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腐敗

發票腐敗

發票腐敗,是某些公務人員通過公款報銷途徑,虛開或巧立名目開發票將公款占為已有的腐敗行為,發票腐敗背後是監管力度不夠及發票管理管理制度的漏洞,引發人民民眾的不滿。

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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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腐敗由來已久,在中央禁令之下,一些行政機關及企事業單位,或巧立名目,或化整為零,或空手套白狼,將發票“變形記”演繹得爐火純青。這種形式成為少數人侵吞國家資產的便利手段。對於將私人支出轉化為公款消費等“發票腐敗”行為,網民頗感不滿。他們認為,發票抵扣已經成為公款腐敗的重要手段,應加大問責和監管力度,公開支出明細,遏制公款消費潛規則

原因

監管不到位

發票成為公款套現,甚至成斂財貪腐的手段,暴露了官員權力監督不到位、部門支出不透明等問題。所謂發票漏洞跟背後的制度漏洞相比,就是個小針眼兒。一些單位“一把手”的公務消費報銷仍有“門道”。只要領導大筆一揮、條子一簽,公務支出就來者不拒,公共財政的門還是關不緊。官員之所以能通過報銷的方式斂財,就是因為權力太大,而對權力的監管又不到位。

消費不透明

一些單位的“三公”消費還不夠透明,把公費支出當成本單位自己的“小金庫”,怎樣開銷怎樣記賬怎樣報銷,都是自己看著辦。最後,納稅人的錢就不明不白地進入他們的腰包“如果公開機制與完全獨立的監督機制不建立,所有部門都有理由提高預算開支。

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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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發票腐敗,應強化財政預算公開,做到每筆花銷有賬可循,同時應加大問責和監管力度。

1、強化財政預算公開,應細化三公經費項目,管好“錢袋子”。通過“公開”支出明細,列出單位在禮品、食品、耗材等每一類型發票的報銷情況,做到每筆花銷有賬可循,有證可查。同時,對各類別資金使用情況作出說明,保證支出都有合理的比例範圍,讓每一筆資金都用到該用的地方。

2、要管住發票腐敗,關鍵在於問責和監管。一旦出現問題,經手的單位負責人和財務人員應承擔連帶責任。

3、一方面應及時研究填補法律漏洞和監管空白,著手制定和完善發票管理制度,嚴格發票的領、用、存審核和管理;另一方面,紀檢、監察、財政審計等部門要加強聯合監督力度,對各單位“財政資金”支出審批、報銷、核算實行源頭控制。

事件

2013年,因腐敗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的海南儋州原市委常委、秘書長權曉輝利用職務便利,將公款報銷作為斂財手段,其在儋州市任職4年多,公款消費報銷總計404.94萬元,僅2012年10月26日至29日的4天時間,就報銷了6.7萬元的住宿費和8.6萬元的餐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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