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獎

(1).嘉獎。 等﹞時所稱論,並宜甄獎。 等十一家子孫,並宜甄獎。

基本信息

zhēn jiǎng ㄓㄣ ㄐㄧㄤˇ 甄獎
(1).嘉獎。 唐 白居易 《除盧仕玫劉從周等官制》:“;﹝ 盧仕玫 、 劉從周 等﹞時所稱論,並宜甄獎。”《舊唐書·憲宗紀下》:“詔毀家徇國故 徐州 刺史 李洧 等十一家子孫,並宜甄獎。”《宋史·河渠志一》:“並許詣闕上書,附驛條奏,朕當親覽,用其所長,勉副詢求,當示甄獎。”
(2).賞識稱揚。 明 李東陽 《<桃溪雜稿>序》:“所作《京都十景》律詩,精刻有法,為 呆齋 劉公 、 竹嵒 柯公 所甄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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