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裝舞步[馬術運動]

盛裝舞步[馬術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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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裝舞步(英文名稱:Dressage),又稱花樣騎術和馬場馬術,是馬術運動的基礎,起源於公元前4-5世紀。20世紀初,這種舞步變得更具藝術性和觀賞性,漸成一種競技項目,並在1912年正式成為奧運會的比賽項目。在整個比賽過程中,人著盛裝,馬走舞步,騎手與馬融為一體,同時展現力與美、張力與韻律、協調與奔放,具有很強的觀賞性。

基本信息

簡介

盛裝舞步盛裝舞步

盛裝舞步的比賽場地是於馬場之內。dressage一詞來自法語,是訓練的意思,其目的是要訓練馬匹的服從度,並聽從主人的指揮而做出動作,而且注重馬匹的前進氣勢(impulsion)及收縮(collection),屬於馬術三項賽之一。在比賽中,騎手頭戴黑色禮帽,身著燕尾服,腳穿高筒馬靴,伴隨著悠揚的鏇律,駕馭馬匹在規定時間內表演各種步伐,完成連貫流暢,規範性的動作。這個過程中,人著盛裝,馬踩舞步,騎手和馬匹之間展現出協調融洽,流暢灑脫的韻律,具有很高的觀賞性和藝術性。選手要與馬匹共同進行三圈的比賽。

起源

盛裝舞步盛裝舞步

盛裝舞步起源於公元前4至5世紀,源自法文“訓練”一詞,是文藝復興時期,希臘人為改善馬的戰鬥能力而訓練馬的舞蹈步法,世界文明的發展進步讓馬術從宮廷侍衛和軍隊貴族手中的技巧演變為中上階層的紳士修養。此項比賽旨在考驗馬匹的服從性、靈活性及與騎手的協調性; 騎手與馬匹須合作演出一連串精心設計的優雅舞步動作,因此盛裝舞步賽被形容為馬匹的芭蕾舞表演。20世紀這種舞步改變得更具有藝術性和觀賞性,變成了一種競技項目,並在1912年被納入奧運會的正式比賽。

比賽要求

場地要求

盛裝舞步比賽是在長60米,寬20米場地中進行。場地的邊緣設定12個英文字母,以示騎手在準確的地點進行步度變化。

賽馬舞步

盛裝舞步盛裝舞步
賽馬的舞步大致分為停止、慢步、快步、跑步、後退、過渡、半停止(半減卻)、變換里懷、圖形、橫向運動後肢鏇轉、帕沙齊、皮埃夫、收縮、順從/推進、騎手的姿勢和扶助等步伐。其中慢步分為縮短慢步、中間慢步、伸長慢步和自由慢步,快步分為縮短快步、工作快步、中間快步和伸長快步,跑步分為縮短跑步、工作跑步、中間跑步、伸長跑步、反對跑步、簡單變腳和空中變腳,圖形分為圓形、蛇形和8字形等。3名裁判要根據每個動作的順序和標準,按騎手的姿勢、風度、難度完成情況和藝術造詣等表現來打分。

比賽過程

盛裝舞步盛裝舞步

騎手從字母A點進入場地後,按照賽前下發的比賽科目表做各種規定動作,這些規定動作主要由馬的慢步、快步、跑步三種基本步度構成。運動員駕馭馬匹做出縮短、中間、伸長、原地鏇轉、輪乘、斜橫步等各種步幅動作。最終成績由五組裁判綜合評分,得分高者為優勝。每隊允許四名騎手參加團體賽,取其中三名總分高者的分數相加,即是該隊的團體成績。

騎手乘馬表演各種連貫的規格化動作,並熟練地過渡到高級步法的比賽。旨在比試馬匹的服從、馴順、調教程度和馬匹對騎手的韁、腳、騎坐扶助的反應能力,以及人馬一體行動的協調性。 

盛裝舞步是馬術比賽的藝術品,在自編路線的比賽中,還要配上優美的音樂,就如同女子自由體操一樣,多選用世界名曲結合動作重新配樂,操作過程非常講究也很複雜。因為音樂配得是否和諧、優美是要作為藝術分,記入最後的總分。

比賽分類

比賽按馬匹的不同調教程度分為:“聖·喬治獎賽”、“1號中級賽”、“2號中級賽”、“大獎賽”、“特大獎賽”。比賽還可以分為團體賽和個人賽。

具體規則

比賽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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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員根據騎手、馬匹所做的各個規定動作是否正確與規整、人馬配合是否協調、馬匹是否順從和有活力等方面給予評分。如果出現違反規定動作路線,裁判長示意騎手暫停比賽並給予糾正。第一次違反路線,從該騎手全場比賽總分中扣除2分;第二次違反扣4分;第三次違反扣8分;第四次違反即被淘汰。全場比賽規定時間是7分鐘。

比賽場次

騎手與馬匹須在20米x60米的場地內進行三場比賽:
前兩場是指定動作——由國際馬術聯會設定;
最後一場是配樂自由演繹——騎手與馬匹演繹自選音樂和自編舞步。

評分細則

盛裝舞步盛裝舞步
動作分全國錦標賽科目共有22個規定動作,每個動作最高分10分。22個盛裝舞步規定動作做完後,另有四個方面的總體印象分:即馬匹的步調;馬匹的動作活力;馬匹的服從性;騎手的姿態與動作輔助。印象最高分為40分,全場比賽總計得分為280分。 評分裁判會按騎手及馬匹的整體表現對每個動作進行評分,每個動作滿分為10分。以總得分最高者勝出。 比賽動作變換跑步、後退慢步、變換方向、斜橫步、原地快步、鏇轉及高級花式騎乘等。全部規定動作在十二分鐘內完成。根據完成動作的優劣,評以0-10分。動作錯誤、遺漏和超過時限者減分。以得分多少評定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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