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與勢

中國古代思想家關於歷史哲學的範疇。王夫之用以說明歷史發展的規律和趨勢。唐代劉知幾曾提出:“古今不同,勢使之然”;柳宗元認為分封制的興廢取決於歷史之“勢”,初步形成概括歷史發展趨向的“勢”概念。朱熹等也以“理勢之當然”說明“天理”對社會歷史的支配作用。王夫之繼承和發展這些先行思想,首次把“勢”與“理”對舉作為歷史觀的中心範疇。

理與勢

正文

 
王夫之的歷史觀中,“勢”標誌歷史發展的客觀趨向。“理”與“勢”相對舉,則標誌歷史客觀進程中所表現的規律性。他認為,現實的歷史進程,其“勢之必然”就體現了“理之當然”,“理勢不可以兩截溝分”,兩者是相成互涵的。
王夫之認為,對理勢相成的關係可作兩方面分析:一方面,合理必然成勢。他指出:“理當然而然,則成乎勢矣”,“迨己得理,則自然成勢”,“勢之順者,即理之當然者也”。這就是說,人們的歷史活動形成了歷史的現實過程,歷史的必然規律也就體現在人們的歷史活動之中。例如,周文王“以百里而興”,宋太祖“統一天下”,他們的成功,正體現了“得理自然成勢”的歷史規律。另一方面,順勢自然合理。王夫之認為:“只在勢之必然處見理”,“勢既然而不得不然,則即此為理矣”,“時異而勢異,勢異而理亦異矣”。由此他說明,凡是現實的趨勢,總有其一定的合理性。歷史的必然之勢所表現的客觀規律性,並不以歷史人物的主觀意願為轉移。如秦始皇“以私天下之心而罷侯置守”,“郡縣之制垂二千年而弗能改”,表明了“勢之所趨,豈非理而能然哉?”又如曹操以權謀武力統一北中國,“乘勢以處乎尊”,似乎“非理”,但從旁曠觀,在當時的條件下曹操能“以戢其糜爛鼎沸之毒”,因而也是“合理”的。
王夫之進一步把兩方面綜合起來,估計到理有“順逆”、事有“可否”等複雜情況,提出“理勢相成”的觀點,說:“順逆者理也,理所制者道也。可否者事也,事以成者勢也。以其順成其可,以其逆成其否,理成勢者也。循其可則順,用其否則逆,勢成理者也。”這裡,“順”指合理;“可”指可能。一定時期人們可以“順理”或“逆理”而行,順理而形成可行之勢,逆理而造成行不通之勢,這就是“理成勢”。反之,“勢”已形成,只得循之而行,“循其可”就合乎理,“用其否”就逆乎理,這就是“勢成理”。王夫之這種分析、考察,力圖全面闡明歷史是一個合規律的現實過程。
由王夫之集其大成的“理勢相成”的歷史觀,拋棄了以往的神學史觀和天理史觀,達到了古代樸素形態的歷史辯證法的最高成就。這種“理勢相成”的歷史觀肯定歷史發展有其內在的必然性,但對這種必然性沒能作出充分的證明,未能擺脫唯心史觀的根本局限。

配圖

相關連線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