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要素理論

生產要素理論是一種理論,經濟學家配第曾在其經濟著作選集中提出:“土地為財富之母,而勞動則為財富之父和能動的要素”。

基本內容

經濟學家配第在其經濟著作選集中提出:“土地為財富之母,而勞動則為財富之父和能動的要素”。雖然他沒有明確提出“生產要素二元論”,但實際上他已經將土地和勞動作為生產的兩個要素。在此之後,經濟學家亞當斯密又將資本列為生產要素之一,並在他的代表作《國富論》中提出“無論在什麼社會,商品的價格歸根結底都分解成為這三個部分(即勞動、資本和土地)”,形成了“生產要素三元論”。19世紀末20世紀初西方經濟學家馬歇爾在其著作《經濟學原理》中將組織作為第四生產要素,與勞動、資本、土地共同構成“生產要素四元論”。後來的經濟學家又將技術列為第五生產要素,從而將“生產四元素”提升到“生產五元素。”20世紀80年代,我國著名學者徐壽波提出六種資源,即人力、財力、物力、運力、自然力和時力,被稱為“生產要素六元論”。還有一些學者將信息歸為第六要素,認為勞動、土地、資本、組織、技術、信息為生產的六要素。從以上可以看出,無論生產要素理論如何變化和發展,一般都將土地作為生產要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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