘴笑了,露出他的兩個小虎牙。 警方認為,盧立清的介入,使這幫“散兵游勇”有了一定的組織結構。盧立清操縱“黑友”、“西瓜”、蘇某某等骨幹,再由他們控制下面的團伙成員。“他讓我多找些跟我差不多大的人去鬧事,說我們是未成年人,乾違法的事沒事。”黑友說。短短的兩年里,“五街幫”像滾雪球一般一直增長到150多人,形成了一個強大的漩渦,他們到娛樂場所鬧場吃霸王餐,給社會賭場充當打手,收取保護費……
黑友和盧立清的相遇,似乎是一個互相發現互相需要的過程。

同期聲:犯罪嫌疑人 鄭某 綽號“西瓜”——((盧立清)跟我們講他以前多壞多壞的事,教我們鬧場,到卡拉OK廳里、、、叫一幫人過去坐坐,影響他們做生意)
同期聲:犯罪嫌疑人 張某 綽號“黑友”——(他(盧立清)當時就這么講,你還未成年,抓過去,沒什麼事情。)
面對攝象機鏡頭,盧立清始終堅持與“五街幫”劃清界限,但不管盧立清如何替自己辯護,他操縱這起我市建國以來涉案人員最多的黑惡勢力團伙的事實已不容質疑,他的行為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2004年9月,85名“五街幫”團伙成員落網後,特偵組立即開始展開審訊。審訊中,一個名叫盧立清的人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民警發現,盧立清,年齡比較大,社會閱歷比較深。於是,警方專門制定了一套審訊策略,瓦解他的心理防線,讓他主動交代了一部分犯罪事實。以盧立清為首,張祖有等為骨幹的

犯罪時期

蒼南“五街幫”犯罪集團,自2003年11月至2004年7、8月間,在蒼南縣靈溪鎮各種娛樂休閒場所和交易所、地下賭場無事生非、強拿硬要、打架鬥毆達180餘次,嚴重危害了當地社會治安。在該案中,蒼南縣人民法院以尋釁滋事罪、綁架罪一審判處被告人盧立清有期徒刑十二年,以強姦罪(未遂)判處被告人張祖有有期徒刑五年。該案其他31名被告人因尋釁滋事罪、綁架罪、強姦罪,分別被處以一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判決後,盧立清等人不服提出抗訴,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後依法駁回抗訴,維持原判。

審訊時,這些看上去稚氣未脫的犯罪嫌疑人,像個沒事的人一樣嘴角帶笑,有的甚至滿不在乎地和警察開起了玩笑。 審訊間隙,以這樣的問話開頭:說說你和家裡人的關係吧。那么猖狂的人立刻就會恢復這個年齡的孩子樣子,然後常常是淚水決堤。 溫州蒼南。這是一個飛速城市化的地區。少年“五街幫”。這是一群從鄉村漫向城市的孩子。 16歲“傀儡”老大和他的“教父” 遇見盧立清,流浪的黑友就像遇見了他的教父———“我覺得自己的膽子越來越大,再沒有什麼能讓我害怕了。” 在這群少年的影像中,一個皮膚黝黑、個子矮小的孩子從眼前一晃而過。
隨警記者小羅猛地提醒我注意這個孩子———“別看他不起眼,他就是‘五街幫’的傀儡老大綽號‘黑友’,剛滿16歲!” 小羅說,有的受害者就是因為害怕黑友而不敢報案。“有個老闆已經報了案,到了派出所被黑友一嚇又嚇了回去,馬上改了口。” 很難想像這個穿著花色毛衣、長著小虎牙的小男孩竟然涉嫌團伙作案116起,其中包括綁架、強姦。 在審訊中,辦案警察也驚訝地發現這個16歲的小毛孩真是太囂張。“有一次提審他,他蹺著腳向我們吹噓,你們別看我年紀小,我泡的妞很多!” 黑友帶著挑釁意味的回答令審訊似乎變成了一種較量。辦案警察的聲調也越提越高。 嚴厲的審訊結束後,黑友歪著頭站到牆角。一邊的小羅瞅準機會和他聊天,黑友一下子放鬆下來。他用了兩句話來概括童年留給他的記憶———

“我書念不出來,他(指父親)經常綁起來打我,好狠啊。”“我在店裡給他送礦泉水,但是怎么幹活他也沒有零用錢給我。” 童年的回憶一下子抵達了黑友內心那根敏感的神經末梢。 黑友出身於一個不幸的家庭,母親在他很小時死了,父親和繼母開了一個小礦泉水廠,他讀到國小四年級就輟學在家,幫家裡人送礦泉水。 2002年8月,黑友在一次被打後離家出走,來到蒼南縣靈溪鎮的街上流浪。這年年關,他在街上晃悠時被父親偶然碰到,父親把他抓回去,又是狠狠地綁起來打了一次。“那時候我就徹底下決心再也不回家了。” 他又跑回了靈溪,徹底過起了顛三倒四的流浪生活。“白天睡覺、上網,晚上到遊戲廳玩,有時到賭場討點‘彩頭’,或者就是和一幫小混混們打架鬥毆。” 在一次打架鬥毆中,黑友聲名大振。不到15歲的他酒後和另外兩個同伴與8個成年人在街頭髮生糾紛鬥毆,他拿出一把大菜刀把其中一個大人砍傷,另外的7個嚇得落荒而逃。
這次“以小勝大”的戰績讓黑友突然明白:“我是小孩,要想不讓人欺負,只能比他們更厲害。” 從此,一幫個子比他高大許多的小混混也心服口服地跟著他。開始只是打打架,直到2003年4月被一個叫盧立清的人發現,黑友小小年紀才真正開始了他的“老大”生涯———幫盧立清“搶奪生意”,到娛樂場所“鬧場”,“找女人”。 黑友也向警方承認,42歲的盧立清才是隱身幕後的真正頭目。記者找到盧立清過去的生意鋪,現在大門緊鎖。 在接受審訊時,
一個小縣城的街道就這么長出來了。“五街幫”少年們的逍遙日子也隨著那些燈紅酒綠的街道到來了。五街,濃縮了他們對城市生活的所有想像

出庭受審

2005年9月20日,備受關注的浙江蒼南“五街幫”犯罪集團一案的34名涉案人員出庭受審。由於該案其中五名被告人系未成年人,蒼南法院依法不公開開庭審理,預計庭審將持續兩天。距最終宣判還需等待一些時日。自2003年6 月至案發不到兩年時間裡,臭名昭著的五街幫在浙江蒼南縣城靈溪實施綁架、強姦、搶劫、尋釁滋事等作案二百餘起。該案的起訴書長達四十來頁,宗卷疊加起來有一人多高,可謂罄竹難書,罪行累累。 據起訴書指控,“五街幫”的首要分子盧立清在蒼南縣靈溪鎮經建設興東路利發託運部,2003年6月,張祖有(作案時未滿16周歲)離家出走後被被告人盧立清收留為其利發託運部所用,並尊稱盧立清為“叔叔”。被告人盧立清為了擴大黑惡勢力,打響自己的“名聲”,更好地擴大利發託運部和後來的南昌啤酒推銷業務,盧立清常常在張祖有面前自詡以前在社會上如何“吃得開”、別人如何懼怕他,對張祖有進行有意識的影響。同時,利用未成年人依法不受追究或者從輕追究法律責任的“有利”條件,唆使張祖有多結交社會無業青少年形成自己的惡勢力。此後,張祖有結識了被告人鄭世軍、肖昌存、肖安,四人結為兄弟,並介紹給盧立清認識,四人稱盧立清為“老大”。在被告人盧立清的唆使下,張祖有、鄭世軍、肖昌存、肖安又不斷結交社會無業青少年,為盧立清的利發託運部搶拉生意,打架鬥毆。為了進一步擴大自己在社會上的名聲,被告人盧立清又指使張祖有、鄭世軍、肖安、肖昌存等人到足浴城、OK廳等休閒娛樂場所無故滋事,強拿硬要,白吃白喝。2003年12月至2004年2月間,在被告人盧立清的唆使下,被告人張祖有、鄭世軍、肖安、肖昌存糾集他人先後在商業城的豪爵OK廳、北冰洋OK廳、不見不散OK廳、快樂城OK廳連續多次“鬧場”並索得“紅包”(指給付金錢表示道歉)。
從此,“五街幫”影響擴大,人員不斷增加,逐步發展為以被告人盧立清為首,被告人張祖有、鄭世軍、肖安、肖昌存、蘇爾潑、肖雲道、彭書軍、肖昌省、洪冬儲、蔡萬宗、陳欽磐、楊成雲、曾文榮、肖昌營、林賢井、陳通建、陳榮坤、陳忠進、黃昆、鄭富全等人為骨幹,被告人吳克鑾、洪東櫓、吳寶書、吳傑、洪東衛、蔡福雕、吳啟聽、肖昌輝、溫亦勃、吳啟旭、韓明建、盧孔錦、吳立景、溫建勛、肖雲查、魏乃瓜、肖雲真(均另案處理)等數十名青少年參加的,以實施強拿硬要、隨意毆打他人為主要犯罪的“五街幫”犯罪集團,自2003年11月以來,在蒼南縣靈溪鎮商業城、江濱路、河濱路、塘北路一帶OK廳、足浴城、茶樓、遊戲室、髮廊、按摩店等娛樂休閒場所和各地賭場、交易所無事生非、強拿硬要、打架鬥毆,大肆進行犯罪活動。自2003年5月份至案發,被告人單獨或結夥尋釁滋事作案181起,綁架作案2起,強姦作案8起,搶劫作案9起。現已歸案的有被告人盧立清等三十四人。蒼南縣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盧立清組織、領導尋釁滋事犯罪集團的犯罪活動,情節嚴重;又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結夥劫持他人,索要財物,其行為已分別構成尋釁滋事罪和綁架罪。被告人王世票、鄭昌沈、張維梁、丁振圖、高明士、池從出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結夥綁架他人,索取財物,其行為均已構成綁架罪。被告人洪東儲多次在公共場所強拿硬要,起鬨鬧事,且多次結夥使用暴力,強行劫取他人財物;又使用暴力,強行姦淫婦女,其行為分別構成尋釁滋事罪、搶劫罪和強姦罪。被告人蔡萬宗多次在公共場所強拿硬要,起鬨鬧事,隨意毆打他人;又多次結夥使用暴力,強行劫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分別構成尋釁滋事罪和搶劫罪。被告人肖安、肖昌存、曾文榮、陳榮坤多次在公共場所隨意毆打他人、強拿硬要、起鬨鬧事、任意毀損財物,又使用暴力、脅迫手段強行姦淫婦女,其行為均已構成尋釁滋事罪、強姦罪。被告人張祖有、陳通建、陳先偉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強行姦淫婦女,其行為已構成強姦罪。被告人林祥堯、鄭友凱結夥使用暴力,多次強行劫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被告人肖雲道、彭書軍、鄭世軍、蘇爾潑、肖昌省、肖昌營、陳欽磐、楊成雲、黃昆、鄭富全、吳克鑾、林賢井、範例東櫓、肖雲查、陳忠進、吳寶書多次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強拿硬要、隨意毆打他人,其行為均已構成尋釁滋事罪。
蒼南縣人民檢察院於2005年8月5日向本院提起公訴,蒼南法院於2005年8月12日立案受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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